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本溪朗钜国际城行政中心综合楼。地址位于本溪市明山区裕明路红砖巷交汇处。拟建建筑物为26层。塔楼A:建筑面积2249.1.48m,建筑高度,120.45m,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塔楼B:建筑面积:20392.35m,建筑高度120.7,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26.23,建筑高度-9.0m,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二级。裙房:建筑面积:,建筑高度19.0m,屋面防水为二级。
二、塔吊布置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工期进度安排,施工现场共设塔吊四台,1#塔吊为63塔吊布置在塔楼A附近,2#塔吊为QTZ63塔吊布置在塔楼B附近,3#、4#塔吊QTZ40塔吊根据裙楼周边具体情况分别布置在建筑物东边和北边,塔吊布置详情见平面布置图。四台塔吊共同负责地下车库及裙楼(包含塔楼A、B三层以下部分),地下车库及裙楼框架主体完成后,塔楼A、B的主体施工垂直、水平运输由1#、2#塔吊完成,裙楼施工垂直、水平运输由3#、4#塔吊完成。1#、2#塔吊最高高度为140米,3#、4#塔吊最高高度29米。
塔吊平面布置图
塔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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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塔吊塔吊
三、塔吊基础
1#、2#塔吊使用高度超过塔吊的自由高度,需要在建筑物上做链接拉杆,根据现场基坑的实际情况,塔吊基础顶标高与建筑物筏板基础顶标高高度相同。因塔吊高度140米竖向荷载大,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沉降问题。考虑到施工安全,塔吊基础采用机械冲击灌注桩桩基,桩数量为每台塔吊一根,桩直径、桩长及、桩顶标高与临近塔吊基础的建筑物桩基做法相同,即桩直径为1米、桩长13米、桩顶标高为-11.9米(相对与建筑物室内±0.00)。
本工程地下水丰富,塔吊基础基础埋深10米(相对于原自然地面),为有效防止地下水对塔吊塔身的浸泡腐蚀,在塔吊基础井与建筑物地下车库剪力墙采用整体浇筑,墙外粘贴两层SBS防水卷材,做法与建筑物地下车库外墙、地下防水防水做法相同。具体做法见下图。
1#塔吊基础示意图
图例:筏板基础塔吊承台剪力墙塔吊承台与剪力墙机械冲击灌注桩桩顶标高为-11.9桩长13,桩径1
2#塔吊基础示意图
图例:塔吊承台剪力墙塔吊承台与剪力墙机械冲击灌注桩
3#、4#塔吊布置于基坑外原地面上,根据塔吊安装厂家给予的技术交底进行塔吊基础施工。
四、1#、2#塔身加强连接杆
1#、2#塔吊高度超过塔吊自由高度,因此在塔吊超过自由高度后,每四层在建筑物与塔吊之间设加强连接杆。塔吊塔身与建筑物之间净距离应≤2.5m,由于本建筑物A、B塔楼外轮廓尺寸不是统一尺寸,建筑物与塔吊塔身之间净距离>2.5m时,在建筑物框架主体上做悬挑梁,悬挑梁做法与临近主梁做法相同。将塔吊加强连接杆连接在悬挑梁上以保证塔吊塔身的安全性能和使用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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