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单位月度安全风险管理考核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XX单位安全风险管理,全面构建科学规范的安全风险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安全风险责任意识,落实风险管控责任,不断强化XX单位管理基础,根据《上级单位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实施办法》、《上级单位车务系统专业安全管理暨安全风险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南铁运〔2013〕121号)精神,结合XX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奖励对象为全站在岗职工(不含内退、长病、长假、长学、借调外单位助勤、离岗检查人员)。
第三条 考核周期为上月25日18时至当月25日18时(检查问题按录入系统时间为准)。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XX单位成立安全风险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站长、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安全技术教育科、客运统计科、劳人科、计财科长,站办、党委办负责人为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安全副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安全技术教育科科长为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安全技术教育科,有关部门指定专人参加。负责XX单位月度安全风险管理考核细则的制订和完善;定时分析考核办法运行情况,收集考核资料、落实并督促问题整改,及时公布考核结果并兑现奖励。
第三章 安全风险管理奖励
第五条 月度安全风险管理考核奖励根据工种、劳动强度、工作环境、岗位作用等因素,按照向一线生产岗位和负有安全监督检查量化指标的人员倾斜原则,科学界定月度安全风险管理奖励系数,合理拉开奖励分配档次。具体为:
一类(1.4系数):XX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安全技术教育科科长,运转车间主任、书记,福州南站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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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客运统计科科长,运转车间副主任、XX单位1号XX单位值班员、调车长,客运车间主任、书记,XX单位系统管理员。
二类(1.3系数):安全技术教育科、客运统计科负有安全检查量化指标的其他管理人员,XX单位值班站长,运转车间负有安全检查量化指标的其他管理人员、值班站长、调车指导、XX单位调度员、XX单位2号XX单位值班员、连结员、制动员,南站XX单位值班员、南动所XX单位值班员,客运车间副主任,行包车间主任、书记,福州南站行车副站长(站长助理)、福州南站客运副站长、车间级系统管理员。
三类(1.2系数):客运车间、福州南站负有安全检查量化指标的其他管理人员,运转车间1号信号员,客运车间客运值班站长、客运值班员,福州南站客运值班员,行包车间副主任、后勤车间主任(副)、书记。
四类(1.1系数):行包车间、后勤车间负有安全检查量化指标的其他管理人员,总值班室值班员,运转车间2号信号员、助理值班员,客运车间售票值班员、主任计划员、站台客运员,南站站台客运员,南动所信号员(南站),行包车间行李值班员。 五类(1.0系数):客运车间其他客运员、计划员、售票员,福州南站其他客运员、售票员,行包车间行李员(安全员),运转车间充电工,汽车司机及行包车间其他生产人员,机关、多元、后勤车间除上述职名以外的其他人员。
备班人员按实际替班数和替班岗位系数考核发放,升改职人员学习期间按学习岗位系数的80%考核发放。
第六条 事故考核标准
1.XX单位发生 交通一般A类及以上事故时,取消全站当月安全风险管理考核奖。
2.发生 交通一般B类事故(不含仅1人重伤的一般B2类事故),XX单位负全部或主要责任时,全站免发当月安全风险管理考核奖。
3.发生旅客列车 交通一般C类事故(含仅1人重伤的一般B2事故),XX单位负全部或主要责任时,全站免发当月安全风险管理考核奖。
4. 发生非旅客列车 交通一般C类事故,XX单位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时,全站免发当月安全风险管理考核奖。
5.发生 交通一般D类事故,XX单位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时,考核标准如下:
(1)性质严重的一般D类作业事故(旅客列车作业事故、D1、D2、D3):责任部门免发当月安全风险管理奖励,其他部门免发当月安全风险管理奖励50%。
