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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结婚后父母给的房子是共有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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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父母给的房子是共有财产吗

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姻法》第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3、《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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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证上增加别人的名字,也就是增加这所房子的共有权人,有三种方式:买卖、赠与和析产登记。所谓析产登记,指原本为一个人所有的房产,后平均分割变成两人或多人所有,是较多适用于夫妻配偶增加房屋共有权人的方式。

房产证增加配偶名字,需先还清贷款,拿到房产证,然后携带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到交易大厅办理加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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