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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制作合同

来源:意榕旅游网
广告制作合同

委托单位:四川省南溪区计生局(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单位:南溪区黄金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合法的原则,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项目

1、项目名称及单价:(见附表)

2、项目内容:以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的方案及结构图为基层。 二、合同金额:

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三、付款方式:

乙方设计制作安装完成后,由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四、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相关设计和制作工作。 2、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完成,并送交甲方验收认可。

3、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并承担因版权、文责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 五、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四川省南溪区计生局 乙方(盖章):黄金广告公司

地址: 地址:南溪区南溪镇民安街 电话: 电话:5521388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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