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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园小学教师考勤制度

来源:意榕旅游网
宋园小学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教师岗位责任制管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时间,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学校考勤管理,依据《双庙镇中心校考勤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师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按时上课、不坐班辅导、不参加学校各种会议和集会、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考核办法

1、学校实行领导班子值日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校长,每周汇总后填表,于下周一教师例会公布。

2、考勤实行周公布、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签到考勤制度

1、签到时间:①上午:值日领导、值周教师、全体教师必须于7:30前准时到校签到;签退时间需在11:20后;②下午:值日领导、值周教师、全体教师务必于2:00前需准时到校签到;签退时间需在4:

30后。

2、教师每月累计缺席签到达6次以上者(不含6次),扣除当月全部出勤奖。

3、教师每月累计请事假超过三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全部出勤奖;每月累计请病假超过一周以上者,扣除当月全部出勤奖。

4、教师考勤结果一周总结,下周教师例会通报,月底汇总公示,所扣金额从绩效工资中扣除。

5、值周值日领导应对早读、上课、午自习、自习等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检查,发现迟到、早退、旷教现象应及时与有关科任教师联系。

6、当日值班领导应把当天考勤检查的有关情况在校务日志上做好详实记录。

7、自习辅导课:晨读自习由上午第一节科目教师看班辅导;午饭后由下午第一节科目教师看班辅导,下午第三节自习下午第二节科目教师看班辅导。

8、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放学开始,校本教研例会为周三下午放学开始,其他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学校会议考勤制度

学校周一教师例会、周三教研例会、教研活动、班主任会议、升旗仪式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会议,要求参加相关会议活动的人员务必在会议活动签到记录表上签到。 (三)请假制度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

长提出请假,请假期间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

2、教师请病、事假半天向教务处主任请假;一天以上七天一下者必须持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七天以上必须持本人请假条向双庙中心校校长请假;(请假时限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确因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先请假,应先打电话向有关领导请假,经批准后应委托他人代替履行请假手续或返校后补写请假条。不补请假条或无请假条者则请假无效,视为缺勤旷教。

4、师生集会、学校会议(例会)、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缺席未参加的,按课堂教学课时2节计算,迟到、早退按1节计算。

5、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堂教学课时计算,累计6节视为请假1天(缺席教师例会请假按半天计算)。

6、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时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7、婚、丧、产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8、凡因事、因病、因公等事由请假的教师,必须写出书面请假条作为请假凭据,否则视为无故旷教或无故缺席离岗,月底考核公示均以请假条为依据。

9、教师因公出差(如:出外听课、学习、考试、参加业务活动等与教学有关的业务)视为出勤,不计缺勤。 (四)领导查岗巡查制度

学校班子成员、值周领导将对教师的早读坐班、上课、午自习坐班、课外活动辅导等情况每日进行检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对教师的上课、坐班辅导情况进行不定时的巡查,并做好详实的巡查记录,发现不在岗而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教师,一律按旷教处理,扣除相应的绩效工资。

四、奖惩规定

1、每月无事假、病假、无旷教、迟到、早退等现象,发给满勤奖30元;5次内(含5次)每迟到、早退1次从满勤奖中扣2元,6—10次内每迟到、早退1次从满勤奖中扣3元;10次以上每迟到、早退1次从满勤奖中扣5元;有到校未签到、提前签退者视为迟到、早退。 2、事假每月为2次(六节课时间),超过2次,每次扣5元。 3、旷课一节扣10元,每月旷课达2节取消当月满勤奖金;同班语文、数学教师旷课时,搭班数学、语文教师应主动顶课(跨班课程由教导安排),未主动顶课的搭班教师或不服从值日领导安排的教师每节课扣5元,每月达4节课取消当月满勤奖金。

4、严禁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下象棋、打扑克、玩电脑(手机)游戏等非业务性及其他娱乐活动,检查发现一次扣5元。

5、凡学校举办的大型活动不得请假。若必须请假,按下列规定执行(并报校长审批)。

1).升旗迟到、早退扣1元,因故请假扣2元,无故缺席扣5元。 2).教师例会、政治、业务学习、迟到一次扣1元,请假一次扣2元,无故缺席视为旷课一节,扣10元。

3).校性活动,如:文艺汇演,庆祝大会,开学典礼,结业典礼、教研活动等大型集会,视为上课。

6、因旷课、擅离岗位、旷教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旷课或擅离岗位者自负,并追究值日领导相应责任。

7、请假待遇及旷教处理办法,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六、本制度从2017年2月10号起执行。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太和县双庙镇宋园小学 2017年2月8日

宋园小学考勤管理制度

太和县双庙镇宋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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