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加筋土工程施工方法:
3.1准备工作: 3.1.1一般规定:
①. 施工前应熟悉设计文件,做好现场材料核查。
②. 根据调查资料、设计文件和工期 要求,做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一般包括施工方法,主要工程数量,开工、完工日期,需要劳力,机械设备,运输车辆,主要材料数量,临时工程和现场布置等。
③. 施工测量:
a. 中线测量、恢复原有中线桩,测定加筋土工程的墙面板基线。直线段20m设一桩,曲线段10m设一桩,尚可根据地形适当加桩,并应设置施工用固定桩。
b. 水平测量、测量中线桩和加筋土工程基础标高,并设置施工准点。 c. 复测中线桩核对横断面并按需要增补横断面测量。
④. 加筋土工程施工,一般可按下列工艺流程框图安排作业,如图3.1.1所示。 ⑤.对加筋土工程的施工现场应按交通部现行的《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033-86)有关规定进行场地清理、整平压实,并应满足构件安装和筋带铺设的要求。
3.1.2加筋土工程施工,除按路基施工配备压实机械外,还应选备杵子,振动板,蛙式夯,手扶式振动压路机等小型压实机具,以在面板内侧1.0m范围内压实填料。
3.1.3为方便施工,可根据需要修建临时房屋、便道,设置电力、电讯供水系统和必要的安全设施。
3.2基础工程:
3.2.1基槽(坑)开挖前,应进行详细测量定位并标示出开挖线。 3.2.2基槽(坑)开挖和处理。
a. 基槽(坑)应按设计图纸要求开挖到设计标高、槽(坑)底平面尺寸一般在于基础外缘30㎝。
b. 基槽(坑)开挖应做好防、排水工作。
c. 对未风化的岩石应将岩面凿成水平台阶。台阶宽度不宜小于0.5m。台阶长度除满足面板安装需要外,高度比不宜大于1:2。
d. 风化岩石应按设计要求处理。
e. 基槽(坑)底土质为碎石土、砂性土、粘性土等时,应整平夯实。 f. 特殊土地基,按本规范第四章有关规定处理。
3.2.3在砌筑(浇筑)条形基础之前,基底土质及地层情况须经过检验人员检验,
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下步工序。
3.2.4基础的砌(浇)筑应按交通部现行的《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并严格控制基础顶成标高,砌筑基础可用水泥砂浆找平。
基砌(浇)筑时,应按设计要求预留沉降缝。
3.3面板安装:
3.3.1砼面板的堆放和运输。
面板可竖向堆放,也可平放,但应防止扣环变形和碰坏翼缘角隅。当面板平放时,其堆积高度不宜超过5块,板块间宜用方木衬垫。
面板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搬轻放。 3.3.2挡墙砼面板安装: ①. 第一层面板安装:
a. 在清洁的条形基础顶面上,准确画出面板外缘线。曲线部位应加密控制点。 b. 在确定的外缘线上定点,然后进行水平测量。
c. 安装时用低强度砂浆砌筑调平,同层相邻面板水平误差不大于10㎜;轴线偏差每20延米不大于10㎜。
d. 按要求的垂度、坡度挂线安装,安装缝宜小于10㎜。 e. 安装时应防止角隅碰坏和插销孔破裂及插销变形。
f. 当填料为粘性土时,宜在面板后不小于0.5m范围内回填砂砾材料。 g. 面板安装可有人工或机械吊装就位。安装时单块面板倾斜度,一般可内倾1/100~1/200,作为填料压实时面板外倾的预留度。
②.以后各层面板安装:
a. 沿面板纵向每5m间距设标桩,每层安装时用垂球或挂线核对,每三层面板安装完毕均应测量标高和轴线。
b为防止相邻面板错位,宜用夹木螺栓或斜撑固定,在曲线部位尤应注意安装顺适。水平误差用软(木)条或低强度砂浆调整。水平及倾斜的误差应逐层调整,不得将误差累积后,再行总调整。
