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规划建设业务办理需提供的资料(供参考)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单位:惠南园管委会规划建设部 申报资料:
(1)建设项目规划业务申请表(原件); (2)国土使用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建设用地红线界限图及电子光盘(国土部门出具); (4)《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 (5)建设项目批文、环评意见批复;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7)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更名----办理单位:惠南园管委会规划建设部 申报资料:
(1)建设项目规划业务申请表(双方签名盖章)(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双方);
(3)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原件); (4)更名证明文件(原件);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遗失补证----办理单位:惠南园管委会规划建设部 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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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规划业务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刊登生效的遗失声明(原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城建档案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延期----办理单位:惠南园管委会规划建设部 申报资料:
(1)建设项目规划业务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五、《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批》----办理单位:惠南园管委会规划建设部 申报资料:
(1)建设项目规划业务申请表(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5)建设项目批文(复印件,核对原件);
(6)环保部门对项目环评报告的审核意见(复印件,核对原件);(7)《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复印件);
(8)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图二份(须绘制在规划部门出具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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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的城市道路建筑红线图上,附电子文件)及效果图。 六、《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审批》----办理单位:惠南园管委会规划建设部 申报资料:
(1)建设项目规划业务申请表(原件);
(2)经批准的总平面规划方案(复印件,核对原件); (3)单体建筑设计方案二套(须提交两个立面图及鸟瞰图的彩色效果图,附电子文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复印件。
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办理单位:仲恺高新区人民防空办公
室
申报资料:
(1)建设单位书面报告一份(说明建筑物的地址、栋号名称、层数及建筑面积、用途等);
(2)经规划部门近期批准的总平面规划方案复印件及电子文件(各一份);
(3)经规划部门近期批准的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复印件及电子文件(各一份);
(4)填写《人防工程报建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单位:惠南园管委会规划建设部 申报资料:
(1)建设项目规划业务申请表(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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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建设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核对原件);
(5)环保部门对项目环评报告的审核意见(复印件,核对原件); (6)经批准的总平面规划方案图(复印件,核对原件)、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图;
(7)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证;
(8)单体建筑施工图及结构基础平面图(一式二份,附光盘);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复印件;
(10)《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厂房除外)。
九、《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更名----办理单位:惠南园管委会规划建设部 申报资料:
(1)建设项目规划业务申请表(双方签字盖章)(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双方);
(3)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原件);
(4)已更名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 (5)更名证明文件。
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遗失补证----办理单位:惠南园管委会规划建设部 申报资料:
(1)建设项目规划业务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刊登生效的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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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城建档案复印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 十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办理单位:惠南园管委会规划建设部 申报资料:
(1)建设项目规划业务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原件)。
十二、加层、扩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单位:惠南园管委会规
划建设部
申报资料:
(1)建设项目规划业务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批准的加层、扩建施工图(一式二份、附光盘)(原件);(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或《房屋产权证》; (5)设计单位荷载验算证明。
十三、办理临时建设批文----办理单位:惠南园管委会规划建设部 申报资料:
(1)建设项目规划业务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批准的临时建筑设计图(一式二份、附光盘)(原件);(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 十四、《建设工程直接发包手续》----办理单位:仲恺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建筑市
场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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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料:
(1)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备案表一式二份(原件);
(2)银行保函或银行存款余额证明(原件); (3)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对原件); (4)建设单位法人委托证明(原件);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6)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委托监理备案表(原件)或建筑工程项目监理备案表(复印件,核对原件);
(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原件); (8)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9)外地施工企业进仲登记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十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备案手续》----办理单位:仲恺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建
筑市场管理科
申报资料:
1、地质钻探资料; 2、地基基础平面图; 3、桩基剖面图; 4、地基与基础检测方案。
注:建设单位凭工程质量检测备案手续与检测单位签订检测合同。
十六、《工程监理报建》----办理单位:仲恺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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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料:
(1)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申请表一式二份(原件);
(2)建筑工程项目监理备案表一式二份(原件); (3)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文件(复印件核对原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7)监理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 (8)监理规划(原件);
(9)监理工程师管理手册(原件);
(10)总监及总监代表上岗证、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员岗位证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11)工程预算书(原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编制); (12)监理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
(13)市外监理公司进仲登记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14)建设单位法人委托证明;
(15)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十七、《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登记》----办理单位:仲恺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建筑市
场管理科
申报资料:
A、建设单位提供:(1)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手续的报告;(2)填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申请表(一式三份);(3)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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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4)填报建设工程施工前期安全措施登记表;(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核对原件);(6)建设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审批意见(复印件,核对原件);(7)建设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审批意见;(8)地质勘察报告(审查后退回);(9)建筑施工图及结构施工图(审查后退回);(10)填报单位工程各方人员登记表。
