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输了可不可以上诉
依据《仲裁法》的规定,如果仲裁达成协议的,是不能向提起诉讼的,如果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起诉的,人民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起诉。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应当继续审理。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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