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选矿厂合作协议 选矿厂合作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公平、诚信、互利的合作原则,现就威宁县金钟镇冒水(黄福星、熊威、蔡朝云),选矿厂承包生产经营铅锌厂炉渣铁精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作条款,附注:本合作协议共为贰页。
一、甲方根据乙方生产工艺的需求提供整套合作选矿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设备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在经营生产过程中甲方无权干涉乙方任何事宜(整套设备详见清单)。 二、乙方进场正常生产后,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包括(原料、设备的检修、电费、水费、人工工资),与甲方无关。合同期满后,乙方必须将所有设备、设备完好(正常运转)交还给甲方。事宜,周边村民纠纷及其它外围相关事宜全由甲方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支付与乙方无关。
三、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进入场地,按每月43800(肆万叁仟捌佰元整)租金给甲方,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的保证金。
四、乙方正常生产后,每月按原料的比例来保甲方精粉量,具体为:三千吨原料乙方保甲方的一千吨的精粉量。以
此类推。每壹吨精粉按干基结算给甲方,甲方每吨提取五十元整,结算方式:每半个月对一次账。每一月个结算一次账,如产量高,可以正行协议,缩短时间结算(如市场行情好转,甲乙双方协商调整甲方精粉价)。 五、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的保证金后,因甲方造成的原因不能生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壹拾万元整的保证金。
七、甲乙双方如有违约,由违约方赔偿给对方所有经济损失的五倍。
八、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期限三年。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甲乙双方各有其它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到当地仲裁。
各自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贴后。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篇二:XXXXXX选矿厂对外承包合同 2 XX年XXXX选矿厂经营承包合同
甲方:XXXXXXX矿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XXXXXXXXX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矿山的资产、资源的利用率,保证资本运营
的需要,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调动选矿厂员工的积极性,拟对国涛选矿厂现有人员工资减半(不含冬季锅炉工工资),所减工资由选矿厂承包对外加工矿石解决。矿石来源有以下二种方式来供应:1、加工浩洲矿山矿石;2、对外收购周边的矿石或带料加工;具体方案如下: 一、承包方式
1、选矿厂整体承包 (含设备、厂房、不包括原有的材料、 备件和易损件等)。对甲方自有的矿石乙方加工,甲方支付加工成本费用。
2、乙方自行收购和管理矿石、自行组织生产所需物资;自行组织生产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对生产和安全进行组织和管理;甲方对自行收购和带料加工矿石的生产指标、生产成本等不负任何责任。乙方不得私自转租,不得从事法律禁止的生产经营行为。
3、工资减半是指选厂固有人员XX年12月份的工资标准减半(不含临时工工资,管理人员一名及维修人员一名的工资由公司全额支付)。经核定减半后甲方需支付乙方的工资数额为每月-------万元。 二、承包的管理办法 1、浩洲矿山的矿石:
⑴、乙方必须无条件加工浩洲矿山的矿石,浩洲矿山的矿石汽运
到国涛选矿厂所需运输费按元/吨由公司承担(矿石在原矿仓处的二次倒运费,再加元/吨的费用)。
⑵、浩洲矿山的矿石运至国涛选矿厂原矿仓由公司生产部、质检
部、选冶部、国涛选厂共同监督检斤、取样、化验后交由国涛选厂承包人进行加工。
⑶、矿石所需加工费用经公司有关部门核定按 100元/吨,由公
司承担(包括加工矿石所需的原材料、水电、人员工资、及相关的一切费用)。
(4)、工艺流程中的物料归甲方。
(5)、矿石加工过程中公司派人监督,甲方选冶部负责调整各类矿石的加工顺序。加工完成后,选矿流程中的物料乙方不得自行清理,如需清理须经甲方选冶部同意在派人监管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所选出的精矿归甲方所有,甲方销售。 (6)、精矿销售,乙方负责清理装袋、装车,甲方按10元/吨支付费用(精矿湿重)。 2、乙方自行收购的矿石:
(1)、由乙方自行组织加工生产,一切费用自理(化验室费用及化验员工资由公司负责)。
(2)、如乙方自行收购或带料加工的矿石数量较大,生产天数不足时,可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可优先乙方加工自
