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应该在自己住所地的乡镇,或事处申请。当事人向乡镇、事处提出医疗救助申请的,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医疗保障部门审批。医疗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对于因贫困而没有经济能力进行治病的公民,实施专门的帮助和支持。
2014年2月27日,对外公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旨在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是我国第一部统筹各类社会救助制度的行规,是我国统筹构建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的标志,为社会救助事业长远发展提供了法律遵循,对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安全网,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生存权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办法》共13章70条。哪些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2、特困供养人员;3、县级以上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另外,国家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急重危伤病患者给予救助。符合规定的急救费用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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