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4月15日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1年4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的议案》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并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报送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经中航工业和国务院国资委审核,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的评估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评估值如下:
评估价值 公司名称 调整前(万元人民币) 调整后(万元人民币) 庆安公司100%的股权 陕航电气100%的股权 郑飞公司100%的股权 四川液压100%的股权 贵航电机100%的股权 四川泛华仪表100%的股权 川西机器100%的股权
188,822.37 62,503.28 43,237.91 14,644.72 23,954.91 19,232.56 19,341.45 188,916.03 62,503.45 43,276.87 14,644.72 23,954.91 19,235.31 19,344.90 评估价值 公司名称 调整前(万元人民币) 调整后(万元人民币) 合计
371,737.20 371,876.19 根据上述对标的资产评估值的调整,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股份数如下:
占重组完成后中航精机总股交易对方 发行股份数(股) 本的比例 中航工业 机电公司 盖克机电 中国华融 8,436,550 181,990,669 16,486,526 49,023,087(注) 1.99% 43.02% 3.90% 11.59% 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中国华融代工商银行持有中航精机43,425,983股股份。
除上述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及发行股份数量的调整以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其它实施方案不变,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之补充事宜的议案》中披露的重组方案为准。
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及发行股份数量以国务院国资委最终备案及批准的结果为准。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坚、王伟、秦洪元、王承海对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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