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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说理执法在交通管理工作中的运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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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说理执法在交通管理工作中的运用

人们都说交警是一个城市的门面,也是城市文明的使者,交警执法与管理工作的好差,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也代表着和机关的形象。但在交通管理的矛盾冲突中,交警与车辆驾驶人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矛盾永远是一对“矛盾体”,如何有效调和两者之间的矛盾,不仅需要我们始终带着深厚的情感去工作,寓服务于管理之中,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事为民所办、利为民所谋,怀着对交通管理事业无限的热爱,更需要我们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执法业务水平和执法艺术,尤其是熟练的业务知识和具有相当说服力的语言表达能力。而说理执法、化刚为柔无疑是解决这对“矛盾”的有效手段和方法,同时也能避免和减少执法过程所带来的投诉问题,提高交通管理工作的群众满意度。

一、成本说理,浅显易见。在交通事故纠纷中,经常会遇到双方为赔偿金额而引发的争执不下的情况。处理交通事故纠纷,应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向当事人特别是有过错一方讲清违法成本,促使双方和解。如2011年2月1日傍晚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调解,本是小事故,双方损失很少,只是气愤难忍,双方围绕着赔偿费是200还是300,迟迟不能解决。当时,经办民警针对该事故帮双方算了一笔经济账,如果事故能够调停,也就只赔偿200到300,如果调解不了,首先就需要做事故鉴定,那么鉴定费用双方加起来就要300多,而这不包括赔偿的费用。双方权衡利弊,同意接受调解,自愿达成协议。

二、分阶说理,层层推进。在给当事人说理时要注意分清阶段,把握时机,掌握火候,做到恰到好处,达到事半功倍的说理效果,这是做人工作的基本功。如2011年2月4日在河头镇市集路段,一位张姓出租车驾驶员要投诉中队民警,仔细听取了张师傅的陈述后,得知其是不满意民警的处罚,理由是民警执法时态度不好。于是我们先给张师傅倒了一杯水,然后和张师傅聊起来,问他们出租车最近的经营情况,以及对我们交警的管理有何反响。张师傅连说:现在民警管理严格,交通畅通,执法人性化,他们收入也不错。当问及他今天发生的事情时,张师傅突然不说话了,停了一会儿,他说道:“领导,今天不好意思,其实是我违章停车了,当时只是不想交这150元的罚款,所以才来了中队投诉,其实你们

民警没错,错的是我,尤其是看到你们这么好的态度,我真内疚,你们平时工作这么辛苦,我还给你们找麻烦”。最后,在我们的真诚感召下,张师傅又对中队的交通管理工作提了许多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三、旁人说理,客观有力。在说理执法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当事人情绪激动,加上其他外来因素,极易与办案民警造成冲突,不愿接受办案民警说理的情况。对此,要联系村支书(或村中有名望的老者)、社区主任、单位领导等通过第三人来帮助说理,拉近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许多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今年除夕那天下午,一辆金华的奥迪车与本地牌照的奥迪发生碰擦,本地的小伙依仗着自己是当地人,对金华车主咄咄相逼,面对事故责任划分指手画脚,一定要金华车主负主责,还扬言道:“你现在交警队没事,你一出大门我就砸你。”态度恶劣、气势汹汹。民警张鸿良苦口婆心规劝却收效甚微,此时中队长葛耿辉突然想起本地小伙是傍边村人,该村村长威望较高,何不叫其村长使使。果然,村长一来,小伙就没了原来的那份嚣张,在村长出面调停下,双方各自负责各自赔偿。最后金华的司机感激地说:“一直怕啊,他那么凶,一直怕交警照顾本地人,怕处罚不公”。

四、案例说理,前车之鉴。针对日常执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事故情况,我们可以运用机关已经处理或者人民已经判决的同类案件,对当事人进行说理,通过类比使其从具体案件和事例中辨明事理,明确法理,让当事人主动接受我们交警的管理和处罚。此例不枚胜举。

总之,运用说理执法的艺术真谛,就是要求我们民警坚持人民核心价值观,做到自觉牢记并不断践行,以人性化执法为手段,真正体现核心价值观中的“为民,奉献,公正”精神,推进交通管理事业的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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