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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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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篇一:施工安全监督2015年度工作计划】

施工安全监督 年度工作计划 说明:该年度计划是属于监督机构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的工程项目监督年度计划。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制定本年度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为根本,深化安全监管为关键,以预防和减少事故为目标,促进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认真履职,加强监管,做到三个100%:即工程项目监督覆盖率100%,重大隐患跟踪督办率100%,安全监督责任的分管领导、监督部门、监管人员“三落实”100%。

三、监督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

可证的工程项目。

四、监督依据

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行业标准规范。

五、监督内容

(一)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二)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为重点抽查内容。

(三)抽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

(四)组织或参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依法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上报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

(六)依法处理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相关的投诉、举报。

六、监督频次

按照日常监督、年度检查和专项抽查相结合的原则,提出每个工程项目安全监督计划频次:

(一)年度检查主要包括:春季复工前的安全检查和冬季施工的安全检查;

(二)专项抽查是指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安排进行的抽查;

(三)工程项目的日常监督抽查:监督人员在工程项目

的基础、主体、装修三阶段分别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抽查。施工安全监督过程中,对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以及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较多的工程项目、受到省、市、县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工程项目,及时调整监督工作计划,增加抽查次数。

七、监督措施

监督机构实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提供有关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抽查;

(三)发现安全隐患,责令整改或暂时停止施工;

(四)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按权限实施行政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向社会公布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安全生产不良信息。

八、监督方式

监督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

程应当作为重点抽查内容。

监督人员实施施工安全监督,可采用抽查、抽测现场实物,查阅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管理资料,询问现场有关人

员等方式。

监督人员如实记录监督抽查情况,监督抽查结束后形成监督记录并整理归档。监督记录包括抽查时间、范围、部位、内容、结果及必要的影像资料等。

年 月 日(公章)

【篇二: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一、指导思想

为坚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创造安全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实现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特拟定2011年度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二、年度安全目标及安全考核指标

(一)安全目标

1、杜绝人身重伤及死亡事故;

2、杜绝火灾发生事故;

3、杜绝重大交通事故;

4、杜绝食物中毒事故;

5、杜绝建筑物坍塌事故;

6、杜绝危爆物品爆炸事故;

(二)安全考核指标

1、确保本公司全年在生产管理、经营管理、建筑工地施工中,安全达标合格率100%。

2、确保本公司做好在建项目和其他管理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杜绝发生死亡事故。

3、控制一般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遏制重大伤残事故。

三、工作重点计划

2011年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要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安全目标展开。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工作与生产经营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总结、同考核,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一)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夯实安全工作基础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下设安全办公室,充分发挥安全小组作用,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全年安全生产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位职工,形成纵向分级管理、横向分工负责、职责明晰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2、全面启动生产企业建设工程项目“三同时”安全管理工作,从源头上把好生产安全关。

3、充分落实部门及公司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加强职业健康管理,抓好人员培训、作业场所危害申报、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工作。

4、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认真进行安全生产奖惩考核。

5、深化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大开挖、施工用电、特种机械、脚手架搭设与拆除、渣土车出入、人员密集型场所等关键部位和易发生事故作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工地办公场所、职工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集团安全办

备案。

6、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专题会议,分析、部署、督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好专题会议记录并形成纪要。

7、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每半年向经理汇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情况。

8、在“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及重大活动前,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坚决限期整改,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9、落实消防器材、设施齐全有效,并设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培训,普及掌握消防设备的操作方法。

10、落实安全生产信息上报制度。及时向集团公司安全办上报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相关政务信息。

(二)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抓好安全教育培训,营造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

1、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知识学习。

2、积极开展全全月活动,广泛营造“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安全文化氛围,充分利用宣传画、条幅等媒体工具宣传安全知识。

3、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扩大应急预案的覆盖面,加强预案演练,全年组织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不少于1次。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努力提高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逐步推行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