购矿石。购矿费用乙方自理,如购矿量较大,乙方资金短缺时,甲方可视情况提供资金支持,使用甲方资金需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3)、矿石加工的各项技术指标乙方自行管理控制,甲方选冶部给予配合。
(4)、该部分矿石的各项成本费用乙方自行控制,如出现亏损甲方不负责任。
(5)、矿石加工过程中及工艺流程清理时公司派人监督管理。
(6)、精矿销售,乙方负责清理装袋、装车、销售。 三、关于承包期间的安全管理
1、实行选厂厂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2、所有新上岗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所有上岗人员必须进行岗前体检,并经职业病防治所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离岗人员必须进行离岗体检,并将体检单原件交给公司安环部备案。
4、选矿厂必须建立上岗人员花名册,并将复印件交公司安环部、选冶部备案。
5、选矿厂必须配备一名有《安全管理资格证》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选矿厂的安全管理。
6、选矿厂的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因无证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方负责。
7、选矿厂必须严格按环保要求和公司相关制度进行排放尾矿,并按“尾矿库设计方案”对尾矿库进行规范筑坝,否则出现问题,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追究法律责任。 8、选矿厂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操作性强的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否则因此出现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9、选矿厂必须接受公司安环部的安全监理,随时接受公司安环部的安全检查。
四、关于承包的其他相关事宜
1、乙方在承包期间如不能自购或待料加工矿石,甲方自有矿石不能满足乙方生产供应时,由乙方自行解决所需人员工资的50%(管理人员及维修人员各一名除外)。 2、选矿厂应在加工完每一类矿石后及时进行结算,每一类矿石在加工完后及时按理论回收的金属量进行结算。在加工甲方矿石过程中甲方可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每月预支加工费,待矿石加工完后一次性付清全部费用。如由于甲方不能及时支付加工费造成生产无法进行,损失由甲方承担。 3、选厂承包时间应不少于一年。本次承包时间从XX年3月18日至XX4 年3月18日。如不继续承包,承包人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公司。在承包期内公司若终止合同,须提前
一个月通知承包人,并在承包人生产完所存矿石后实施,否则承包人有权生产,加完现存矿石后办理交接或继续承包使用
4、双方签订合同后,公司收取一定数量的资产保证金,即人民币
5万元,保证金主要用于承包期内厂房、设备安全、尾矿库安全、防止资产丢失损坏。如在承包期内未发生上述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安全责任,保证金将全部退回给承包人。否则有权扣留相应金额保证金,补偿因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剩余保证金返还承包人,不足部分责任方补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整体移交时双方对厂房、设备、办公、居住、生活等固定资产和基础设施状况以交接单形式签字确认,并附以照片。
6、在承包期间由于存在资本运营及外部的一些检查等工作,乙方必须给予积极配合,确保甲方所需要的场面及人数,所发生的乙方正常生产以外的动力费、材料费、招待费、人工费,经选冶部及相关部门审核后由甲方支付。 7、在承包期间,简单的房屋维修、尾矿库维护费、道路维护费由乙方承担。涉及到房屋、尾矿库、修路、防洪、植树绿化等的大型投入甲方负责。
8、承包人有责任对承租的厂房、设备、流程进行看管。
未经公司允许,不得更改原有生产流程,不允许改动设备,不允许乱接乱拉电源和损坏原有厂房及其他房屋结构。否则公司可在保证金中扣回。
9、承包人在生产过程中,要按国家、行业、设备生产厂家和公司的房屋、设备管理制度加强维护、保养,保证在良好的状态下运行,如发现在生产过程中未执行设备维护、保养有关规定,影响了设备的使用寿命,公司有权责令承包人停产,并要求承包人正常修复设备直至完好。承包人如不执行以上规定,公司可派人自行处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可在保证金中扣回)。承包人须配合公司所派出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的工作。
10、设备租赁的总体原则:除设备主体的关键部件正常磨损外,其它易损件、消耗品等,在租赁期满后要保证承租交接时的磨损程度。租赁结束后按承租时的标准,相互找齐费用。
11、设备易损件、消耗品的采购,以设备原厂或原标准指定采购单位。如有变化须征得公司相关部门的同意,采购不低于原厂质量标准的备件。
12、在承包前由双方人员共同对设备及设备消耗件、物资材料,包括球磨内钢球等进行清点。材料、物资等价格按公司进价转给承包
人,如承包人不用,公司另行封存。
13、按国家相关规定每年向环保部门缴纳的固定性环保费由甲方负责缴纳。
