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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来源:意榕旅游网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河政发[2015]33号 【发布部门】河池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8.31 【实施日期】2015.08.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河政发〔2015〕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市长助理协助市长工作。 现将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何辛幸市长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工作。 主管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 唐标文常务副市长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机构编制、财政、审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统 1 / 2

计、住房城乡建设、市政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计局、市政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接待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务服务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宜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纠风、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 联系和协调国家统计局河池调查队、国税、地税、龙滩电站建设等有关工作。 黎 丽副市长

负责教育、民族、文化广电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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