c. 安装缝(水平、竖直缝)一般不作处理,当缝宽较大时,按本规范每2.3.2条所列填缝料进行填塞。安装缝应均匀、平顺、美观。
d. 不得在未完成填土作业的面板上安装上一层面板。
e.严禁采用坚硬石子及铁片支垫,以免造成应力集中损坏面板。
③.设有错台的高加筋土挡墙,地墙面板的底部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并应及时将错台表面封闭(台浆砌块(片)石、铺砌砼预制块等)。
3.3.3桥台砼面板安装:
a. 在条形基础上准确划出前墙、翼墙面板外缘线。 b. 第一层面板安装的规定与3.3.2相同。
c. 处于同一水平层的板台前墙、翼墙的面板宜同时进行安装,并应防止纵向、横向错位。转角处应采用角隅面板,并不得留不竖直通缝。
3.3.4沉降缝一般宽1~2㎝。缝宽一致,上下贯通。采用第2.3.2条所列材料填塞。填塞深度不小于8㎝。
3.3.5当加筋土挡土墙顶面有纵坡时,可用异型面板,浆砌块(片)石或现浇砼等作顶面调整层,
3.4筋带铺设;
3.4.1筋带的运输、堆放及裁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a. 钢筋砼带运输时应轻装轻卸。堆放时应平放,上下层应互相垂直,堆放高度一般不宜超过10层。钢筋砼带应进行表面检查、清理、补修,按各层筋带的设计长度准备相应节数,并调直连结钢筋。
b. 钢带应堆放在垫木上,垫木高度离地面不宜小于20㎝。钢带首先进行调直,然后按各层筋带的设计长度裁料,如需接长则应考虑搭接部分所需长度,若采用插销或螺栓连接,还京城按设计要求在钢带上冲孔。
c.聚丙烯土工带应堆放在通风遮光室内。聚丙烯土工带的裁料长度一般为2倍设计长加上穿孔所需长度。
3.4.2筋带的连结、铺设和防锈: ①. 钢筋砼带:
a. 连接: 钢筋砼带与面板拉环的连接以及每节钢筋砼带之间的钢筋连接,可采用焊接,扣环连接或螺栓连接。其焊接方式和焊缝长度应按交通部现行的《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有关规定执行。
b. 铺设: 筋带底面的填料应平整、密实。钢筋砼带可在压实的填料达到设计标高后,按设计位置挖槽铺设。也可直接铺门于压实的填料上。
c. 防锈: 防锈处理应符合本规范2.25条的规定。 ②. 钢带:
a. 连接。钢带与面板拉环(片)的连接和钢带的接长,可用插销连结,焊接或螺栓连结。焊接方式和焊缝长度应按交通部现行的《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有关规定执行。
b. 铺设: 钢带应平顺铺设于已压实整平地填料上,不得弯曲或扭曲。 c. 防锈: 防锈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2.2.5条的规定。 ③. 聚丙烯土工带:
a. 连接:聚内烯土工带与面板的连接,一般可将土工带的一端从面板预埋拉环或预留孔中穿过,折回与另一端对齐,土要带穿孔可采用单孔穿过,上下穿过或左右环孔合并穿过,并绑扎以防止抽动,
b.铺设:聚丙烯土工带应成扇形辐射状铺设在压实整平的填料上,不宜重
叠,不得卷曲或折曲。
c. 聚丙烯土工带不得与硬质棱角填料直接接触。
d.固定:聚丙烯土工带的在铺设时,可用夹具将筋带拉紧(拉力宜保持一致),再用少量填料压住筋带,使之固定并保持正确位置。
e. 防锈和隔离:防锈和隔离和处理应符合要本规范第2.2.5条的规定。 3.4.3当组全内置式桥台的央筋与立柱互相干扰时,筋带可避开立柱铺设。但每块面板筋带的辐射角应对称。当不能对称时,应增加筋带使之受力平衡。
3.5填料的采集、摊铺、压实
3.5.1填料采集前应按交通部现行的《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051)的要求作标准击实试验。
3.5.2加筋土填料可工人采集或机械采集,采集时应清除表面种植土、草皮和杂物等。
3.5.3浸水加筋土工程的填料,应选用水稳性好的透水性材料填料。 3.5.4加筋土填料应根据筋带竖向间距进行分层摊铺和压实。
