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安全第一、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原则,为使我校的安全教育规范化、正常化、制度化,特拟定本制度:
1、各班班主任为兼职的安全教育责任人,坚持每周利用班队活动、读报时间,上好两节安全教育课,给学生传授常用安全知识。
2、少先队大队部与教导处协同,每学期举行两次以上安全知识竞赛或自护演练。
3、语文组要与少先队每期联合开展一、两
次安全知识征文活动,强化学生的安全知识。
4、学校安全教育十五不准要时刻向学生宣讲,使十五不准成为学生活动的准绳。
5、每学期举行两次以上全校性的安全知识讲座,形成“我要安全,我会安全,人人安全,事事安全”的良好氛围。
6、每学期邀请学校法制副校长来校作一次安全法制教育讲座。
大庙头完小 2008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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