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贯彻落实卫生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卫妇社发〔2009〕48号)、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的通知》(甘卫爱发〔2012〕162号)文件和《关于深入推进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全面禁烟工作的通知》(庄卫发〔2012〕106号),进一步加强中心全面禁烟工作,巩固控烟成果。中心作为维护和促进健康、防治疾病的部门和场所,理应为社会提供健康的环境。实施中心全面禁止吸烟,对于促进室内公共场所和室内工作场所完全禁止吸烟具有示范作用。因此,实施《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意义重大。全面开展控烟活动,在我单位实施彻底禁烟,减少吸烟造成的身心危害和环境污染。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中心控烟活动,提高医务人员控烟知识,增强医务人员控烟意识,帮助吸烟者戒烟,达到卫生部《无烟医院卫生机构标
准》的基本要求,逐步实现人人自觉戒烟、中心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无烟的目标。 三、总体要求
在中心内所有诊疗场所、办公室和会议室等区域禁止吸烟,设立吸烟区并有醒目标示,努力创建无吸烟先进单位。 四、具体方案
(一)成立医院控烟领导小组:
组 长:柳含珠 副组长:张建华 李晓革
成 员:张玺 石瑊炜 朱永顺 王旭斌 张军 石晓铜 陈均 王晓梅
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
各科室主任为控烟工作第一责任人,张玺为控烟督导员。 (二)具体措施: 1、广泛宣传:利用中心网站、大屏幕、简报、宣传栏和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对吸烟的危害、戒烟的益处、如何戒烟等内容进行广泛的宣传。
2、张贴禁烟标识,制作控烟宣传栏,设立固定的吸烟区。 3、控烟培训:开办控烟知识讲座控烟活动,加强和促进中心职工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
4、设立控烟告示牌:告知中心职工、患者和家属及来访者禁止在中心内吸烟,不向医生敬烟。
5、医务人员对门诊患者要询问吸烟情况,进行简短的劝阻的指导,提出戒烟建议。
6、在中心内所有诊疗区域、办公室、公共场所等区域禁止吸烟。室内禁止摆放烟草制品及烟灰缸等烟具。
7、中心从发文起实施全面禁烟,不设立吸烟区域。 8、控烟办公室将组织定期检查监督各部门开展禁烟情况,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9、针对吸烟人群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创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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