a. 卸料:卸料时机具与面板距离不应小于1.5m,机具不得在未覆盖填料的筋带上行驶,并不得扰动下层筋带。
b. 摊铺: 可用人工摊铺或机械摊铺,摊铺厚度应均匀一致,表面平整,并设不小于30%横坡。当用机械摊铺进,摊铺机械距面板不应小于1.5m。摊铺前应设明显标志易于驾驶员观察,机械运行方向应与筋带垂直,并不得在未覆盖填料的筋带上行驶或停车。距面板1.5m范围内,应用人工摊铺。钢筋砼筋带顶面以上填料,一次摊铺厚度不小于20㎝。
3.5.5填料压实: ①. 一般规定:
a. 碾压前应进行压实试验。根据碾压机械和填料性质确定填料分层摊铺厚度、碾压遍数以指导施工。
b. 填料填筑压实时,应随时检查含水量是否满足压实要求。
c. 每层填料铺完毕应及时碾压。用粘性土作填料时,雨季工应采取排水和遮盖措施。
d. 加筋土工程的填料应严格分层碾压。碾压时一般应先轻后重,并不得使用
羊足碾。压路机不得在未经压实的填料上急剧改变运行方向和急刹车。
e. 压实作业应先从筋带中部开始,逐步碾压至筋带尾部,再碾压靠近面板部位。
f. 压实机械距面板不得小于1.0m。
②. 加筋土工程面板内侧1.0m范围内和桥台转角的填料及压实要求如下: a. 应按设计规定选用填料并优先选用 透水性良好的材料填筑。
b. 用小型压实机械先由墙面板生轻压,再逐步向路线中心压实。严禁使用大、中型压实机械,当碾压困难时,可用人工夯实,以防面板错位。
③.加筋土工程填料压实度应符合方法表的规定要求。
加筋土工程填料压实度表
填 土 范 围 距面板1.0m范围以外 距面板1.0m范围以外 路槽底面以下深度㎝ 0~80 80以下 全部墙高 压 实 度(%) 二、三、四级公路 高速、一、二、级公路 >93 >95 >90 >90 ≥90 ≥90 a. 加筋土工程填料的压实标准: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按生型击实试验方法求得。三级以下(包括三级)公路按轻型击实试验方法求得。
b. 特别干旱和特别潮湿地区,表内压实数值可减少2~3%。
3.5.6检测频度。距面板1.0m范围外,每一压实层每500㎡或50延米不少于3个测点,距面板1.0m范围内,每地压实层每100延米不小于3个点,若压实段落小于上述规定时仍取3个测点。试验方法按交通部现行的《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051)有关规定执行。
3.6防水、排水和其它工程:
3.6.1加筋土工程施工现场应先完成场地排水。以保证正常施工。
当加筋土工程区域内出现层间水、裂隙水、涌泉等时,应先修筑排水构造物,再做加筋土工程。
3.6.2加筋土工程中的反滤层、透水层、隔水层等防排水设施应按设计要求与加筋体施工同步进行。路肩式加筋土挡土墙,路肩部分应进行封闭。
3.6.3其它工程施工:
a. 其它工程的构件、包括垫 梁、搭板、檐石、落水管、栏杆、护栏、路缘石等。工程构件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放。
b. 构件安装(现浇)前,应复测中线、准确放出墙顶基线,测定标高。 c. 檐石、缘石、栏杆、扶手的安装,应保证线型 顺适,美观,构件无破损。
3.6.4加筋土桥台垫梁的安装:
a. 垫梁不得直接置于筋带上。垫梁下垫层厚度及宽度均不得小于设计尺寸。 b. 垫梁可预制或就地浇注。盖梁施工按交通部现行的《公路桥梁施工技术规范》(JTJ041-)中有关规定执行。
3.6.5加筋土体完工后应按设计及时修筑护脚。护脚块面宜用块(片)石或砼预制块浆砌防护。
3.6.6其它工程施工质量松应按沟通部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有关规定执行。
3.6.7冬季或雨季施工的加筋土工程,应按交通部现行的《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033-86)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有关规定执行。
