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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综合评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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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综合评估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我镇小学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推动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彻底扭转我镇小学面临的被动局面,结合我镇小学实际,决定对全镇各小学、教干、教师及各层面的管理人员,实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以便表扬先进、激励后进,促进小学教育的健康和谐发展,为一方的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特制定该方案: 一、评价的范围:

全镇所有小学、教干(校长、教研员及各层面负责人)、教师、教辅人员等。 二、捆绑评价的设置情况:

1.单位(学校)得分=学校管理综合评估积分(含各种活动档案、活动获奖、平时工作抽查、期末评估及工作任务完成)

2.校长得分=学校综合评估分40%+个人成绩积分20%+单位教学成绩30%+评议分10%。

3.教导主任得分=教导处评估(含教研组)得分30%+个人成绩得分30%+单位教学成绩30%+评议分10%。

4.政教主任得分=政教处评估分30%(含安全、少先队、班级管理等)+个人成绩得分30%+活动获奖20%+评议分10%。

5.总务主任得分=总务处评估得分40%+个人成绩得分40%+评议分20%。 6.教研组长得分=教研组评估分20%+学科教研组成员成绩40%+个人成绩得分40%

7.教研员得分=教研活动得分20%+学科抽统考成绩20%+学科教研获奖20%+包点(或包靠教研组、实践班等)得分10%+个人成绩25%+个人获奖5%。

8.承担某项管理的教师得分=分管工作得分20%+个人成绩分60%+教研组成员成绩20%

9.未承担学校管理任务的教师得分=个人成绩80%+教研组成员成绩20% 10.后勤人员得分=德15%+勤20%+绩50%+能15% 说明:

1.个人成绩含德、勤、绩、能等四项,其中德10%、勤15%、绩65%、能10%。

2.个人所承担的学校管理任务,必须基本完成,才能计算工作量,按70%折算计入,高质量完成(所分管工作受上级表彰),才能得该项工作的100%,工作量按所占分值的满分计。未完成者,不计分,同时在个人成绩中扣除5%。 三、评价周期:

每学期一核算,每学年一累计。 四、具体评价内容: (一)单位(学校):

1.按上级制定的综合评估方案,每学期综合评价一次,积分按30%计,两学期累加占60%;如果上级综合评价方案不好操作,则按中心小学制定的方案执行,计分方法同前。

2.按时、高质量完成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含上级组织的各种活动),按20%计入总分。一学年累计核算,一次活动:优秀、良好、一般、差,分别计2分、1.5分、1分、0.5分。

3.单位获各种奖励、教师获个人单项奖等,按10%计入总分。集体荣誉,获国、省、市、区、镇、中心校级表彰,分别按6、5、4、3、2、1分计入;教职工个人获奖,国、省、市、区、镇、中心校(校级一二等),分别按4、3、2、

1.5、1、0.5分计入。学生获国、省、市、区、镇、中心校级奖励,分别计4、3、2、1.5、1、0.5分。

4.平时工作抽查,按10%计入单位总分。中心小学对各单位执行工作要求方面进行抽查,每次按优秀、良好、一般、差,分别计2、1.5、1、0.5分。 5.一学年一累计,从高到低取前四名进行表彰奖励。 (二)校长:

1.学校综合评估得分按40%计入校长得分。 2.个人成绩:20%

(1)德:师德评定得分(按师德考核标准规定核算)。

(2)勤:考勤分为日常出勤与活动出勤。日常出勤,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事假一节扣0.2分,病假一节扣0.1分,旷班一节扣1分,个人或直系亲属婚丧假,按规定执行,履行请销假手续,每超一节按事假对待,三代以外的婚丧假,按事假对待。活动出勤,按平时出勤的一倍计入。

(3)绩:指所任学科的教学成绩、个人业务成绩、课堂教学。

(4)能:单位集体荣誉50%+个人荣誉或获奖30%+公开课、讲座、指导教学等20%

3.单位教学成绩:30%

单位教师业务成绩+考试成绩+课堂教学

4.民主评议:10%。每学期(或学年)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及中心校教干进行评议,按百分制打分后再折算。 (三)教导主任:

