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村村民***,系蒙古族,年龄35岁,因夫妻感情不合在民政部门提交了协议离婚,本人是少数民族,在此地举目无亲,地方上无关系网,离婚后作为本村村民没有地方居住,所以我只有请民政部门帮助我,我的请求如下:
一、本人作为当地户口本村村民,离婚后也算是一份人家,现靠租住在村庄房屋里生活,因作为少数民族,村里不解决我的住房困难问题,说少数民族没得照顾。我的要求是让村庄里安排我一间宅基地,解决我的住房困难问题。
二、本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而且是一位守法公民,作为本地少数民族,本人认为所提要求是一个最起码的生存要求并无过分的地方,也符合当前提倡的构造和谐社会的,所以我求助民政部门给我支持与安排。
三.本人在婚姻上被骗,作为少数民族生活在大汉族圈内,不要让我孤单,我愿意一生生活在此地,请求民政部门能给我一个合理的安排与照顾。
谢谢
申请人:**** 2009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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