4、特殊土的加筋土工程施工:
4.1一般规定:
4.1.1本章着重对特殊土作为在基及加筋土工程填料的特殊要求和处理方法作出规定。对于一般的施工方法,可按本规范第三要求进行。
4.1.2本章所列的特殊土包括软土、沼泽土、红粘土、膨胀土、黄土、季节性冻土、杂填土以及岩溶。
4.2软土及沼泽土:
4.2.1在软土及沼泽土地区修建加筋土工程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a. 严禁用沼泽土作为加筋土填料,软土需经处理后方可作为填料。 b. 工程宜安排在有利季节中施工。
c. 对软土层不厚的地区,若地基不需处理时,应排出地表水,降低地下水位使基底干燥、并应减少对基底土的扰动。
4.2.2处理地基时,视当地情况可选用以下方法:
①. 换填砂砾(碎)石垫层。把加筋土体底下的部分软土层挖除,抽出坑中积水,然后填以砂(碎)石并分层夯实。分层厚度一般为20㎝,砂砾填料的含泥量不得大于5%,填料最大直径以5㎝为宜。换填厚度及宽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垫层顶面宽度宜宽出基础或加筋体1.0m。
②. 挤密桩:
a. 砂桩、石灰桩。用振动或冲击机具将套管打至设计标高,将砂或生石灰灌入孔中,然后提升套管并振动或冲击填料使其密实成桩。桩身不得有缩颈或断颈,成孔直径一般为20~40㎝,中心间距为3~5倍桩径。桩的平面布置及桩长应满足设计要求。
石灰桩填料应为石灰,石灰等级宜在Ⅲ级以上。灰块最大尺寸应小于1/3孔径。距地面1.0m左右用粘土或石灰混合料填入封顶。上部构造物宜在石灰桩成形后进行施工。
砂桩填料应采用中、粗砂、含泥量不大于5%。灌砂应密实,灌砂率不应小于90%。 b.碎石桩。以振冲器成孔,待孔深达设计标高时,将5㎝左右直径的碎石填入,然后缓慢提升振冲器并同时将碎石振密。如成桩直径不够,可进行二次振冲,以达到设计直径。
无论采用砂桩,石灰桩或碎石桩均应在基础外缘打1~2排桩。挤密桩的打桩顺序宜先外后里。
③.挤淤法。当软土或沼泽土不厚时,可采用挤淤法。将大于30㎝的石料从路线中部向两侧堆码,使软土或沼泽土向两侧挤出,然后用重型压路机压实,上面填反滤层后再做基础,并以一般土回填。
④.土工织物。将土工织物平铺在垫有不小于15㎝厚砂层的地基上或将土工织物直接平铺在软基上,再回填一定厚度的砂砾层,然后回填一般土并分层实。土工织物应伸出加筋体以外一定距离(由设计确定)并卷压固定。土工织物宜采用宽幅,幅与幅之间的搭接宽度不小于20㎝。
4.3红粘土:
4.3.1红粘土作为天然地基时,不应破坏其结构。
4.3.2石芽密布的红粘性土地区的地基,应视石芽间土的状态按下述方法处理: 石芽间上处于硬塑或坚硬状态时,地基不需处理。
石芽间土层较薄,可挖除土层换填碎石或土夹石夯实,当土层较厚时可凿去部分岩石做垫层。
4.3.3用红粘土作为填料时,填料的含水量应控制在该土质的稠度W为1.0~1.4的范围内(重型击实试验法取最大值),不宜选用稠度小于0.9以上做填料。
4.3.4填土宜随挖随填,碾压时,土的稠度应控制在1.0以上,当按轻型击实标准填料压实度不小于98%。严禁遇雨碾压。
4.3.5为防止反复碾压次数过多,形成弹簧土,应采用该土质能承受的最得机具进行碾压。遇雨时,施工现场宜作遮盖。
4.4膨胀土:
4.4.1膨胀土地区的加筋土工程,不得在雨季施工。施工前后必须做好防、排水工程。在开挖基坑后应保持地基土的天然水份和结构,并应及时修筑基础。
4.4.2填料可视当地土质采用弱膨胀性土或换填普通粘性土,砂性土。 4.4.3当采用弱膨胀性土填料时,其要求与一般施工方法相同。
4.4.4当采用中等膨胀性土为填料时,填料应在轻型击实试验方法求得的最佳含水量下进行碾压。并应采用沥青砂或土工织物等对填土底进行全封闭或将填土全封闭。
a. 采用现场喷洒热沥青或乳化沥青,喷洒后应立即加铺砂土覆盖并压实,或直接铺筑拌制的沥青砂,其厚度为2~3㎝。
b. 用土工织物封闭时,应摊铺平整、搭接牢靠。 c. 在加筋体周围做砂石隔离层。
