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名称 编制 改进和创新管理办法 审核 文件编号 批准 HM-GLWI-02-2017 发布日期 1.目的
为了激励公司员工的自主创新精神,建立公司管理创新的长效机制,推广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及鼓励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效益提升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此办法。 2.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管理方法、程序的完善和改进,技术革新及应用,工艺设备的改进,合理化建议提出的相关员工、小组和部门。 3.职责
3.1经营管理部负责改进、创新、合理化建议的收集和审核,包括之后的核算。 3.2总经理负责改进创新、合理化建议的审批。 4.作业内容 4.1奖励办法
类别 管理方法 条件 通过先进系统的管理方法的引用和实施,使公司、本部门或某一方面的工作成效有显著提高,或解决了公司长期存在的问题,使成本或费用支出有显著降低者。 1、通过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引用和应用,解决或加快了产品研发进度、提高产量、降低成本显著者;2、通过对现有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技术、设备、设施、工具的改进,对生产效率、产品品质有显著提升或成本、劳动强度有显著降低及作业环境安全有明显改善者。 通过对现有生产作业方法、检测方法的改进,对生产效率、产品品质有显著提升者。 指有利于公司进步、效率提升、成本降低、工作环境改善的合理化建议,经过公司评定可以在现阶段实施的。 奖励办法 根据成果评定,对提出、组织者奖励100—1000元,其中项目提出者、负责人占奖金的50%。 根据成果评定对项目小组奖励100—2000元,其中提出者和项目负责人应得60%的奖金,重大、特殊成果者,按公司获利金额的10%奖励项目小组,项目主要人员按以上比例分配。 根据成果评定对项目小组给予通报表彰或100—300元的奖励,其中提出者和项目负责人应得50%的奖金。 根据成果评定对提出者给予通报表彰或给予50—200元的奖励。 技术工艺设施改进 操作方法 合理化建议 注:对以上改进或创新能带来持续的降本增效的,按照降本增效所产生效益的3%-10%奖励,奖励时长为产生效益后的3-12月,具体奖励金额和时长由经营管理部进行综合评定。
4.2奖励方式
4.2.1通报表彰、现金奖励、职务或薪资晋升;
4.2.2 奖金发放时限:凡立项进行的项目,在收到评定“创新项目结果评定申请表”后30天内兑现奖金。合理化建议奖在收到建议后20天内进行奖励。 4.2.3创新、改进业绩还将做为员工晋升(职务或薪资级别)的重要依据。 4.3创新、改进项目的申报、实施和评定
4.3.1立项申请:为确保创新和改进实施的计划性、可行性、科学性及资源保证,相关:新管理技术应用、产品新技术研发及工艺改进需填报“创新、改进项目立项申请表”、相关依据(数据报表),重大项目需附“项目立项论证报告”,报评定小组组长处进行初评。
4.3.2项目论证:初评后,由组长组织小组相关人员及项目提出人员进行项目论证,确定可行性、项目属性(是指正常工作职责还是改进创新)、责任人及资源提供等,经组长批准后,进入项目实施组织。
4.3.3项目实施组织:由项目责任人制定 “项目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4.3.4项目结果评定:项目完成或见效1—3个月内,项目责任人填报“创新项目奖励申请评定表”,报评定小组进行评定。
4.3.5一般性小创新、小改进项目,经向评定小组组长汇报后,可直接填报“创新项目奖励申请评定表”,报评定小组进行评定。 4.3.6项目立项申请、论证及项目评定内容具体见附表。 4.4.操作方法改进的申报、评定
4.4.1直接由部门或个人填报“创新项目奖励申请评定表”报评定小组进行评定。
4.4.2合理化建议不须填表,直接报告经营管理部或总经理,由评定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论证,如需要立项实施,由公司确定项目责任人,并按上述4.3条进行。
4.5创新、技改、建议的应用、推广及验收
4.5.1创新、技改、建议重在有效应用和推广,因此在项目立项及实施过程中要明确确定项目适用范围和对象,确定项目推广人,制定项目推广应用计划并精心组织,对项目推广人将视为项目直接参与者,享受相应奖励,没能有效推广之项目不视为完全完成。
4.5.2项目验收:项目完成或见效后,负责人应对项目实施现状进行分析、总结,统计出具体改变数据(效率、品质、成本等),填报“创新项目奖励申请评定表”,并邀请评定小组相关人员现场验收。 4.6改进和创新评定小组: 组长:生产总监
组员:各部门经/副理及相关人员(根据需要由组长确定每项申请评定参加人员) 5.相关文件 无 6.使用表单
6.1创新、改进项目立项申请 HM-GLWI-02-01 6.2项目论证报告 HM-GLWI-02-02 6.3创新项目申请评定表 HM-GLWI-02-03 7.其他
本制度为新产品开发的试行制度,从颁布之日起试行,经营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实时修改和最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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