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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日本人犯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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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具有以下四种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这四种情形是: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 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法律依据:《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三十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

(二)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三)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四)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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