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甲方:
鉴于甲方师范生资格审查合格,并已被乙方学校录取为公费师范生,为了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订立本公费教育协议书如下:
一、甲方和乙方双方均为自愿参与本协议。甲方愿意接受乙方学校提供的公费教育,并按照规定完成学业。
二、乙方学校将为甲方提供教育和培养,包括学费、生活费、书籍费、住宿费等一切与学业相关的费用。
三、甲方应该严格遵守乙方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安排和学业进度,积极完成学科学习,取得合格的学业成绩。
四、甲方在接受公费教育期间,不得擅自离校,不得以任何借口逃避学习和教育。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应提前向乙方学校申请,并获得许可。
五、甲方应以身体力行,严守师德规范,积极参加各类教育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锻炼自己的专业技能和教学能力。
六、甲方在完成学业后,应回报社会,为祖国的教育事业做出贡献。甲方应签订劳动合同,在指定的学校、教育机构任教,并履行教育教学任务,至少服务期为五年。
七、如甲方在学习期间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严重影响学校声誉或学业成绩差,乙方学校有权中止或终止对甲方的公费教育待遇,并要求甲方偿还已支付的有关费用。
八、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学校(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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