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等其他证明或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其他证明文件。
2、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及要求
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求
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
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交材料要求
(一) 住房消费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以上就是公积金提取条件及要求的具体内容,通过上文描述我们了解到住房公积金可以在购买住房、自建房、大修房屋或支付房租时进行提取,也可以在销户时进行提取,根据用途的不同对于提取的次数和时间也均有所不同。可见住房公积金对于我们的生活用途不可谓不大。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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