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骨干教师评定标准
骨干教师评定标准 必备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的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良好的师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专业课教师应取得技术等级证书。
3、幼儿园教师具备一级以上的教师职务,特别突出的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的限制。
4、普通话水平测评等级:二级甲等以上。
5、对教育教学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以及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技能,熟悉国内外教育发展动态,掌握现代化教学技术,会用各种电教设备进行教学。
6、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敬业爱岗,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合格以上。教育教学技能和效果
1、教育思想先进,教学经验丰富,致致力于培养幼儿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学有特色,教学效果好。
(1)能使自己的班级在环创、主题教学活动等方面搞出特色。 (2)组织的教学活动有特色,孩子参与性高,(3)带领的班级一学期后孩子有明显提高。
2、具备较强的教科科研能力,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行教学研究和教改实验。并在园所里有推广价值的成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1)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每次教研活动能起到一定的带头作用。 (2)每学期有较好的教育教学随笔供教师们学习借鉴。 (3)组织、主持过幼儿园和幼儿园以上机构的大型活动。 3、积极参与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效果好,(1)能辅导其她教师业务,指导其她教师做公开课(评优活动)。
(2)承担幼儿园和幼儿园以上机构教育教学开展或研究项目。
(3)每次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开放日中,受到家长的好评。 家长共育工作有成效
4、家园共育工作做的及时到位。家长反映好。 (1)家园栏更新及时,有特点,有家园互动。
(2)做到每日向家长反馈孩子在园情况。家长满意度高。 (3)在教育教学中体现家长参与幼儿园教学,组织设计好。工作态度
5、遵守劳动纪律,在园里起到了表率作用。 (1)自觉遵守幼儿园的各项制度,并起到表率作用。 (2)能与同事团结合作,班级集体合作愉快,没有是非。 第二篇:学科骨干教师评定标准
运粮中心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定标准(试行) 一、必备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良好的师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3.具有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务,特别突出的可不受职务限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在二级乙等以上(1955年1月1日前出生的,普通话不作要求)。
5.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较系统地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熟悉所教学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会使用各种电教设备进行教学
6.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敬业爱岗,近五年考核均合格以上 二、教育、教学能力和效果(该三项条件中有两项即可) 1.教育思想先进,教学经验丰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育有特色、教学效果良好,具有一定的影响知名度。
(1)在区级以上教学比赛中至少获奖1次;
(2)所任班级学生的成绩两率均达A级指标,且明显高于其他同
类班级。(3)指导学生在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竞赛活动中获奖
(4)从事艺术、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人所指导的学生在教育、体育、文化主管部门主办的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1次以上。
2.具备较强的教研科研能力,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行教学研究和教改实验,并取得有推广价值的成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1)在区级及以上有统一刊号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和科研报告1篇以上。
(2)参加教育部门、教育学会专业委员会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获区二等奖及以上至少1次
(3)在校级以上教学研究会议上作专题报告1次以上。(应提交原始会议通知、报告稿等材料)。
(4)主持或参加一项区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结题。 3.积极培养青年教师,取得良好效果。
(1)辅导的青年教师在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教学评比、教科研中获得奖项或指导的学生参加区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取得较好成绩。
(2)在区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活动中执教示范课至少1次。
第三篇: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定标准
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定标准 一、必备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良好的师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还应取得技术等级证书。
3.中学教师具有中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小学高级及以上教师职务,特别突出的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限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教师二级乙等以上(1955年1月1日前出生的,普通话不作要求)。教师教育学分达标。
5.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较系统地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熟悉所教学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会使用各种电教设备进行教学。
6.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敬业爱岗,近三年考核均合格以上。 二、教育教学能力和效果
1.评先评优(以被推荐者所获得荣誉最高的一项计分)(10分) (1)国家级劳动模范、师德标兵、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省、市劳动模范计10分,(2)省级师德楷模、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计8分,(3)市级师德楷模、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县(市、区)劳模计7分,(4)区级师德楷模、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计6分,(5)国家、省、市、区级单项先进分别计7、6、5、4分。