1.教学评估按30%计入教导主任得分。 2.个人成绩:30%

(1)德:师德评定得分(按师德考核标准规定核算)。

(2)勤:考勤分为日常出勤与活动出勤。日常出勤,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事假一节扣0.2分,病假一节扣0.1分,旷班一节扣1分,个人或直系亲属婚丧假,按规定执行,履行请销假手续,每超一节按事假对待,三代以外的婚丧假,按事假对待。活动出勤,按平时出勤的一倍计入。

(3)绩:指所任学科的教学成绩、个人业务成绩、课堂教学。

(4)能:单位教学方面荣誉50%+个人荣誉或获奖30%+公开课、讲座、论文、指导教学(含辅导教师)等20%。 3.单位教学成绩:30%。

单位教师业务成绩+考试成绩+课堂教学 4. 民主评议:10%。

每学期(或学年)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及中心校教干进行评议,按百分制打分后再折算。

(四)政教主任:

1.政教内容评估按30%计入政教主任得分。 2.个人成绩:30%

(1)德:师德评定得分(按师德考核标准规定核算)。

(2)勤:考勤分为日常出勤与活动出勤。日常出勤,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事假一节扣0.2分,病假一节扣0.1分,旷班一节扣1分,个人或直系亲属婚丧假,按规定执行,履行请销假手续,每超一节按事假对待,三代以外的婚丧假,按事假对待。活动出勤,按平时出勤的一倍计入。

(3)绩:指所任学科的教学成绩、个人业务成绩、课堂教学。 (4)能:单位政教方面荣誉50%+个人荣誉或获奖50%

3.获奖得分:20%。

单位教师在政教范畴内,所获奖项及学生该方面的获奖积分。 4. 民主评议:10%。

每学期(或学年)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及中心校教干进行评议,按百分制打分后再折算。

(五)总务主任:

1.后勤工作评估按40%计入后勤主任得分。 2.个人成绩:40%

(1)德:师德评定得分(按师德考核标准规定核算)。

(2)勤:考勤分为日常出勤与活动出勤。日常出勤,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事假一节扣0.2分,病假一节扣0.1分,旷班一节扣1分,个人或直系亲属婚丧假,按规定执行,履行请销假手续,每超一节按事假对待,三代以外的婚丧假,按事假对待。活动出勤,按平时出勤的一倍计入。

(3)绩:指所任学科的教学成绩、个人业务成绩、课堂教学。 (4)能:单位后勤方面荣誉50%+个人荣誉或获奖50%

3. 民主评议:20%。每学期(或学年)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及中心校教干进行评议,按百分打分后再折算。 (六)教研组长:

1.教研组评估分按20%计入教研组长得分。 2.个人成绩:40%

(1)德:师德评定得分(按师德考核标准规定核算)。

(2)勤:考勤分为日常出勤与活动出勤。日常出勤,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事假一节扣0.2分,病假一节扣0.1分,旷班一节扣1分,个人或直系亲属

婚丧假,按规定执行,履行请销假手续,每超一节按事假对待,三代以外的婚丧假,按事假对待。活动出勤,按平时出勤的一倍计入。

(3)绩:指所任学科的教学成绩、个人业务成绩、课堂教学。

(4)能:教研组成员教学方面荣誉50%+个人荣誉或获奖30%+公开课、讲座、论文、指导教学20%。 3.教研组教学成绩:40%。

教研组成员业务成绩+考试成绩+课堂教学 (七)承担某项管理的教师:

1.该项管理工作评估得分按20%计入个人成绩。 2.个人成绩:40%

(1)德:师德评定得分(按师德考核标准规定核算)。

(2)勤:考勤分为日常出勤与活动出勤。日常出勤,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事假一节扣0.2分,病假一节扣0.1分,旷班一节扣1分,个人或直系亲属婚丧假,按规定执行,履行请销假手续,每超一节按事假对待,三代以外的婚丧假,按事假对待。活动出勤,按平时出勤的一倍计入。