4.4.5当采用中等膨胀性土为填料时,可掺加石灰、水泥以改善其性能,用量由材料组成设计和配合比确定。
a.石灰稳定土有用灰量一般为6%~10%。
b.石灰—水泥稳定土,选用石灰与土拌和,焖放一昼夜后,再加入水泥拌和。石灰与水泥质量比一般为2:1~3:1。
c.采用上述方法时,应将土块粉碎,清除杂质。加掺石灰或水泥后,应拌和均匀,在最佳含水量的情况下,摊铺平整并压实。
4.5黄土:
4.5.1黄土地区修建加筋土工程,地基无不良地质和无地下水活动时,可作一般的表面夯实、整平、不作特殊处理。当地基需作处理时,可视地基土的湿陷等级,需要处理的深度以及施工技术条件等。选用以下方法:
灰土或就地黄土垫层。将湿陷性黄土层挖至设计的深度然后将3:7灰土或挖 出的黄土分层回填压实。
灰土桩或黄土桩。以先周边后中间的顺序用打桩、钻(挖)孔或爆破成孔,每打好一孔后即用灰土或黄土直入孔内捣实成桩。
重锤夯实法。应事先进行夯实试验,以确定锤重、落高、夯打方案,夯打后地基的总沉降量,最后一遍夯打后的下沉量等以指导施工。
4.5.2加筋土工程范围内的黄土陷穴及墓穴必须处理。在加筋体外20m范围内的陷穴一般也需处理。可用砂、粘土砂浆、石灰及水泥砂浆灌实,或采用明挖回填的方法。当采用明挖回填时,应先夯实坑底土后再分层填土压实。施工时应防止地表水流入坑内。
4.5.3应切实做好排水工程,迅速将地表水引离处理好的陷穴和加筋体之外,以防止陷穴再生或新生陷穴。
4.5.4用黄土作为加筋土工程的填料时,压实要求与一般施工相同。
4.6季节性冻土:
4.6.1季节性冻土地区的加筋土工程在冬季施工时,若基底标高位于季节性融化层以下,则应尽量缩短基底暴露时间或采取保温措施以免冻层加深。
4.6.2加筋土面板基础埋深应符合设计要求,若基础埋深小于冻结线时,由基底至冻结线范围内的土应换填非冻胀性的中砂、粗砂、砾石等粗粒料,其中粉、粘土粒含量不应大于15%,并应分层压实。
4.6.3当加筋土挡土墙可能受到冻胀力的影响时,可采取下列措施: a.将面板基础内侧或外侧面填以中砂、粗砂或炉渣等非冻胀性材料。 b.基础侧面做成光滑的表面或用沥青等涂面。
4.6.4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方,加筋体底面以下应用透水性大的粗粒料作隔离层,层底应高出地下水面以上0.5m。
4.6.5以粘性土作为填料时,应在面板后不小于0.5m范围内用粗凿料填筑夯实,以减小冰冻季节墙面后填土水分向墙面附近积聚。
4.7杂填土和岩溶地区: 4.7.1杂填土地基:
a.加筋土挡土墙修建在建筑垃圾或性能稳定的工业废渣以及开山抛石,风化石屑的地基上时,当地基密实度和均匀性差,可用一般地基处理方法或选用重锤夯实法、强夯法、振动压实法等进行处理。
b.有机质含量较多的生活垃圾或对基础有浸蚀性的工业废渣组成的地基,应将其持力层范围内的填料挖出并回填好土压实后,才能作为地基的持力层。
4.7.2岩溶地区:
a.对地基稳定性有影响干溶洞,不洞体较小时,宜采用嵌塞或回填夯实;对较大洞口、暗河,消水洞当溶洞 顶板厚度小于洞 跨较多或岩层较破碎时,可采用跨越的梁、板、拱等结构;如溶洞顶板较完整,其厚度接近或大于洞跨时,可不作处理。
b.由地下水作用形成的土体塌陷及土洞,应挖除软土用粗粒料回填夯实,视具体情况也可采用跨越结构、桩基础等。
c.对地表水作用形成的塌陷及土洞,应采用挖填或灌浆处理。对地表水应采用导流或防渗等措施。
5、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5.1一般规定:
5.1.1质量检验项目及标准,适用于中间检查或(交)工验收。
5.1.2加筋土工程施工,应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临理、工程检测
及工序间交接验收等项制度。应做到原始记录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检查报告等资料齐全,数据真实可靠。
