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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视和解决农村矛盾和问题 为构建和谐社会新局面奠定基础

来源:意榕旅游网
调研信息

正视和解决农村矛盾及问题 全面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

广顺街道纪工委

当前,农村社会各种关系基本协调,社会基本稳定,党风廉政建设日益加强,农村社会比较和谐。但是,农村仍然存在着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严重影响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当前农村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一是土地问题。这是当前引发农村上访的一个突出问题。问题产生在四个方面:其一,“一免三补”新实施以后,土地问题再度成为热点。有的农户在土地二轮承包时由于当时种地收益较少而放弃了耕种,有的户在人不在没有承包上,但现在被新的所吸引,都回来索要原来的土地。而他们原来放弃的土地,村集体以各种形式发包出去,一时难以收回,解决起来困难相当大,矛盾一时难以消化。其二,村集体机动地问题。有的地方机动地发包过程不公开,承包费不入帐,有的村社部截留私贪承包费;有的村为还外债,把机动地低价多年发包给债权人,一包几年甚至十几年,而本村农民承包不到机动地。

二是基层干部作风问题。一些乡干部作风漂浮,不深入群众、不了解群众、不体察民情,总是浮在上面。群众反映一年也见不着乡干部一面,农民生产生活中有困难,多数是投亲靠友。个别农村干部素质不高,工作方法简单粗暴。

三是基层干部对农民的感情问题。相当一部分村干部认为,现在农民是既可气、可恨又可怜,同农民心存隔阂。认为农民有吃有喝不找你,没有事情不理你,出了问题才找你,处理不好要骂你,说错事情不让你,出点差错就告你,越来越难管理。没有从思想深处去理解农民,没有真正认识到农民是最大的弱势群体,对农民群众缺乏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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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关心,没有热心,与农民的感情淡漠。

四是基层干部的能力问题。随着党和国家“三农”的逐渐加大、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职能的转变,基层和干部存在着一定的不适应症。一些干部普遍认为基层对农民的约束力越来越小,税免了,费也不收了,无所事事了,感到十分盲从。甚至个别干部存在怨天尤人情绪,埋怨给农民的优惠越来越多,赋予基层的权力越来越小。相当一部分基层干部存在“本领恐慌”的问题,特别是缺乏从行政命令管理型向指导服务型转变的心理和能力准备,在解决各种复杂问题时,感到力不从心。

五是基层干部廉洁方面问题。主要是少数基层干部存在侵占、挪用问题;存在财务管理混乱弄虚作假问题;存在借机敛财大吃大喝等问题。乡村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影响直接,产生的危害很大。

六是农民自身素质方面问题。农民素质偏低是当前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一大障碍。其一,农民的文化程度偏低,农民的法律意识淡漠。相当多的农民是文盲加法盲,一些涉及法律的问题不通过法律渠道去解决,只知道上访找,甚至无理取闹。农村中偷盗、、打仗斗殴问题时有发生。其二,农民应用科技能力弱。在农村推广应用一些新技术、科学种田、发展高效农业难度大。其三,农民集体观念弱化。相当一部分农民只要权力,而不愿意承担应尽的义务,在一些公益性事业建设上,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多数情况下议不成,往往是干部越提倡什么,他们就抵制什么,对错都不愿意干。 七是村级组织建设问题。从调查看,有相当部分的村“两委”班子弱化,能力不强,工作没有创新、没有思路、发展经济没有着实的举措。特别是在村级“两委”班子选举过程中,农民不看谁能力强,就看谁许诺什么,谁请客谁送给什么,就选谁。加之家族势力等因素,结果选上来的干部素质不高,能力不强。农村队伍老化,一些有知识、有能力的人不能走进党组织,自然进不了村党支部,村级支部显得没有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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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解决农村问题构建和谐农村的基本思路

上述七个方面的问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是当前构建农村和谐社会面临的突出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要区分不同情况,研究探索破解这些问题的出路。

第一,强化基层干部素质,提高驾驭构建和谐农村的能力。乡村两级干部素质的高低和能力的强弱决定着构建和谐农村社会进程的快慢。尽快强化素质,提高基层干部能力是当前农村最紧迫的任务。一是要加强学习。加强政治理论、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党的农村的学习,加深对党在农村的各项产生的背景、重大意义的深刻理解。二是要转变工作作风。真正深入下去,了解群众,体察民情,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放在群众身上,想农民群众之所想,急农民群众之所急。三是要转变感情。要带着对农民群众深厚的感情去工作。感情是密切干群关系的基础,是解决问题的润滑剂。要真正关心农村社会中的弱势群众,干部要拿出真心、热心,与贫困户结成对子,实行包保,尽全力为农民群众排扰解难。四是要创新工作方法。要认真研究适应农村新形势新变化的工作方式方法,放下行政命令管理的思维,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从思想上牢固树立为农民服务的意识,从行动上拿出真心服务的实际举措。五是要依法执政。这是改善党在农村领导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农村各种问题的有效途径。基层干部直接和群众接触,要养成办事依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的良好操守,要摒弃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不良行为。

第二,面向农民群众,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群众的引导、宣传和教育是乡村两级干部的重要责任。现在,农民对有意见,对不理解,既有他们自身素质的原因,又有各级干部宣传、教育、解释和引导不够的原因。因此,必须加大力度做好群众工作。一是必须加大各种农村的宣传力度。要运用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党的每一项主张和具体,深入浅出的讲清为什么要这样做和应该怎么做。要因势利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细心开导,把道理讲清讲透。二是切实做好普法宣传工作。要教育农民群众知法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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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农民逐步走向依靠法律程序解决问题的轨道。要教育农民群众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加强文明村屯建设,开展文明家庭评选,创造良好的和谐环境。三是要培育和增强农民的集体观念。在鼓励农民群众积极致富的同时,引导农民群众树立国家、集体意识,调动农民投身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动员农民群众主动承担自身应尽的义务。要特别注意教育群众用发展的观点来看待自身的问题,用发展的要求来思考问题,把个人利益同国家集体利益、把眼前利益同长远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增强发展的后劲。

第三,畅通民主渠道,完善农民的民主机制。在出台涉及农民群众利益的决策和改革措施时,要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坚持大家的事大家议,大家的事大家办的原则。要认真研究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具体方式方法。要高度重视农村来信来访工作,努力从制度建设上来寻求解决新时期信访问题的新途径、新办法,让群众有苦能诉、意见能提、问题能解决。基层党组织要知微见著,明察秋毫,及时发现问题,做细致的思想工作,正确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第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创造和谐的政治环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人民群众看社会是否和谐,不仅看党的方针是否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更直观地看干部的作风是否端正,自身是否廉洁,是否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因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理顺群众情绪,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应是构建和谐农村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要认真落实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案件。对各类违纪政纪的分子要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姑息手软。纪检监察机关要适应构建和谐农村社会的要求,自觉围绕农村中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为构建和谐农村社会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同时要加强村级“两委”班子建设,真正发挥“两委”班子在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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