(2)其他一般D类作业事故(除上款和D21事故以外的其他一般D类事故):责任部门免发当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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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管理奖励50%,其他部门免发当月安全风险管理奖励20%。
(3)一般D21类事故:责任部门免发当月安全风险管理奖励30%,其他部门免发当月安全风险管理奖励10%。
6.发生责任职工轻伤:责任部门免发当月安全风险管理奖励。
7.发生以上各类交通事故及严重安全隐患,XX单位负同等责任时,按相应责任考核;XX单位负重要责任时,按全部或主要责任50%考核,对次要责任按全部或主要责任30%考核,追究责任按下一等级事故相应责任考核。
8.发生其他生产安全事故按事故等级比照上述条款考核。 第七条 过程考核标准
1.XX单位及以上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红线问题的直接责任者按照《上级单位安全红线管理办法》(南铁安监〔2015〕101号)规定究责处理:
(1)对触及一类安全红线的直接责任人,离岗检查2个月。 (2)对触及二类安全红线的直接责任人,离岗检查1个月。
(3)对触及三类安全红线的直接责任人,岗位作业人员每人考核500元,管理人员每人考核1000元,该扣款在责任车间(站)应得款中扣除,由车间(站)落实考核到直接责任者。
(4)触及一类、二类安全红线责任人员离岗检查期间,待遇按路局有关规定办理;由安全技术教育科负责对其进行针对性的强化培训,离岗期满表现良好,经本人申请、培训考试和鉴定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2. 车间检查发现的安全红线问题的直接责任者,按路局检查考核标准50%执行。
3. XX单位及以上部门检查发现的岗位作业人员A、B、C类问题每个分别相应核减所在部门月度安全风险管理奖励300元、70元、50元(总公司书面通报的问题按A类问题进行考核)。该扣款在责任车间(站)应得款中扣除,由车间(站)落实考核到直接责任者;对管理人员发生的A类、B类、C类问题,按每个问题考核扣款500元、150元、50元落实到责任人。
4.车间检查发现的A、B、C类直接责任者,按路局检查考核标准50%执行。
5.发生同一责任人多件各类安全问题的考核金额应累加。考核金额超过被考核人奖励基数时,差额金额在当月岗位工效计件工资予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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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未完成检查量化指标,少检查发现1件A类及以上问题,免发当月责任部门管理人员安全风险管理奖励;B类问题每少1次件核减当月责任部门管理人员安全风险管理奖励人均100元;其他问题每少1件核减当月责任部门管理人员安全风险管理奖励人均50元,直至归零。
未及时完成个人下现场、检查车间、检查班组、夜查、带(跟)班作业、顶岗作业、检查计划等检查写实任务时,每缺少一件按照XX单位检查管理层的B类考核,直至归零。
7.问题整改销号率不得低于95%(含XX单位、车间自查问题),每低1%核减当月责任部门管理人员安全风险管理奖励人均100元,直至归零。
8. 路局检查问题的责任单位为邮政、保洁、食品供应、专用线(专用 )、厂矿企业等XX单位负有监管责任的非 运输企业或 多经企业,按相应标准的50%考核;对XX单位查危、电梯、消控等外包业务(或作业)等XX单位负有监管责任的下发检查的问题按相应标准的1/3考核,由负责监管的部门通知责任单位落实扣款并整改。
9.XX单位检查问题为邮政、装卸、查危、验证、保洁、食品供应、电梯、消控等责任单位,按路局检查考核标准50%执行,由负责监管的部门通知责任单位落实扣款并整改。
10.离开本职岗位当月累计达10天及以上的XX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由所在车间(站)、科室提出申请(见附件1)经XX单位批准,可不参加考核。XX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由站办、党群办负责申请。
第四章 裁定、返奖制度
第九条 XX单位利用办公局域网每月将月度安全风险管理奖励考核情况进行公示,各车间(站)要及时签阅并保存。
第十条 安全技术教育科建立并公布职工安全考核咨询热线(电话51232),受理职工申诉,释疑解惑,及时化解矛盾,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确属检查问题与实际情况存在出入、定性不准确、适用考核标准不当的,XX单位自查问题通知检查人删除或修改检查信息;上级检查发现问题,由安全技术教育科填写《裁定申请表》(见附件2),并通过咨询申诉热线(电话018-23720、018-21850)向路局考核办公室进行咨询、申诉。由路局考核办公室及时通知有关专业部门裁定,有关部门必须在5日内做出裁定,填写处理意见回复XX单位。当月问题裁定的截止时间为28日24时。
第十一条 被考核的人员自被考核的次月起连续3个月未被XX单位及以上部门考核时,XX单位返还考核金额的50%。返奖时,由各车间(站)自行申请,并由安全技术教育科、劳人科核定后予以返还,车间(站)自查问题不纳入返奖。