1、继续修订完善安全管理方面规章制度。

2、努力推行安全生产全过程管理和控制。

3、加大对各类安全整改项目管理,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反馈、有考核。

4、做好施工设备、安全工具的定期维护、试验、检验等工作。

5、按照安全设施标准化要求,完善生产现场的安全设施、各种安全警示标志。

6、做好安全风险分析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的规范化管理。

(四)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狠抓安全隐患整改

1、做好日常的、季节性的、专业性的、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定专人、定措施、定期限按时完成隐患整改任务,并做好复查、考核和记录。

3、认真落实2011年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相关要求。

(五)开展危险源识别和安全风险分析,加强防范

1、重点加强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及监控工作。

2、各部门要定期对所管辖的区域及施工现场进行风险分析,找出危险源、危险点,对照安

规及有关规定制订防范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3、利用生产调度会、碰头会以及定期的安全会议,开展危险源分

【篇三:安全监督工作计划书】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

洪湖市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计划书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建筑工

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湖北省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

程安全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

本安全监督工作计划。

一、工程概况

二、安全监督依据:

1、《安全生产法》和《建筑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93号令)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

务院397号令);

3、《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

4、《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5、《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5]184号);

6、《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办法》(鄂建设规[2009]01号);

7、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

三、安全监督的方式和流程:

1、安全监督检查方式主要有:程序性审查和现场监督检查。程序性审查为一次性审

查,现场监督检查分为计划监督巡查和随机监督巡查。

2、巡查流程: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查看现场防护、文明施工情况;检查相关人员

履行安全职责情况;反馈巡查意见,通报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做出

书面安全巡查记录。

3、根据工程的工期及主要参建方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实施安全监督巡查。

四、安全监督内容

l 对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的主要内容:

(1)与工程安全施工有关的资料及按规定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手续的情况;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

施费用的情况;

(3)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气象、水文观测、相邻建筑

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的情况;

(4)有无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

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行为;

(5)统筹协调同一项目施工过程中多个施工承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情况。

2对勘察、设计单位安全监督的主要内容:

(1)勘察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供真实的勘察文件,制定保证各类管线、

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措施的情况。

(2)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施工安全重点部位、环节以及提出指导意见地情况;

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或特殊结构的工程,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

生产安全事故措施建议的情况。

3对监理单位安全监督的主要内容:

(1)制定保障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理措施及检查落实情况;

(2)审查施工企业施工证照的有效性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3)检查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以及实体安全防护情况;

(4)审核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辨识、预防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

(5)审查和监督落实施工企业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专项施工方案情

况;

(6)审核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性能及使用安全情况;

(7)按规定组织参与安全检查和验收情况;

(8)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9)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结果复查、向建设单位报告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情况、

向工程所在地安全监督机构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执行停止施工指令等情况。

4对施工单位安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证照有效性情况,主要包括:

a、工程总承包以及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单位的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b、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配备在岗情况;

c、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及实名在岗情况;

d、建筑起重机械的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监检证、检验合格证;

e、国家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检查的其他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证照。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a、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b、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

c、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按照jgj59标准检查情况;

d、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e、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f、建筑起重及特种设备使用、维修、保养、检测及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制度;

g、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方案论证制度;

h、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i、意外伤害保险及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j、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k、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对项目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l、国家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检查的其他制度。

(3)抽查工程实体安全防护情况,主要包括:

a、作业、办公、生活三区分离情况;

b、安全防护用品、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及规范使用的情况;采用新材料、

新结构、新工艺或特殊结构施工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c、临时施工用电体系、消防设施、洞口防护及临边防护、脚手架搭设、基坑支护、

作业层防护、模板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转料和卸料平台的搭设等方案制定、

审核、设置和使用情况;

d、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登记、公示及监控记录情况;

e、企业自查、监理检查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巡查

时下达的各类安全隐患整改通知的执行及回复情况;

f、各项安全措施实施记录和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g、国家和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检查的其他内容。

5对其他有关单位安全监督的主要内容:

合格证、监检证、检验合格证及产权备案情况。

(2)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单位的资质、安

全施工措施及验收调试等情况;

(3)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检验检测单位资质

和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情况。

五、工程巡查计划

该项目暂定为 项目,计划巡查 次,随机巡查次,

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配。工程施工至基础、主体、装饰装修以及竣工阶段时,分

别由施工企业自查、监理企业核查后报 我单位第 监督科(组、 室)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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