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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道路处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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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道路处罚条例

[交通法规处罚条例]交通道路处罚条例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车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导致交通事故后逃离现场,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采用假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采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车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放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已连续驾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少于4小时未停放歇息或者停放休息时间多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扣押期间驾车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车营运客车(不包含公共汽车)、校车载人少于核定人数未超过20%的,或者驾车其他载客汽车载人少于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高速行驶或者驾车其他机动车行驶少于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至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车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放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高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高速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车机动车载运核爆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选定的时间、路线、速度高速行驶或者未装设警告标志并实行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三)已连续驾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少于4小时未停放歇息或者停放休息时间多于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一)驾车营运客车(不包含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少于核定人数未超过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车货车载物少于核定有载质量未超过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车严禁驶进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进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车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失速、停放、施救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车机动车不按规定弯道、号志灯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出现故障、事故停放后,不按规定采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一)驾车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放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车二轮摩托车,不穿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车机动车突遇前方机动车停放排队或者缓慢高速行驶时,筹钱道弯道或者挤占对面车道、加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车校车载运学生,不按照规定置放校车标牌、打开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查确认的线路高速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载运学生上道路高速行驶,采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放命令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读车载存有学生时给车辆助威,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点燃前返回驾车座位的。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车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高速行驶的机动车未置放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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