第五章 月度车间安全质量综合排名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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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月度综合排名考核范围: 运转车间、客运车间、福州南站、行包车间。 第十三条 考核标准:
车间安全生产综合排名考核成绩得分取千分制,以基础工作考核得分为当月基本分。 车间安全生产综合排名考核成绩=基础工作考核分-上级检查问题扣分×安全折算系数-检查量化指标完成情况扣分-安全问题分析情况扣分-问题整改销号率扣分-其他情况扣分+车间自查问题加分。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车间,直接予以排尾: (1)发生责任 交通事故; (2)发生责任职工轻伤及以上事故; (3)发生责任旅客轻伤及以上事故; (4)发生责任现金、票据事故; (5)发生责任火灾爆炸事故; (6)发生责任旅客食物中毒事故; (7)发生路风不良反映及以上路风事件; (8)对各项检查考核整改要求不落实,弄虚作假的。 同等责任、追究责任均按同等级事故相应责任考核。 2.基础工作考核
XX单位集中检查组每月根据《XX单位安全风险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福站政〔2013〕45号)要求,依据“车间检查评分标准”对各车间安全管理、专业管理、技术管理等综合管理情况逐条逐项进行检查评估,检查结束后,参加检查人员必须依照检查标准逐项评分。(具体检查评分标准见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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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站政〔2013〕45号])。
3.上级部门检查问题扣分标准
(1)总公司书面通报的问题、H类问题,每件扣100分; (2)A类问题每件扣30分, (2)B类问题每件扣10分。
4.检查量化指标完成情况扣分标准(是否要修改) (1)未制定检查计划,扣100分。
(2)未完成检查问题定量任务,H类问题少1件扣60分,A类问题少1个扣30分;B类问题少1个扣20分;C类问题少1个扣10分。
(3)检查班组、下现场、夜查、带(跟)班作业,顶岗次数,少1天(次)扣20分。 5.安全问题分析情况扣分标准(是否要修改)
未按规定组织召开车间安全例会、安全检查点评会、问题分析会,每少1次扣100分。 6.问题整改销号情况扣分标准
检查问题整改销号率(含车间自查问题)低于95%,每低1%扣30分。 7.车间自查问题加分(是否要修改)
车间自查发现的H类问题每个加50分,A类问题每个加20分;B类问题,每个加5分。车间自查发现的本车间管理人员问题、跨专业和非运输企业问题、C类问题不加分。加分总上限为150分。
8.其他问题扣分标准(是否要修改)
XX单位还可根据车间落实重点工作情况、服务质量、组织秩序、设备质量、环境卫生等方面发生的突出情况,对车间进行考核,考核扣分不超过100分。
9.安全折算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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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车间人员数量、管辖范围、设备数量等综合因素,确定各车间安全折算系数:运转车间0.8、客运车间0.8、福州南站1.0、行包车间1.0。
第十四条 奖励标准
1.对月度排名第1名的车间予以奖励,党政正职各奖励300元,其他管理人员人均奖励100元。 2.自排名第1名之月算起,连续3个月排名第1名的车间,管理人员当月奖励人均增加200元。 第十五条 末位究责
1.当月排名最后1名,给予车间通报批评,管理人员人均考核100元。
2.连续2个月排名最后1名,给予车间党政负责人通报批评,XX单位组织实施重点帮促,负主要责任的车间分管干部诫勉谈话,免发当月奖金,其他管理人员人均考核200元。
3.连续3个月排名最后1名,给予车间党政负责人诫勉谈话,给予负主要责任的车间分管干部组织处理,均免发当月奖金,其他管理人员人均考核400元。
4.连续4个月排名最后1名,或者自排名最后1名之月算起,以12个月为1个考核周期,累计6个月最后1名的车间,给予车间党政负责人和负主要责任的车间分管干部组织处理,车间管理人员均免发当月奖金。
(5)当月各车间安全生产综合排名考核成绩均在800分及以上,只进行排序,不进行究责。
第六章 考核程序
第十六条 每月5日前,由安全技术教育科负责整理各类风险问题考核情况报劳人科。劳人科按照考核细则测算全站月度安全风险管理奖励考核结果并下发。各车间(站)每月10日内向劳人科上报《月度安全风险管理奖励考核分配表》(附件3 ),由劳人科审核后交计财科发放。每月12日前,由安全技术教育科形成XX单位月度安全风险管理考核通报,经有关部门会签、分管安全副站长签认后,站长审阅签发。
第十七条 月度安全风险管理奖励以1.0系数300元为考核基数,以XX单位月度安全风险管理考核通报为依据,以车间(站)为单位,按岗位系数进行考核分配。车间(站)应根据考勤和考核情况制定二次分配方案。
