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提前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有关问题的复函》(劳社部函[2000]17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贯彻意见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我市国有破产工业企业,按照国务院59号文件规定提前退休的人员,每提前一年其基本养老金(不含个人帐户养老金)减发2%,提前退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 二、减发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中“调节金及各种补贴”,我市规定为125元;“提前退休年限”指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的年月,为计算简便,对计算年限后剩余的月份,满6个月(含6个月)不足12个月的按0.5年计算,不足6个月的忽略不计。 三、符合破产企业提前退休条件的职工,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计算后的基本养老金,不享受基本养老金“补齐”政策。 四、符合破产企业提前退休条件的职工,属于《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条十七条规定符合劳动模范提高待遇范围的,其基础养老金按照文件规定的相应标准增发。 五、本通知从二OO一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附:劳动和
社会保障部《关于提前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有关问题的复函》 二OO一年二月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提前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有关问题的复函
劳社部函[2000]171号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贯彻落实劳社部发[2000]13号文件提前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问题的请示》(豫劳险[2000]35号)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劳动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贯彻国务院8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13号)规定的资源枯竭矿山关闭破产中提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减发办法,适用于企业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和按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国有破产工业企业的有关规定提前退休的人员,即每提前一年减发2%(不含个人帐户养老金)。减发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及各种补贴)×(1-提前退休年限×2%)+个人帐户养老金。提前退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 以前的有关规定与本复函不一致的,以本复函为准。已按原规定核定
基本养老金的,不再改变。 二000年十月九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