5.1.3各工序完成后,均应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并提供实测记录资料。经难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凡不合格者必须进行补救或返工,使其达到要求。
5.1.4加筋土工程属于路基工程中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评分计算方法应按照交通部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体验评定标准》(JTJ071)有关规定执行。
5.2分项工程中间检查标准: 5.2.1基底工程:
a. 基础圬工施工前必须对天然或人工加固地基进行检查,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b.基底实测项目见下表
项 次 1 2 3 检 查 项 目 轴线偏位(mm) 基底标高(mm) 断面尺寸(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值 30 ±30 符合3.2.2条 检查方法及频度 沿轴线量2点 用水准仪测3点 量2处 规定分 30 50 20
基底实测项目表
5.2.2基础工程:
a. 基础工程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三章第二节规定。 b. 面板基础工程实测项目见下表。
面板基础工程实测项目表
项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值 检查方法及频度 规定分 按《公路工程质量体1 圬工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之内 35 验评定标准》 2 断面尺寸 (mm) 不小于设计 量测3处 15 3 基顶标高 (mm) ±20 用水平仪测3点 20 4 轴线偏差 (mm) 25 沿轴线量2处 15 5 基顶平整度(mm) 10 用2m直尺量测3处 15
5.2.3混凝土面板预制:
a. 砼面板预制应符合本规范第2.4.2条规定。
b. 砼面板表面必须平整密实,轮廓清晰,线条顺直,企口规则整齐,不得有破损和露筋,蜂窝、麻面面积之和不得超过面板面积的1%。
c. 面板预制实测项目见下表。
面板预制实测项目表
项 次 1 2 3 4 5 6 7 8 检查方法及频度 按现行《公路工程质量强 度(N/ mm) 在合格标准内 检验评定标准》执行 边 长(mm) ±5或0.5%边长 各量一次 两对角线差(mm) 10或0.7%最大对角线长 两对角经线各量一次 厚度(mm) +5,-3 量两处 表面平整度(mm) 4或0.3%长(宽) 板长宽方向各靠量一次 插销孔中心位置(mm) 3 每孔量一次 拉环或穿筋孔(片) 无明显偏痊易穿筋 目测 外 观 符合5.2.3条地款之规定 目测、量测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值 规定分 35 10 15 10 10 5 5 10
5.2.4面板安装:
a. 面板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三章第三节有关规定。 b. 面板安装实测项目见下表。
项 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基允许偏差值 检查方法及频度 规定分 1 每层面板顶高差(mm) ±10 抽查4组板 30 2 轴线偏位(mm) ±10 挂线量3处 40 3 面板垂直或坡度 +0,-0.5% 吊线量2处 30 面板安装实测项目见表
5.2.5填料压实:
a. 填料压实应符合本规范第三章第五节有关规定。 b.填料压实度合格率见下表。
