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遗失补办流程如下:
1、公章丢失后,法人携带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到公安机关报案;
2、然后在公章丢失地的省市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3、在公安机关备案,并出示生效的登报文件,申请重新刻制公章;
4、经治安管理科审批通过后,可到有合法刻章资格的单位刻制公章。
5、最后联系开户行,并出具公司公函,填写申请书,更换新印签。
法律依据:《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需要更换印章的,须公告声明原印章作废后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印章遗失、被抢、被盗的,应当向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公告形式声明作废后,按照前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公章遗失补办具体要提供哪些材料
1、遗失情况说明,由公司法人当场签名确认;
2、补刻申请书,由公司法人当场签名确认;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刻章登记卡;
5、登报遗失声明原版报纸;
6、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