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意榕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女方结婚后不愿意行房可以起诉吗?

女方结婚后不愿意行房可以起诉吗?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分析:

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都属于强奸罪。不管结婚与否,任何违背妇女意愿而强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足以触犯刑法中的强奸罪。但是夫妻内强奸的案例很难以去认定,因为夫妻本是日日夜夜生活在一起,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也是理所应当的,因此很难举证去说男方违背女方意愿发生了性关系。女方想摆脱困境则只能先摆脱婚姻关系,在没有夫妻关系的干扰下,男方的任何举动都会被带上放大镜观察。如果女方在明确表示了不愿意,而男方仍然强迫女方与其发生性关系,留存明确拒绝的证据,向机关予以报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