2.教育教学效果与能力(先按标准为小项计分,然后选取最高的一项分数)(20分)
(1)教育教学评奖:如优质课、课件制作、教育教学案例、基本功竞赛;(3)所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奖;(4)所直接培养的学生具有特殊的创造才华,在科技活动、文学创作中取得显著成绩;(6)在体育、文娱汇演、竞赛中获奖的小项中:
国家级一等10分、二等8分、三等7分,省级一等8分、二等7分、三等6分,市级一等7分、二等6分、三等5分,区级一等6分、二等5分、三等4分。
(2)教学效果评奖:在中心学校统考中第一名奖10分;第二名奖8分;第三名奖6分;第四名奖4分
3.教研科研能力(先按标准为小项计分,然后选取最高的一项分数)(17)
(1)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在会议上作专题报告;(3)受聘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地方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编写;(4)主持课题研
究并结题。国家级(核心期刊)的计8分,省级6分,市级5分,区级4分
(5)教育教学论文、案例评比获奖 国家级一等9分、二等8分、三等7 省级一等8分、二等7分、三等6分,市级一等7分、二等6分、三等5分,区 级一等6分、二等5分、三等4分。
4.参与教师教育工作(先按标准为小项计分,然后选取最高的一项分数)(13)
(1)所直接辅导的青年教师获奖 国家级一等7分、二等6分、三等5分,省级一等6分、二等5分、三等4分,市级一等5分、二等4分、三等3分,区级一等4分、二等3分、三等2分。
(2)在各类教师培训活动中承担授课任务(3)执教示范课 国家级计6分,省级5分,市级4分,(注:以上每一小项均统计1项成果,不重复计分)
注:校级领导参加评选必须兼任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工作量不少于同校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三分之一,其他各项评定标准与专任教师相同。
1.《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申报表》 2.荣誉证书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6.现任职务聘任证书复印件 7.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8.学分证明、进修证书复印件 9.考核优秀材料复印件 10.教育教学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11.教科研成果证书复印件 12.参与教师教育工作证明复印件 13.需要收集的其他材料
注:1.教育教学成果获奖证书、教科研成果证书、参与教师教育工作证明均只要选取最高等级的一份即可。
2.上述材料复印件均由学校与原始材料核对后盖印 附件2
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申报表 第四篇:骨干教师评定方案[范文模版]
骨干教师评定及管理方案
(2004年11月15日第四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为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办好学校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树立榜样,鼓励先进,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 2.有良好的师德,关爱学生,品德言行堪为学生表率; 3.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尽职尽责,服从安排; 4.爱岗敬业,团结协作,顾大局识大体,勇挑重担; 5.积极参加教研教改并承担教学科研项目,成绩显著。 二、必备条件:
(一)1.本科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务; 2.三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3.近5年来教育教学质量优秀,所任教科目必须是县市级一等奖获得者或者学生满意率90%以上教师。
(二)1.近5年以来曾被评为地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或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立功人员;
2.近5年以来曾获得地级以上优秀论文或优秀课奖励;骨干教师必须符合(一)中的全部条件和(二)中的任意一项。
三、优先条件
1.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三年以上的人员;
2.连续担任教研组长或行政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 3.获省级以上荣誉称号及奖励者; 四、奖励办法
1.任职期内骨干教师在晋升技术职务时可奖励3分;
2.骨干教师每月岗位目标奖可上浮20%,年终奖可上浮10%; 3.其相片及事迹介绍张榜公布; 4.提职提干予以优先; 五、评定办法
1.每年4月份评定一次,实行动态管理; 2.本人申请,并填报申请表; 3.对申报人员需进行民意测评;
4.经评委会集体讨论,采用无计名投票,按得票多少确 定对象(均要超过评委人数半数以上方有效); 5.每年骨干教师指标数不得超过教职工总数的1/5。 六、评委组成:
1.总支成员2.各处室主任3工会业务、女 工委员 七、说明:
1.学历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所承认的合格学历; 2.论文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所评定的; 3.所有荣誉以证书或奖励文件为准; 4.所评骨干教师近5年必须超工作量工作;
5.学校骨干专业如暂无符合骨干教师评定条件者可破格 评定一名骨干教师。
6.骨干教师每期必须承担一堂以上示范课。
7.骨干教师教学检查一次不合格取消其骨干教师待遇。 第五篇:三好学生评定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自觉执行《中学生守则》、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起到模范作用,并能在提高全面素质上刻苦努力,为同学树立榜样。
具备品行兼优,热爱学校,尊重师长,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勤奋好学,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能独立认真完成课内外各项作业,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体育成绩良好以上。热爱劳动,不怕苦、不怕累。
分数要求:
中考科目总评成绩在80分以上(100分制),其他考查学科及格以上。凡符合三好生条件的,人数不超过10人。
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评选标准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除应具备三好学生评选标准之外,还应
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任职一年以上的班干部或团干部。
2、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沟通师生之间的联系,及时反映学生的思想动向、动态,能及时对学校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积极主动地开展班级工作,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班级工作有创新,成绩显著。
4、民主作风好。能正确对待成绩和荣誉,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师生中获得一致好评。
每班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各为2人。 三、文明学生评选标准
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没有违反《校规》、《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行为。比例为学生数的20%
学生选举,班主任推荐,政教处审批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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