(3)绩:指所任学科的教学成绩、个人业务成绩、课堂教学。 (4)能:教研组成员教学方面荣誉30%+个人荣誉或获奖70% 3.教研组教学成绩:20%

教研组成员业务成绩+考试成绩+课堂教学 (八)未承担学校管理任务的教师得分: 1.个人成绩:80%

(1)德:师德评定得分(按师德考核标准规定核算)。

(2)勤:考勤分为日常出勤与活动出勤。日常出勤,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

分,事假一节扣0.2分,病假一节扣0.1分,旷班一节扣1分,个人或直系亲属婚丧假,按规定执行,履行请销假手续,每超一节按事假对待,三代以外的婚丧假,按事假对待。活动出勤,按平时出勤的一倍计入。

(3)绩:指所任学科的教学成绩、个人业务成绩、课堂教学。 (4)能:教研组成员教学方面荣誉30%+个人荣誉或获奖70% 2.教研组教学成绩:20%

教研组成员业务成绩+考试成绩+课堂教学 (九)教研员: 1.教研活动得分:20%

按照期初工作计划,每组织一次教研活动,根据活动的材料、组织形式、效果等,分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分别按1.5、1.2、0.8、0.5分计入,每学期一累计,各按10%计入总分。计划中未列入的具有创新色彩的教研活动,也按上述方法计入。

2.学科抽统考成绩得分:20%

在区教体局组织的教学评估或质量抽测中,分管的所有学科成绩,皆计入学科教研员得分。按名次计算分数,取中小、村小各班级的平均分计入总分。 3.学科教研获奖得分:20%

所分管学科的教师,荣获的本学科奖励(综合荣誉、教学成绩奖除外)皆计入,具体项目有优质课评选、学科论文评比、课件评选、学科教具制作、辅导奖、学科基本功竞赛、学科教科研获奖等。国、省、市、区级,一等分别按5、4、3、2分计入,二等按4、3、2、1分计入,三等按3、2、1、0.5分计入。所包学校、分管的教研组、实践班级等,获得的教学类集体荣誉,也按上述标准计分。以上项目可累加,但最高不超20分。

4.包靠的教研组或实践班成绩:10%

教研员所包靠的教研组或实践班成绩,总成绩按百分之十计入。按名次或按总分折算后计入。 5.个人成绩:25%

(1)德:师德评定得分(按师德考核标准规定核算)。

(2)勤:考勤分为日常出勤与活动出勤。日常出勤,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事假一节扣0.2分,病假一节扣0.1分,旷班一节扣1分,个人或直系亲属婚丧假,按规定执行,履行请销假手续,每超一节按事假对待,三代以外的婚丧假,按事假对待。活动出勤,按平时出勤的一倍计入。

(3)绩:指所任学科的教学成绩、个人业务成绩、课堂教学。 6.个人获奖:5%

个人所分管学科领域,所获得的所有奖励5%计入总分。项目有:优质课评选、学科论文评比、课件评选、学科教具制作、辅导奖、学科基本功竞赛、学科教科研获奖等。国、省、市、区级,分别按3、2、1、0.5分计入,可累加,但最高不超5分。 (十)后勤人员 1.德:15%

德:师德评定得分(按师德考核标准规定核算,按15%计入)。 2.勤:20%

考勤分为日常出勤与活动出勤。日常出勤,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6分,事假一节扣0.3分,病假一节扣0.2分,旷班一节扣1分,个人或直系亲属婚丧假,按规定执行,履行请销假手续,每超一节按事假对待,三代以外的婚丧假,按事假对待。活动出勤,按平时出勤的一倍计入。

3.绩:50%

每学期从制定计划开始,按计划完成本职工作,依据工作开展的活动记录、单位日志、活动档案材料等,计算个人工作成绩。每完成一项任务,根据材料分优秀、良好、一般、差四档,分别计4、3、2、1分。未按时完成所承担的任务,每拖一天扣1分,受到上级批评一次扣2分,受到上级通报一次扣5分。 4.能:15%

分管工作受到上级表彰,口头表彰一次加2分,书面表彰一次加3分,成为典型加5—8分;个人受到上级表彰,国、省、市、区、镇级,分别计5、4、3、2、1分。可累计,但最高不超15分。 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执行。

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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