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应急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施工项目部应建立由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员应涵盖项目部班子副职、各职能部室负责人以及各施工班组长。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职责如下:
⑴、贯彻落实国家、行业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部署相关重点工作,负责编制项目部抢险应急预案;⑵、确定项目部应急救援组织体系,明确应急机构、专业队伍、抢险物资、专用装备的设置配备标准,以及相关要求;⑶、协调各专业小组的应急抢救、抢险和调查处置和舆情应对工作;⑷、负责为事故调查提供专家服务和技术支持;⑸、负责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机构或部门报告事故信息。
1.9.2、应急预案的管理1.9.2.1、编制与审批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工程项目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本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并按照影响工程周边环境事故类别编制工程项目应急预案;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所承担工程项目的综合应急预案,并按工程事故、影响周边环境事故类别编制工程项目应急预案,同时制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编制格式参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2(2022.10.1)附录A。
1.9.2.2、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培训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视情况可加大演练频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进行评估,并针对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评估和修订意见应当有书面记录,并及时存档。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和相关知识的培训,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并留存培训记录。应急预案培训应覆盖预案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培训开展情况。
1.9.2.3、应急预案的评估与修订⑴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⑵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修订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②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规模发生较大变化的;④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风险发生较大变化的;⑤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工法等发生较大变化的;⑥在事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重大问题,需要作出调整的;⑦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⑶对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分类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进行修订的,应当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评审和备案。
1.9.3、应急物资、设备的储备预案编制单位应按照要求,制定应急物资和设备储备计划,完善应急物资管理办法,做好应急物资的管理工作。
⑴储备种类:依照工程特点、上级部门的要求和突发事件处置的需要,主要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进行物资和资金等方面的储备。储备的物资
类应包括应急装备、应急医疗器材、应急照明及电源、抢救器材、抢险救援物资、防护装备、后勤保障设备及应急设施等。
⑵储备方式:结合物资特性和应急需求,统一规划,实行实物储备、计划储备、资金储备和信息储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储备,实施动态管理,及时调整、补充。
①实物储备:较为稀缺的应急物资和经常使用的应急物资,以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可立即调用。
②计划储备:对不便管理,效期短或不能及时从市场上购买的物资,与企业签订储备合同,随时调用。
③资金储备:对货源充足,能够及时从企业或市场上购买的物资,预留一定数量的资金并根据应急需要购置物资。
④信息储备:指通过网络平台,建立工程施工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在需要的时候能够迅速的检索出所需物资的生产、供应信息。
储备在施工现场的应急设备及物资,项目部应安排专人进行保管,并定期进行检查,以确保设备及物资的完好、有效,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可以随时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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