14、乙方用电计费以供电单位电费收据为准,电费标准执行原有的矿山用电标准。甲方浩洲矿山生活用水所需电费经甲方根据以前非生产期间电费情况核定为每年元,由甲方承担,但乙方需对浩洲矿山及选矿厂的生活用水加强管理。如供电单位的电费调整,则进行相应调整(水源井的水泵维护费用由公司承担)。
15、甲方提供供暖锅炉,锅炉取暖用煤(含停电发电供暖)、人员工资及电费由公司承担。
16、承包人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工伤保险,必须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交甲方一份备案。
17、乙方须对生产进行严格管理,文明生产,不得出现影响甲方形象的行为。乙方必须配合甲方一些必要的外来参观、检查等接待活动,保证甲方资本运营所需要的各种资料及运转检查。但乙方不得拖欠所雇用人员的工资,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的保证金。
18、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正常运行情况下所有相关手续和相关管理部门征收的费用,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停产,甲方可以顺延乙方的承包期限。停车期间所发生的人员工资由甲乙双方核准后,甲方承担停车期间人员工资。
19、承包期内如遇重大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因素,
致承包人不能正常生产的,公司不负责造成的损失。如继续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对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承包期满后,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所拖欠的人员工资、材料费用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方负责处理,并且不得影响公司自行生产或继续对外承包使用。
21、在承包期间,乙方生产所需的办公费、招待费、小车费等费用乙方自理,甲方人员去现场检查、监督管理、资本运营及各大局检查所发生的招待费经甲方选冶部核实后由甲方承担,。
22、乙方收购矿石及对外加工矿石所产的产品,在收购、生产、销售、运输等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违 篇三:选矿合同 选矿合同 甲方: 乙方:
为提高选矿效率,减小企业选矿生产成本,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责任权利及义务
1. 在现有选矿冶炼场地上按乙方要求增加45kw反击式破碎机用于二次
细破
2. 修建精矿池、废矿池、清水池及提供选矿所需的基础设施。
3. 购买一台37kw清水泵用于选矿供水。
4. 提供选矿机配套所需要的一切附属设施及资金。 5. 选矿、购矿、卖矿、生产经营成本自负盈亏。 6. 甲方按每吨成品矿叁拾元结算给乙方,下月5日前结清上月选矿费。
7. 甲方在正常生产后,也可选择按壹佰万元整一次性付给乙方选矿费,
付款后,所有权、使用权归甲方,但甲方不能拆解、仿造乙方选矿机或提供给其他单位、个人仿造的机会。 8. 甲方提供足够乙方可选的原矿,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产,甲方给 予乙方适当补偿。
9. 乙方如有需要可带客户参观选矿生产线,甲方提供方便。
二、 乙方责任、权力及义务
1. 乙方在二十天内提供一台(悬浮活塞式前后平行上下张合运动双层
三级选矿机)给甲方租用。(如二十天内甲方场地没有整理好可推迟进场时间)
2. 乙方委派一名技术员指导甲方生产维护使用。半年内维修费用由乙
方负责,乙方技术员每月工资3500元由甲方支付。 3. 乙方在甲方提供45度以上毛矿,破碎粒度达标后,所选精矿要达
到50度以上(按选矿经济效益最大化,甲乙双方协商也可增减选矿度数)。
4. 选矿产能:按原矿矿质达标原矿结晶体不于1公分,每小时产出精
矿不能低于十吨。
5. 甲方原矿达到乙方选矿要求,乙方选矿质量产量不能达到合同要求
时甲方有权退租。甲方退租后乙方负责返还甲方订金贰拾万元。并赔偿甲方场地施工损失费壹拾万元整。 6. 乙方装车发货时,甲方付给乙方订金贰拾万元。在今后选矿租金中 扣除。
三、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担保方各执一份,在签字交订金后生效。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XX 年5月27日 篇四:选矿厂承包合同 篇一:选矿厂承包合同 选矿厂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为加强选矿厂的生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确保选矿产品质量和回收率,决定将选矿厂的生产管理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实行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即包括选矿厂除精矿打包装卸车工序外所有工序中耗费的材料、人工、电力、设备配件及设备维修等全部费用。
二、承包范围:原矿的取料运输到破碎(破碎工序),球磨工序,浮选工序,及选矿厂设备电器维修。 三、包干价格:按入选原矿每吨____元包干. 四、质量要求:
1.铅精矿品位必须达到55度以上;锌精矿品位必须达到50度以上。
2.铅精矿的富含质量,锌不能超过5%;铜不能超过1%;硫不能超过15%;砷不能超过1%。锌精矿的富含质量,铅
