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这样确定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权的: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有管辖权。
《 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 答辩状 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 管辖异议 ,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有管辖权,但违反 级别管辖 和专属 管辖 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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