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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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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研究 《会计法》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 杭州财税会计学校 陈淑女 摘要:会计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法律界 定不明确、会计监督职能难以有效履行、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违反会 计法的责任主体难以落实和,会计责任主体民事责任不明确等问题,为 进一步发挥《会计法》的法律效力,规范会计行业,保证会计工作秩序, 系,违反客观公正和独立性原则,失信行为时有发生。《会计法》赋予社 会公众监督权利,但并未规定监督义务,也没有设置相关举报奖励政 策,社会监督难以实现。 (三)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需要明确“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含义,落实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建立科学规范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责任主体民事法律责任制 度。同时各监管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会计监管合力。 关键词:会计法突出问题原因对策 《会计法》在会计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会 计法规的依据,是指导会计T作的最高准则。《会计法》历经两次修订, 对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丁作秩序等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会计法》仍面临着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完 善。 一、《会计法》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法律界定不明确 会计信息真实、完整,是衡量会计工作质量的标准。《会计法》总则 第一条将“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作为立法宗旨;第三条规定“依法 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第四条要求“单位负责人对本单 位的会计丁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二十一条规定“单 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第三十二条规定“财政部 门对各单位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实施监督”,充分说明了会计信息 质量的重要。 新准则关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要求,对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 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等8项原则作了理论表 述。但在实际T作中,会计人员必须依靠职业判断来衡量“会计资料真 实、完整”,只要符合质量特征要求、又遵循会计准则而编制出来的会计 信息,不管其所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是否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一致, 都认为是真实的会计信息。而非专业人士判断会计信息真实性,只能 以与客观事实是否一致作为衡量标准。在《会计法》缺乏“会计资料真 实、完整”具体认定标准情况下,财政、税务部门难以判断失信行为过失 或恶意,司法部门在司法实践中也判断困难。 (二)会计监督职能难以有效履行 会计核算、监督职能是会计的两大基本职能。《会计法》总则第五条 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 督”;第四章“会计监督”规定,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并 接受国家监督和丰十会监督,形成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随着经济 的发展,会计监督在现实^『=作中存在诸多不足,如一些单位和个人受利 益驱使做假账,发布虚假会计信息;私设“小金库”;单位负责人指使、强 令会计人员违法从事会计—r作,干预会计人员正常工作职责的履行等。 在具体工作中 位一体监督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乏力。《会计法》赋予会计人员对单位负责 人的监督职能,但没有赋予会计人员对单位负责人监督的权限。会计 人员利益依附于所在单位,不具备独立地位,无法对所在单位、尤其是 单位负责人进行监督。 二是国家监督主体分散化。目前承担会计监督工作的有财政、审 计、税务、金融、工商等部门,多头管理,责任不明。同时部门间缺乏信 息共享平台,信息不共享,难以形成监督合力。 一l是社会监督弱化。社会监督主要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监督、 新闻媒体监督以及群众举报等。但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为维护客户关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企业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建立和完 善,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内部控制意识不强。部分企业对内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 些企业片面强调组织结构的调整,忽视强化完善控制方式。二是内部 机制不健全。部分企业内控只注重对财务会计的控制,忽略对全过程 的监督,缺乏考核评价体系,无法充分发挥内控作用。三是内部控制环 境不够优化。大多数企业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但由于产权不明晰,权 责不明确,存在大量职业道德风险、监管缺位,未能形成有效的制衡机 制,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时有发生。 (四)违反会计法的责任主体难以落实 《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丁作和会计资 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 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 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 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明确了单位负责人责任主体地位,具有明显的 积极意义。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重经济处罚,轻行政法律处罚;重对单 位处罚,轻对个人处罚;重内部处理,轻外部公开处理”。部分单位负责 人指使、授意会计人员做假账,却难以对其进行处罚,纵容了违法行为。 (五)会计责任主体民事责任不明确 《会计法》第六章“法律责任”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违反《会 计法》时将受到的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但未提及民事法律责任赔 偿。无法规范、引导、保障投资者的经济利益,难以制约、追究会计造假 者民事赔偿责任。 二、《会计法》实施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在会计活动中,部分会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受利益驱使,违反《会 计法》规定,采取不下当的手段,谋取不当利益,究其原因,主要是: (一)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性”的法律界定困难及执法成本较高 《会计法》不可能对会计行为的每个部分都规定的十分详细、具体, 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漏洞;但另一方面,如果对会计的每个行为都作 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所花费的成本将会很大。 (二)会计监督机制不健全 一是当前会计监督法律约束机制不全,三位一体监督体系乏力,导 致会计监督不力,尤其是法律法规尚未配套齐全,导致法律之间缺乏必 要的关联性,造成会计活动中违规违纪,会计信息失真。如《会计法》规 定:未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的处以2000元至2万元的罚款;而《税收征 管法》则作出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二是多部门作为会计监 督主体,易受职能部门范围分工的制约,造成监督主体分散化。三是企 业内部缺乏制衡机制,董事长个人说了算,董事会、监事会流于形式,对 经营者的监督约束机制缺乏。四是由于缺乏有效制度保障措施,会计 人员在提供会计信息的过程中处于各种利益冲突的中心,但由于其不 具备独立性,无法真正承担监督本单位财务核算工作职责。 (三)内控缺乏内生动力 一方面,部分管理者内控重要性认识存在误区,认为建立内控是控 制领导行为,因此缺乏建立内控的动力。另一方面,有些企业虽然建立 了内控制度,但没有得到有效执行。 (哪)缺乏对单位负责人的制约手段 | *|l 一- 碥鼬 241 财会研究 对违反《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南执法部门 进行处理;情节不特别严重的,财政、税务部门在检查时,只能对会计人 员进行批评教育,而对负主要责任的单位负责人缺乏制约手段,难以对 单位负责人进行有效监督。 (3t)会计法律责任体系尚不健全 目前我国会计法律责任体系是以行政责任为主的会计法律体系, 注重追究行政责任,对特别恶劣的追究刑事责任,却很少关注民事责 任,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推进《会计法》有效实施的建议 (一)明确“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含义 在会计核算工作中,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最重要的环节是 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完整,原始凭证是经济活动的最真实的反映,是 会计信息基本的信息源,其真实性对会计信息的质量具有重要影响。 因此,迫切需要从法律角度,在相关法律和行政规章中,明确会计资料 真实、完整的确定标准,明确相关条件、程序、标准。会计人员可依据法 律规定,处理和提供会计信息,并为监督部门判断提供唯一的法律依 据。 (二)落实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是明确责任主体和职责范围。各国司法实践证明,明确单位负 责人会计法律责任问题,对减少乃至杜绝会计违法行为至关重要。因 此要细化《会计法》具体规范,进一步从法律上明确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一措施保护举报人,提升社会公众举报积极性。 四是加强部门配合协作。财政部门应 与审计、税务、人民银行、 监察、人力资源、丁商、公安等部门建立会计’人员诚信行为管理协调机 制,形成各监管部门齐抓共管的监督机制,及时通报会计人员失信行为 信息,提高监管T作效率。 (四)建立科学规范会计人员管理体制 一是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会计职业道德是从事会计职、世所必 须具备的品德,需进一步加大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培训,使广大会 计人员不但懂得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而且更要懂得如何加强会计职 业道德修养,积极推进会计人员诚信文化建设。财政部门应结合会计 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将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专业技能提升作为会计人 员网络继续教育和面授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是设置“独立”的通道。为了加强会计人员管理,规范会计行为, 可根据单位性质采用多元化管理体制,并选择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 和单位,先试行后推广,分阶段逐步到位。如行政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 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国有企业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部分企业实行 “会计委托制”,从而保证会计人员能独立行使会计监督的职能。 (五)建立健全责任主体民事法律责任制度 进一步建立健全会计法律法规体系,应结合会计T作出现的新问 题,及时研究完善会计法律制度,并理顺和加强与相关法律协调性,尽 快制定出台《会计法》实施细则,提高《会计法》的可操作性。补充完善 主体、职责范围和具体责任形式,明确加大惩罚执行力度,充分发挥法 责任主体民事法律责任制度,明确民事赔偿责任,对违反会计行为民事 律的威慑作用,促使单位负责人更好地贯彻落实各项规定,切实履行保 处罚作出明确规定,对违规违纪的企业及单位负责人予以曝光,加大违 证单位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的责任。 反民事责任赔偿的执行力度,真正让失信者受到法律的惩罚,切实保障 二是提高单位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对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法律法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的培训,增强法律意识,增强对财会业务知识的理 参考文献: 解。 [1】张金虎.浅谈会计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1.中国管理信息 三是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建立完善、组织并有效实施一整套 内部控制制度,保证经济活动的主要过程、环节在严密的监控之下有序 进行,保证财务会计报告质量。 (三)形成会计监督监管合力 化,2010(7) [2】肖镇.我国会计环境对会计发展的影响及国际借鉴lJ】.西部财会, 2010(1) 【3]李长福,马云平.浅议财政部门会计法执法检查存在的问题及对 策fJ].现代商业,2o12(9) 各监管部门依据《会计法》要求,加强协同配合,形成会计监管合 力,减少各自为政、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等现象。 是建立统一、高效、客观会计信用管理体系。在统一体系下,集 中各行业信用信息,各职能部门共享信用信息,发挥“大数据”的功能。 二是明确建立会计报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会计报表信息共享平 台建设,各部门统一会计报表报送标准,各单位只需按标准在信息共享 平台提供一份会计报表,从源头上保证会计报表信息的一致性。 三是建立监督举报机制。通过网站、来信来访、新闻监督等形式, 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举报机制,设立专项基金,奖励举报人员,采取有效 一[4】黄嫦娇.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与形式的探索 .财会研究,2013 (1) ——[5】张庆龙.我国企业内部审计职业通用胜任能力框架设计研究 基于问卷调查的分析 .会计研究2013(1) (上接第195页1 候却出现由非专业知识人员带头下作的状况。因此,有必要提高专业 人员的挑选以及培训,提高基建会计在l丁程核算过程中的规范化 (讶)基建项目中会计柱算不够规范 有些时候,企业为了省时省事,往往会把建设项目挂靠在建筑工程 投资中,在建筑项目完成竣T结算后,没有编制竣_T财务决算,而是将 其转到固定资产科目中。还有就是预付款的问题,由于基建T程具有 较大的不确定性,有时候对于预付款的考量只是流于形式,胡乱操作。 结束语 使得基建会计在T程核算中的基本职能不能完全地发挥。因此,需要 基建会计人员不断的根据实际情况对T程核算提出新的要求,做出新 的改变。 . 参考文献: [1】马德家,孙桂珍.基建会计制度的“存”与“废”[J].交通财会,2008 [2]陈惠萍.工程量清单招标与工程造价控制叨.经济师,2010(3) [3】降卫兵.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要特别关注的三个环节明.中 国卫生经济,2010(1)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生活的不断进步,相关企业单位对于会计核 算在企业办公楼基建项目的要求越来越高。但由于相关因素的影响, 242憾疑界。 ・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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