不能超过5%;铜不能超过1%;硫不能超过15%;砷不能超过1%。
3.选矿综合回收率必须达到92%; 五、奖励与扣罚
1.选矿回收率达到92%后,每增加1%回收率,甲方奖励乙方每吨精矿30元;每降低1%回收率,甲方扣罚乙方每吨精矿30元。
2.铅、锌精矿的质量如果达不到规定标准,造成精矿等级降低而减价的,甲方按实际减价金额扣罚乙方。 4.乙方每天(24小时)入选(原矿)量规定为60吨。入选量每天少于55吨,每少1吨,甲方按合同包干价格加倍扣罚乙方。
5.乙方每月正常生产规定为24天。正常生产少于22天,每少一天扣罚乙方生产固定费用500元。
6.甲方因水、电问题及原矿供应量不足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甲方适当补助乙方浮选工和维修工共4人工资及其他人员适当生活费用。未签定劳动合同人员不计生活费。 7.乙方必须确保安全生产,严禁违章作业,乙方人员每违章一人次,扣罚乙方50元。六、其他规定
1.入选原矿的吨位计量以过磅或其它经双方确认的计量方法为准。每吨入选原矿固定扣除含水量(水分)1%。 2.乙方所需各工序操作人员由乙方自行组织,乙方人
员必须与甲方签订劳务合同书,甲方按劳务合同管理乙方人员。未签订劳务合同书的乙方不得使用。 3.乙方负责自有人员的食、宿等安排。 4.选矿厂的用电按表计量,每度电价元。
七、甲方按乙方每月结算工资总额的5%作为乙方的留存资金.所有合同规定的扣罚乙方款项,甲方从乙方留存资金中扣除。合同期满余款一并结付给乙方。
八、乙方负责签订承包合同后选矿厂首次设备检修,甲方补贴乙方首次设备检修工资XX元。设备检修的必备配件及材料由甲方负责。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应按合同所附设备检修的配件、材料清单备足后移交甲方。
九、乙方承包期间所需各项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 十、乙方必须造具乙方人员月度工资表一式三份,交甲方二份,自留一份,乙方人员工资发放由乙方代理发放或由乙方指定人员代理发放。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期限定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或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或签篇二:选矿厂承包合同
延边青山钟里物资开发有限公司 青山选矿厂承包合同
甲方:延边青山钟里物资开发有限公司 乙 方 :
为了加强青山选矿厂的安全生产及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确保选矿产品质量和回收率,决定将选矿厂的安全生产和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承包,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一、承包方式:公司提供生产设备,原矿石,选矿厂运转生产经费;乙方负责抓好选矿厂日常管理工作。二、承包范围:抓好选矿厂安全生产,车辆管理,员工的日常生活管理,选矿厂生产设备电器的管理与维护保养,选 率 矿 不厂三 生、超 产质 过工 量艺 技要10% 术求 。 : 。
1.矿山原矿石品位必须达到40%以上,其中原矿石分化
2.选矿厂加工生产的铁精粉品位必须达到66%;吨原矿石生产出1吨铁精粉;硫不能超过%;尾矿排放品位 不 四 能、 超奖 过励 与 10%扣 。 罚
1.铁精粉品位达到66%后,每增加1%回收率,甲方奖励乙方每吨精矿30元;每降低1%回收率,甲方扣罚乙方每吨 精 矿 30 元 。
2.铁精粉品位如果达不到规定标准,造成铁精粉品位降低而减价的,甲方按实际减价金额扣罚乙方。3.甲方因水、电问题及原矿石供应量不足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甲方正常支付乙方工资、维修工4人工资、公司所属其他员工工资、每月生活费按照标准正常划拨。未签定劳动 合
人 员 不 计 生 活50规费 。
4.乙方必须确保安全生产,严禁违章作业,乙方人员每违章一人次,扣罚乙方 准 五 、 其 他 元。 定 。
1.入选矿厂原矿石的吨位计量,以过磅后计量数字为 2.乙方所需各工序操作人员由乙方组织,乙方人员必须与甲方签订劳务合同书,甲方按劳务合同管理乙方人员。未签订劳务合同书的乙方不得使用。3.乙方负责选矿厂所属员工的日常管理,按照生活费标准,统筹安排员工的食、宿等。六、甲方按乙方每月上报工资报表为员工及时发放工资 。
七、乙方签订承包合同后对选矿厂所有生产设备进行核
准并登记备案,开工前由甲方出资对生产设备开展一次大型的检查维修保养。如果生产设备主要部件,因乙方所属员工违规操作,造成损坏时,经甲方调查核实后,乙方按照当时市 场 价 格 进 行 赔 偿 。
八、乙方承包期间所需各项材料,由乙方向甲方上报月工作计划,待甲方审批后,由乙方指定负责人采购(采购负责 人 由 甲 方 指 定 )
。
九、乙方必须制定乙方人员月度工资表一式三份,交甲方二份,自留一份,乙方人员工资发放由乙方代理发放或由乙 方 定 人 员 代 理 发 放 。
十、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一、本合同期限定为XX年3月1日至XX年11月双 方 30 签 日字 生 止 效
。 。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本合同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二○一三年三月十九日篇三:选矿厂承包合同 选矿厂承包合同 选矿厂承包合同