第十八条 为充分调动车间(站)主动发现问题、有效落实整改的积极性,车间(站)自查问题及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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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考勤核减金额车间(站)可自行分配。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安全风险管理考核奖励,按照本实施细则,按月考核发放。奖励专款专用,年度内必须全部发放,不得结余。
第二十条 凡发生虚造检查信息、考核摊派、假销号等情况,将酌情扣发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月度安全风险管理考核奖励,并严肃追究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安全技术教育科、劳人科负责解释,自2015年2月1日起执行。前发《XX单位月度安全风险管理考核细则》(福站政〔2013〕100号)同时废止。
附件:1.月度定量指标调整申请表
2.裁定申请表
3.月度安全风险管理考核奖励分配表
C:\\Documents and Settings\\QJ\\桌面\\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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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月减免检查量化指标申请表
编号:XXXX-XXX 部门名称 联系电话 姓 名 职 务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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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下现场检项目 查天数 定量 检查车间数量 检查班组数量 添乘检查次数 夜查次数 跟班次数 检查问题件数 申请 事由 部门意见(盖章) 安全科意见(盖章) (盖章) 联系电话: (盖章) 联系电话: 主管领导意见(签名) 运输处意见(盖章) 签名: 联系电话: 申请人签名: (盖章)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申请表一式四份,路局安监室、运输处、XX单位安技教科、申请部门各留存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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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备查,每月20日前将电子和书面申请表报XX单位考核办公室。
2.编号说明:由XX单位技教科统一编号,前四位代表年份,后三位按照一年中的申请顺序编号。
附件2
裁 定 申 请 表
编号 号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裁定单位 经办人
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 地点 联系电话 检查部门 检查人 检查时间 申请裁定事项 申请裁定原由 经办人 相关部门调查裁定部门 联系电话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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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和 回复意 见 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处理情 况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1.回复意见栏要明确是否执行或免于考核并说明理由。作出免于考核裁定的应通知检查人将信息删除,同时核减检查人检查问题数量。 2.处理情况栏指裁定部门负责人对裁定处理情况的意见。 3.本裁定申请表一式三份:一份送申请单位,一份裁定部门存查,一份交复路局考核办公室。 此页不够可另附纸
备 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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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路局安监室、运输处、客运处、劳卫处,XX单位党委、纪委、工会、 团委,机关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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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单位办公室
2015年2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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