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 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 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 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修理时间自消费者与修理者确定修理之时起 至完成修理之时止。一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 以1日计。
法律依据: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十九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 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 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 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修理时间自消费者与修理者确定修理之时起 至完成修理之时止。一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 以1日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