B、施工单位提供:(1)项目管理人员任命书及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网络图:必须根据工程项目实际设置情况进行任命和绘制网络图;(2)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必须根据现场管理人员的职责进行编制,其中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公司法人代表与项目经理签订,其余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经理与各管理人员签订,双方均应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上签字认可;(3)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消防责任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制度等;(4)管理目标:包括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5)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分管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总工)、安全员及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资料员、特种作业人员等花名册、资格证书复印件;(6)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脚手架、井字架、卸料平台、施工用电、桩基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高支模、临时设施搭设等):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和监理单位审查等签证手续;(7)拟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型号和数量;(8)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设施经费落实情况;(9)意外伤亡保险办理情况;(10)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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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十八、《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登记》----办理单位:仲恺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建筑市
场管理科
申报资料:
1、建设工程许可证 复印件核对原件 2、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 复印件核对原件 3、施工、监理合同 复印件核对原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复印件核对原件 5、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原件一式五份 6、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原件 7、监理规划 原件
8、民用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 复印件核对原件 9、施工图一套(盖审查章) 原件 10、地质勘查报告 原件
11、建设单位提供委托送样见证人证明和照片 原件 (以上资料按顺序排序,复印件均为A4型纸规格)
十九、《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单位:仲恺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建筑市场管
理科
申报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2)建设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核对原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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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6)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审批表(复印件,核对原件); (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8)施工组织设计; (9)监理备案表; (10)质量监督手续; (11)安全监督手续;
(12)资金保函或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13)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14)施工合同;
(15)消防审批文件(复印件,核对原件); (16)《噪声排放许可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17)工程预算书;
(18)意外伤害保险单及相关资料(复印件,核对原件); (19)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或项目经理证(三级以上)、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
(20)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管理手册; (21)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C类); (22)工资保证金缴交凭证;
(23)散装水泥专用票据及《建筑节能审查备案表》; (24)平安卡保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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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二十、《单体规划放线、验线》----办理单位:惠南园管委会规划建设部 申报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经批准的总平面规划方案图(复印件,核对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二十一、《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办理单位:惠南园管委会规划建设部 申报资料:
(1)申请表;
(2)规划放线、验线单;
(3)工程竣工图两套(附电子文件);
(4)经联审通过的总平面规划方案图(复印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核对原件); (6)规划验收测量成果;
(7)企业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二十二、《消防报建》----办理单位:仲恺高新区消防大队 申报资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表;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用地红线图(复印件,核对原件);(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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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联审通过的总平面规划图(复印件,核对原件); (5)建筑施工图; (6)给水总平面图; (7)水施图; (8)电施图;
(9)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10)经办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二十三、《防雷报建》----办理单位:惠州市防雷检测所 申报资料:
(1)申请书;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防雷施工图; (4)建筑平面、立面图; (5)设计说明; (6)总平面图;
(7)施工单位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8)经办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二十四、《施工图审查》----办理单位:有资质的中介机构 申报资料:
(1)申请表; (2)全套施工图;
(3)设计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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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勘察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 (5)地质勘察报告; (6)结构设计书及计算软件名称。
二十五、施工图节能备案----办理单位:惠州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申报资料:
1、《惠州市居住(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8份); 2、惠州市居住(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表(2份); 3、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2份);
4、《惠州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说明专篇》(蓝图2份); 5、建筑节能设计总说明(2份); 6、施工图审查机构合格证复印件(1份)。
注:(1)备案表和计算书必须加盖“节能建筑设计专用章”;(2)凡多层(六层)及以下的新建居住建筑(村民住宅除外)和实行集中供应热水的医院、学校、集体宿舍、幼儿园、餐饮、酒店、游泳池等公共建筑项目,必须按《关于推行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工程建设一体化的通知》(惠市规建【2009】80号)要求同步配套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
二十六、用水报装----办理单位:惠州市自来水总公司 申报资料:
(1)申请报告(需写明开口尺寸、每日用水量、用水性质); (2)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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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平立面图 ; (5)水池平面图;
(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二十七、用电报装----办理单位:惠州市城区供电局 申报资料:
(1)用电申请书; (2)用电业务单
(3)《国土使用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对原件) (5)法人代码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7)电工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二十八、施工噪音排放许可证----办理单位:仲恺高新区环保分局 申报资料:
(1)申请函;
(2)施工噪音排放许可证申请表;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对原件); (5)施工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
二十九、申办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办理单位:仲恺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申报资料:
(1)申办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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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3)《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原件,交复印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原件,交复印件);
(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核原件,交复印件);
(6)公司章程(核原件,交复印件);
(7)有效的资信证明《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核原件,交复印件);
(8)有职称的建筑(中级不少于1个)、结构(中级不少于1个)、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持有资格证书的专业管理人员7人以上,其中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有劳动主管部门签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证和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纸上)(核原件,交复印件);
(9)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附件二:报建基本流程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 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审查 人防报建、施工图审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监理报建、直接发包手续、消防报建、防雷报建 质监报建、安监报建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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