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意榕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两措管理办法和检查制度

两措管理办法和检查制度

来源:意榕旅游网

年度“两措”计划管理办法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

范我年度“两措”计划的执行,落实好各项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防止我范围内人身、电网、设备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根据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督查办法》、《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和本相关规定等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两措”计划的意义

“两措”计划即反事故措施计划(简称“反措”)和安全技术劳动

保护措施计划(简称“安措”)是电业行业组织开展反事故工作,保证电网安全,保证设备安全,保证电力生产中人身安全的重要办法和手段。我编制“两措”计划的过程,是对本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价过程,是我进行反事故活动决策,制定行动计划的过程。企业通过编制和落实“两措”计划,可以做到有计划性、有预见性、重点地消除电网、设备方面重大隐患缺陷,改善生产现场作业环境、劳动条件及防止职业病的措施,消除生产中存在的各种不安全因素,以保证安全生产,实现预期的安全生产目标。抓好每年“两措”的编制和执行,是提高我安全生产水平的一项很重要的例行工作。

二、“两措”计划的编制

1.编制“两措”计划的组织领导

编制“两措”计划是指导我一个年度安全工作的方向性和纲

领性的计划,必须列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整个编制工作应在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组织下进行,具体编制工作由安监部和生产技术部共同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参加完成。年度“两措”计划应在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的领导组织下,以生产技术部、安监部为主,工会、营销部、调度室、人力资源部、经理工作部、财务部等各有关部门人员参加讨、研究制定。

2.编制“两措”计划的时间

由于“两措”计划中的部分项目需要通过大修、技改计划来实施,

所以我的“两措”计划应提前在编制大修、技改计划以前完成,一般要求在三季度底完成“两措”计划的编制工作。

3.编制“两措”计划的依据

(3)各部门、班组在得到我正式下发的“两措”计划后,应

根据自身实际编制出本单位(部门、班组)本年度的“两措”计划,并严格执行。

三、“两措”计划的实施

1.“两措”计划批准下达后,应在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的组织下,

将有关的项目纳入检修、技改工程、物资供应、财务计划中,并逐一落实。

2.由生产技术部将“两措”计划按项目预定完成时间,分别列入

我全年各个月度生产工作计划之中。各部门、班组也应将本部门、班组制定的“两措”计划按项目预定完成时间,分别列入本部门、班组全年各个月度生产工作计划之中,以保证“两措”计划按时完成。

3.“两措”计划各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在计划预定时间内组织具体

项目内容的落实,并接受验收(检查)人的监督和检查。对不能按计划预定时间内完成的项目,应提前向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做出书面报告。

四、“两措”计划的监督、检查

1.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监察部要经常检查督促各项目负责人按计划

执行。由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监察部在3、6、9、12月的安全例会或工作会议上,分别对每季度的“反措”和“安措”的完成情况和效果做出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2.各生产部门、班组和安全监察部必须每季度、每年做出完成情

况表,每年做出“两措”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总结报告,认真分析执行情况及效果,向领导提出书面报告以便改进工作。

3.我将检查“两措”计划执行情况和效果列入安全大检查的

主要内容,以促进“两措”计划有效执行和推广好的经验。

五、“两措”计划的考核

1.我年度“两措”计划完成率必须保证达到100%。

2.对在季度内未按期实施或完成的项目,属于“反措”的由生产

技术部对项目负责人下达书面通知书要求实施,属于“安措”的由安全监察部对项目负责人下达书面通知书要求实施,并在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

3.对在年度内未按期实施或完成的项目,由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监

察部上报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对项目负责人给予扣发200至2000元奖金的处罚。

4.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对年度“两措”计划的完成向总经理负责,

并在“两措”计划的实施过程中,及时根据实施情况进行指导和安排。生产技术部对年度“反措”计划的完成向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安全监察部对年度“安措”计划的完成向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对在年度内未按期实施或完成的项目,按项目负责人处罚金额的10%对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进行处罚,按项目负责人处罚金额的5%对生产副总经理进行处罚。

5.总经理作为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年度“两措”计划

的编制、实施和检查、考核进行全过程监督,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两措”计划的实施进行检查,并对“两措”计划实施给予人、财、物上的支持,优先安排“两措”计划实施所需的资金。

两措计划编制及执行流程图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