甲方:___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为加强选矿厂的生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确保选矿产品质量和回收率,决定将选矿厂的生产管理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 承包方式:实行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即包括选矿厂除精矿打包装卸车工序外所有工序中耗费的材料、人工、电力、设备配件及设备维修等全部费用。
二、 承包范围:原矿的取料运输到破碎(破碎工序),球磨工序,浮选工序,及选矿厂设备电器维修。 三、 包干价格:按入选原矿每吨81元包干. 四、 质量要求:
1、铅精矿品位必须达到55度以上;锌精矿品位必须达到50度以上。
2、铅精矿的富含质量,锌不能超过5%;铜不能超过1%;硫不能超过15%;砷不能超过1%。锌精矿的富含质量,铅
不能超过5%;铜不能超过1%;硫不能超过15%;砷不能超过1%。
3、选矿综合回收率必须达到92%; 五、 奖励与扣罚
1、选矿回收率达到92%后,每增加1%回收率,甲方奖励乙方每吨精矿30元;每降低1%回收率,甲方扣罚乙方每吨精矿30元。2、铅、锌精矿的质量如果达不到规定标准,造成精矿等级降低而减价的,甲方按实际减价金额扣罚乙方。 3、铅精矿富含锌超过第四条规定标准,超标部分,甲方按铅精矿的当月最高市场价格扣罚乙方。锌精矿富含铅超过第四条规定标准,超标部分,甲方按锌精矿的当月最高市场价格扣罚 乙方。
4、乙方每天(24小时)入选(原矿)量规定为60吨。入选量每天少于55吨,每少1吨,甲方按合同包干价格加倍扣罚乙方。
5、乙方每月正常生产规定为24天。正常生产少于22天,每少一天扣罚乙方生产固定费用500元。
6、甲方因水、电问题及原矿供应量不足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甲方适当补助乙方浮选工和维修工共4人工资及其他人员适当生活费用。未签定劳动合同人员不计生活费。 7、乙方必须确保安全生产,严禁违章作业,乙方人员
每违章一人次,扣罚乙方50元。 六、 其他规定
1、入选原矿的吨位计量以过磅或其它经双方确认的计量方法为准。每吨入选原矿固定扣除含水量(水分)1%。 2、乙方所需各工序操作人员由乙方自行组织,乙方人员必须与甲方签订劳务合同书,甲方按劳务合同管理乙方人员。未签订劳务合同书的乙方不得使用。 3、乙方负责自有人员的食、宿等安排。
4、选矿厂的用电按表计量,每度电价元。七、 甲方按乙方每月结算工资总额的5%作为乙方的留存资金.所有合同规定的扣罚乙方款项,甲方从乙方留存资金中扣除。合同期满余款一并结付给乙方。
八、 乙方负责签订承包合同后选矿厂首次设备检修,甲方补贴乙方首次设备检修工资xx元。设备检修的必备配件及材料由甲方负责。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应按合同所附设备检修的配件、材料清单备足后移交甲方。
九、 乙方承包期间所需各项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 十、 乙方必须造具乙方人员月度工资表一式三份,交甲方二份,自留一份,乙方人员工资发放由乙方代理发放或由乙方指定人员代理发放。
十一、 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 本合同期限定为~年 3 月 18 日至~年 元
月 22 日止。
十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篇五:选矿厂承包合同
延边青山钟里物资开发有限公司 青山选矿厂承包合同
甲方:延边青山钟里物资开发有限公司 乙 方 :
为了加强青山选矿厂的安全生产及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确保选矿产品质量和回收率,决定将选矿厂的安全生产和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承包,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一、承包方式:公司提供生产设备,原矿石,选矿厂运转生产经费;乙方负责抓好选矿厂日常管理工作。二、承包范围:抓好选矿厂安全生产,车辆管理,员工的日常生活管理,选矿厂生产设备电器的管理与维护保养,选 率 矿 不厂三 生、超 产质
过工 量艺 技要10% 术求 。 : 。
1.矿山原矿石品位必须达到40%以上,其中原矿石分化 2.选矿厂加工生产的铁精粉品位必须达到66%;吨原矿石生产出1吨铁精粉;硫不能超过%;尾矿排放品位 不 四 能、 超奖 过励 与 10%扣 。 罚
1.铁精粉品位达到66%后,每增加1%回收率,甲方奖励乙方每吨精矿30元;每降低1%回收率,甲方扣罚乙方每吨 精 矿 30
元 。
2.铁精粉品位如果达不到规定标准,造成铁精粉品位降低而减价的,甲方按实际减价金额扣罚乙方。3.甲方因水、电问题及原矿石供应量不足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甲方正常支付乙方工资、维修工4人工资、公司所
属其他员工工资、每月生活费按照标准正常划拨。未签定劳动 合 同 人 员 不 计 生 活50规费 。
4.乙方必须确保安全生产,严禁违章作业,乙方人员每违章一人次,扣罚乙方 准 五 、 其
他 元。 定 。
1.入选矿厂原矿石的吨位计量,以过磅后计量数字为 2.乙方所需各工序操作人员由乙方组织,乙方人员必须与甲方签订劳务合同书,甲方按劳务合同管理乙方人员。未签订劳务合同书的乙方不得使用。3.乙方负责选矿厂所属员工的日常管理,按照生活费标准,统筹安排员工的食、宿等。六、甲方按乙方每月上报工资报表为员工及时发放工资 。
七、乙方签订承包合同后对选矿厂所有生产设备进行核准并登记备案,开工前由甲方出资对生产设备开展一次大型的检查维修保养。如果生产设备主要部件,因乙方所属员工违规操作,造成损坏时,经甲方调查核实后,乙方按照当时市 场 价 格 进 行 赔 偿
