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指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扶贫办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各大学以适农涉农等贫困地区急需专业为主,设立名额专项招收来自贫困地区的考生的招生计划。该计划要求考生必须有在贫困地区连续6年的户籍。
法律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 三、切实做好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认真遴选高校,单独编列招生计划。专项计划由国家在全国年度招生计划中安排,纳入高校年度招生规模。教育部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承担培养任务的高校。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商本省(区、市)有关部门,根据本省贫困地区特别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农林、水利、地矿、机械、师范、医学以及其他适农涉农等贫困地区急需专业为主,提出年度分专业计划需求建议。教育部根据需求建议,按贫困地区生源比例等因素安排分省计划数量。有关高校按要求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加强资格审查,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具有贫困地区户籍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符合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学生,均可填报专项计划志愿。有关省(区、市)可根据本省情况制订专项计划具体的报考条件及实施办法。省级招办要会同当地教育、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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