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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度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第二次招投标流程(1)

来源:意榕旅游网
附件一

2006年度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第二次招投标流程

一、申领电子钥匙

(一)曾经参加过投标的企业(即已申办过原招标程序许可号的企业,以下简称为老企业)工作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向部EDI中心驻江苏代表处领取电子钥匙(无锡、苏州、常州、扬州、南通企业直接向部EDI中心驻当地分部领取电子钥匙)。非会员企业需缴纳150元电子钥匙成本费;

(二)具有投标资格但未参加过投标的企业(即未申办过原招标程序许可号的企业,以下简称为新企业)登陆以下网址http://jiangsu.ec.com.cn/detail/200603/92/3235.html并下载《纺织品招投标电子钥匙申请表》和《GFACA企业证书申请责任书》;

(三)新企业填写《申请表》和《责任书》,一式三份,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请企业将以下材料(1)《申请表》(2)《责任书》(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进出口经营资格证书或备案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报送部EDI驻江苏代表处(无锡、苏州、常州、扬州、南通企业送至当地分部),并缴纳150元电子钥匙成本费;

(五)两个工作日后,新企业工作人员持本人身份证至江苏代表

处(无锡、苏州、常州、扬州、南通企业至当地分部)领取电子钥匙。(新企业于培训班前申办的电子钥匙将在培训班后集中发放)。

二、申报企业信息获取程序许可号

(一)企业通过电子钥匙登陆“电子投标企业信息服务系统”(https://tbzg.ec.com.cn),在线填写企业信息并上报电子数据,同时打印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表;

(二)将以下材料(1)打印出的投标企业信息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备案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4)海关自理报关证书复印件(5)企业法人委托书(6)申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报送各省辖市外经贸局审核(以上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省属企业直接将上述材料报送省外经贸厅(外贸处)。

(三)各省辖市外经贸局对《信息表》初审并加盖业务公章后,汇总并上报所辖地区企业《信息表》至省外经贸厅(外贸处),省外经贸厅通过“商务部电子投标企业信息审批系统”审核投标企业有关信息,审批通过后,企业登陆“电子投标企业信息服务系统”自动获取程序许可号。

三、安装电子投标程序

(一)企业通过电子投标安装光盘,安装电子投标程序; (二)企业输入程序许可号激活程序,至此程序安装完成。 四、制作标书

(一)连接部专用网络,接受投标条件参数;

(二)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作标书(包括投标类别、数量、价格);

(三)打印标书,并核对输入信息; (四)生成电子标书。 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

(一)连接商务部专用网络,发送已生成的电子标书。企业标书只能发送一次,重复标书系统不予受理;

(二)企业在系统提示发送标书成功后10分钟,登陆电子投标企业信息服务系统,查询标书接受与处理情况。系统提示“处理成功”则表示投标成功完成,否则通过系统反馈的激活码,进行重投。

六、查询初步中标结果

企业登陆电子投标企业信息服务系统,查询本单位中标结果。

商务部EDI中心驻江苏代表处 二00六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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