。
八、乙方承包期间所需各项材料,由乙方向甲方上报月工作计划,待甲方审批后,由乙方指定负责人采购(采购负责 人 由 甲 方 指 定 ) 。
九、乙方必须制定乙方人员月度工资表一式三份,交甲方二份,自留一份,乙方人员工资发放由乙方代理发放或由乙 方 指 定 人 员 代 理
发 放 。
十、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一、本合同期限定为XX年3月1日至XX年11 月双 方 30 签 日字 生 止 效 。 。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本合同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二○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篇六:选矿厂承包协议 选矿厂承包协议
发包方:东川渝鑫选矿厂 (以下简称甲方) 法 人:李 超
承包方:张永富 (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承包甲方选厂
事宜,本着诚信、有偿使用、公平合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基本概况:
1、选矿厂名称:东川渝鑫选矿厂 2、地点:东川区铜都街道集义村石膏塘 3、承包范围:铁粉矿石的加工、提纯
4、承包期限:承包经营期,起止日期: 年月日 至年月日止。
5、 承包期满后,乙方若愿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 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在承包期内若有人要购买选矿厂,甲方应事先告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购买该选矿厂,若乙方不购买选厂,应按甲方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将选厂交给甲方。但须提前15天向甲方缴纳承包费。 二、承包及包金额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东川渝鑫选矿厂每年承包金额为人民币元(叁拾万元整)。
在年 月 日以前付清 篇七:选矿厂承包合同 选矿厂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为加强选矿厂的生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确保选
矿产品质量和回收率,决定将选矿厂的生产管理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实行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即包括选矿厂除精矿打包装卸车工序外所有工序中耗费的材料、人工、电力、设备配件及设备维修等全部费用。
二、承包范围:原矿的取料运输到破碎(破碎工序),球磨工序,浮选工序,及选矿厂设备电器维修。 三、包干价格:按入选原矿每吨____元包干. 四、质量要求:
1.铅精矿品位必须达到55度以上;锌精矿品位必须达到50度以上。
2.铅精矿的富含质量,锌不能超过5%;铜不能超过1%;硫不能超过15%;砷不能超过1%。锌精矿的富含质量,铅不能超过5%;铜不能超过1%;硫不能超过15%;砷不能超过1%。
3.选矿综合回收率必须达到92%; 五、奖励与扣罚
1.选矿回收率达到92%后,每增加1%回收率,甲方奖励乙方每吨精矿30元;每降低1%回收率,甲方扣罚乙方每吨精矿30元。
2.铅、锌精矿的质量如果达不到规定标准,造成精矿等级降低而减价的,甲方按实际减价金额扣罚乙方。
3.铅精矿富含锌超过第四条规定标准,超标部分,甲方按铅精矿的当月最高市场价格扣罚乙方。锌本文来源自大秘书精矿富含铅超过第四条规定标准,超标部分,甲方按锌精矿的当月最高市场价格扣罚乙方。
4.乙方每天(24小时)入选(原矿)量规定为60吨。入选量每天少于55吨,每少1吨,甲方按合同包干价格加倍扣罚乙方。
5.乙方每月正常生产规定为24天。正常生产少于22天,每少一天扣罚乙方生产固定费用500元。
6.甲方因水、电问题及原矿供应量不足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甲方适当补助乙方浮选工和维修工共4人工资及其他人员适当生活费用。未签定劳动合同人员不计生活费。 7.乙方必须确保安全生产,严禁违章作业,乙方人员每违章一人次,扣罚乙方50元。 六、其他规定
1.入选原矿的吨位计量以过磅或其它经双方确认的计量方法为准。每吨入选原矿固定扣除含水量(水分)1%。 2.乙方所需各工序操作人员由乙方自行组织,乙方人员必须与甲方签订劳务合同书,甲方按劳务合同管理乙方人员。未签订劳务合同书的乙方不得使用。 3.乙方负责自有人员的食、宿等安排。 4.选矿厂的用电按表计量,每度电价元。
七、甲方按乙方每月结算工资总额的5%作为乙方的留存资金.所有合同规定的扣罚乙方款项,甲方从乙方留存资金中扣除。合同期满余款一并结付给乙方。
八、乙方负责签订承包合同后选矿厂首次设备检修,甲方补贴乙方首次设备检修工资XX元。设备检修的必备配件及材料由甲方负责。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应按合同所附设备检修的配件、材料清单备足后移交甲方。