项 目 1 2 检 查 项 目 距面板1m范围内 距面板1m范围以外 合格率规定值 70% 97% 检查方法及频度 每层100延米取3点作工 地试验,小于100延米时取3点 每层500㎡或每50 延米取3点作工地试验 规定分 20 80 填料压实度合格率见表
5.2.6筋带施工:
a. 筋带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三章第四节有关规定。 b. 筋带施工实测项目见下表。
项次 检 查 项 目 规 定 值 检查方法及频度 规定分 1 筋带长度(断面) 不小于设计值 检查5根(束) 20 2 筋带根数 不小于设计值 检查5根(束) 20 3 筋带与面板连接 符合设计 检查5处 20 4 筋带与筋带连接 符合设计 检查5处 15 5 筋带铺设 符合设计 检查5处 10 6 钢件防锈处理 符合本规范附录二规定 检查10处 15 筋带施工实测项目表
5.2.7防水排水工程:
a. 防水排水工程齐全、沟底平整、不渗漏、线条直顺、曲线圆滑、排水畅通。 b. 实测项目见下表。
项 次 1 2 3 检 查 项 目 沟底标高(mm) 断面尺寸(mm) 圬工外观质量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值 50 30 符合设计 检查方法及频度 水准仪每50m测3点 每50 m量2处 目 测 规定分 30 40 30 防水、排水工程实测项目表
5.2.8其它工程:
砌石及砼工程,安全设施,路缘三(板)及散水圬工,加筋体的特殊加固或桥台垫梁及搭板构造物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质量标准应按交通部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有关项目执行。
5.3竣(交)工检验标准:
5.3.1加筋土工程竣(交)工验收时,应按交通部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58)的规定提交全部竣(交)工文件。
5.3.2外观鉴定:
a. 总体外观。墙面板光洁无破损、平顺美观、板缝均匀,线形顺适、沉降缝上下贯通顺直。附属及防水排水工程齐全,取弃土位置合理。
b. 加筋土工程负观实测标准见下表。
加筋土工程负观实测标准表
项次 1 检 查 项 目 路堤式(mm) 墙顶高程 路肩式(mm) 桥台(mm) 墙顶路堤式(mm) 平面路肩式(mm) 位置 桥台(mm) 墙面垂度或坡度(mm) 面板缝宽(mm) 墙面平整度(mm) 总体外观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值 ±50 ±50 ±20 +50,-100 ±50 ±50 +0.005H及50 -0.01H及100 10 15 符合上面一款之规定 检查方法及频度 水准仪测3点 水准仪测3点 每一直面不少于2点 丈量3处 丈量3处 每一直面不少于2点 垂线吊测2处 不少于5条竖缝 2m直尺测3处 目 测 规定分 15 2 3 4 5 6 20 20 10 20 15
5.3.3加筋土工程验收,按交通部现行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执行。分项工程检查和竣(交)工检验项目检查合格(指未列入实测项目表中的要求)且各实测项目表的评定分达到70分以上者,方可进行该加筋土工程的质量总体评价。
5.3.4加筋土工程质量的总体评价,以总分100分计。其中分项工程占70分(面
板预制7分,面板安装8分,基底5分,基础5分,筋带施工15分,填料压实度合格率20分,排水5分。其它附属工程5分),竣(交)工验收外观鉴定占30分。
5.3.4加筋土工程质量评定时总分未达到70分者为不合格工程,当总分达到70分以上者为合格工程,达到85分以上者为优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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