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勤奖管理规定
规范内部人事管理制度,明确奖励标准,提高出勤率,完善内部奖惩管理规定及福利制度。
适用范围:所有参与考勤的公司正式员工,不包括试用员工、板厂工人、临时员工、兼职人员等。
管理内容:
第一条凡是根据公司作息时间规定,月内上班达全勤者(即月内应出勤天
数全勤),均可获得月全勤奖100元,但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将取消当月全勤奖;
⑴月内有旷工行为者,不予享受全勤奖;
⑵月内有请假行为者,不予享受全勤奖;员工请假,后在周末调休时补足出勤的,不扣缺勤工资,但不予享受全勤奖;
⑶公司规定允许的(公)工伤假和(公)工伤住院治疗假(一周内),不影响全勤奖;
⑷公司规定允许的婚假和丧假不影响全勤奖;
⑸员工月内迟到和早退累计三次以上者(迟到和早退合并计算),不予享受全勤奖;单次迟到和早退超过20分钟者,不予享受全勤奖;⑹出现怠工、罢工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⑺离岗,溜岗,串岗超过规定的时间,月内出现3次者,不予享受全勤奖;⑻其他处罚涉及的要求取消此福利的通告。
第二条总部及郑州公司考勤管理
⑴总部日常考勤以打卡记录为准;
⑵员工出差未打卡者,需登记出差登记簿,出差前未登记者需在返回后两日内登记,否则按缺勤计算;
⑶员工因公外出未打卡者,必须提前登记外出留言,如不能提前登记需电话告之考勤员,并在返回后即可登记,否则按缺勤计算;
第三条驻外公司及办事处考勤管理
⑴驻外公司原则上由出纳负责考勤,未设出纳岗位的由经理指定专人负责;
⑵考勤人员须要求员工每日上班签到,下班签退,并做考勤日志记录每日迟到、旷工、请假、出差、外出情况;
⑶考勤人员次月月初3日前将汇总的考勤表传报总公司考勤人员;
⑷为督促分公司办事处严格考勤,保证考勤的真实性、公平性,总部考勤员每月要对分公司办事处进行不低于10次的抽查,抽查包括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缺勤情况;
⑸总部抽查考勤,发现缺勤者应详实记录,与月底考勤表核对,如发现分公司办事处考勤员有虚报、瞒报、漏报者,除取消缺勤人员全勤奖,按缺勤天数扣发工资外,还将取消考勤员及分公司办事处经理当月全勤奖,累计出现三次者,取消相应人员全年全勤奖;
月全勤奖的考核由综合部考勤员负责执行,在月考勤汇总公布时一同公布,后汇总报财务部,在每月月底发放工资表内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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