九、乙方承包期间所需各项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 十、乙方必须造具乙方人员月度工资表一式三份,交甲方二份,自留一份,乙方人员工资发放由乙方代理发放或由乙方指定人员代理发放。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期限定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或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或签 篇八:选矿厂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
原则,甲方将所属选矿厂交由乙方租赁经营,经双方协商,特制定如下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期和租金
1、甲方将位于 交由乙方租赁 经营。 2、租期为自XX年2月1日起执行。
3、租金:甲、乙双方约定租金(含选矿设备、厂区层矿库及部分生产生活用房)每月租金为人民币肆万贰仟元整(元)每月月后支付;押金:押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元)开工前交付甲方。
4、关于拖欠租金的问题,经甲、乙双方约定,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顺延一天甲方向乙方收取5‰滞纳金,拖欠租金达10日甲方有权按乙方违约进行罚拉电停止乙方的一切生产活动,拖欠租金达15日本合同自动终止。 二、甲方的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选矿厂厂区及厂内选矿 设备的使用权。
2、甲方保证在合同期内,甲方负责处理好相关方面的关系,创造安定的生产环境,费用甲方负责,但考虑到,乙方的有利条件出于保证乙方生产正常的前提下,乙方应与甲方共同协调关处理好相关问题。
3、在本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干扰乙方正常的生产活动。
三、乙方的责任及应注意的问题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安全生产。
2、乙方必须保证尾矿库的安全合理使用,如出现跑冒、渗漏、溃坝引起周边村民,造成的有关部门如安监、环保、国土等部门的责令停产处罚,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对运行设备及尾矿库人负责定期检查。如有问题应立即停止生产进行处理。
3、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经济债务与甲方无关。 4、乙方在租赁期间,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保证安全生产,在此期间发生一切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因相关部门处罚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如造成设备事用户,损坏设备由乙方负责修复。
5、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在甲方厂区内搞堆浸加工,如若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处罚,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如果不能按合同期限的约定,中途终止合同,需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终止合同,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经济责任。
7、乙方应按月按时交纳电费,由于乙方资金原因不能按时交纳电费,拖欠达7日时,甲方将做停电处理,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设备维修、改造及其它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租赁期内使用设备期间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本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在继续承租时,乙方须将正常运转的选矿设备交还给甲方,乙方不得私自拆除、运走自行改造的设备,球磨机内钢球应保持停机时原状,如乙方发生以上违约情况甲方有权滞留乙方存在厂区内的产成品辅料,原料等,由甲方处理。 五、税金问题
1、甲方是合作市注册的正式企业,乙方租赁甲方选矿厂经营必须产生相关税费,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租赁期间发生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2、如因税务检查,发现甲、乙双方经营中的偷漏税问题,造成经济处罚或影响生产正常进行,由乙方负责协调解决,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相关事务。
六、合同终止的相关问题 1、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2、由乙方原因提出终止本合同,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由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中发生特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等违约造成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厂,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必要时甲方有权以乙方存放在厂区内的原材料辅
料、产成品变买抵偿甲方损失。 七、其它
1、有关装载机问题双方另行签定租赁合同。 2、在合同期内,如遇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行为,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此合同自行终止,余期租金双方协商按实际情况解决。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签定补充合同。
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篇九:锌精矿购销合同 铅精矿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HDXX001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XX年10月11日 甲方: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号码: ) 乙方:
经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
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销售权代理品种:铅精粉。 第二条销售代理权年限:长期
第三条销售权归属:甲方所生产的所有铅精粉归乙方销售。甲
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私自对外销售铅精粉及原矿石。 第四条质量要求:铅Pb≥60%,锌Zn≤2%,铁Fe≤8%,硅Si≤5%,
砷As≤%,锑Sb≤%, 钴Co≤%。 第五条 计价要求:
1、XX年11月10日至XX年11月10日计价标准 P代表交货当月上海有色金属1#铅锭现货平均价,M代表交货金
属吨结算价格(M/P=59%)。 P=15000元/吨时M=P-6200元/吨
P>15000元/吨时M=P-6200元/吨-(P-15000)×41% P P 2、XX年11月11日至XX年11月11日计价标准
P代表交货当月上海有色金属1#铅锭现货平均价,M代表交货金
属吨结算价格(M/P=62%)。 P=15000元/吨时M=P-5700元/吨
P>15000元/吨时M=P-5700元/吨-(P-15000)×38%
P P 3、XX年11月12日以后计价标准 P代表交货当月上海有色金属1#铅锭现货平均价,M代表交货金
属吨结算价格(M/P=%)。 P=15000元/吨时M=P-00元/吨
P>15000元/吨时M=P-00元/吨-(P-15000)×36% P P 4、计价标准铅Pb =60%,当铅Pb >60%时,每增1%铅金属单价加
20元/ 金属吨;当58%≤铅Pb <60%时,每降1%铅金属单价减20元/ 金属吨;当铅Pb 在55%≤铅Pb<58%时,每降1%铅金属单价减30元/ 金属吨;当铅Pb在53%≤铅Pb<55%时,每降1%铅金属单价减50元/ 金属吨;当铅Pb在53%≤铅Pb<45%时,降低收购系数3%(M/P-3%,逐年根据系数变动);当铅Pb在45%≤铅Pb<40%时,降低收购系数6%(M/P-6%,逐年根据系数变动);铅Pb<40%时,乙方拒收。 5、铅精矿中Fe超出8%,每增加%铅金属单价减3元/ 金属吨,
其他杂质均符合国家铅精矿冶炼标准。 第六条 供货要求及计价时间:
甲、乙双方约定发货时间,即乙方在甲方铅矿石精选后确定品位
及供货量后,同时满足乙方运输和销售条件时即可发货。
发货日既为计价日。
第七条 交货地点:皋兰天宇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位于皋兰县
黑石川乡三和村一社区域内)选矿厂。 第 货物运杂费承担:
铅精粉在计量过磅之前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以后的其他
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包装:散装
第十条 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1、取样、水份化验、过磅在皋兰天宇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位于皋兰县黑石川乡三和村一社区域内)选矿厂进行,计量、取样、制样、水份化验双方共同参与。待双方化验结果出来后,误差在以内按甲方的化验结果进行结算,超过则双方协商或者将仲裁样封寄到白银市进行仲裁化验,并以此化验结果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第十一条、付款方式、结算方式:
乙方在保证甲方正常运转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乙方可提前支付
部分货款,但甲方须按乙方指定的货场堆放的价值大于预付款的原矿石作为抵押。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要赔偿另乙方所有损失。
第十三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按《合同法》处理或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
未成,由合同签订地人民管辖。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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