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 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表现直接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 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①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②警告记过; 2)奖励方式:①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②调薪;③晋升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 通报批评; 2) 经济处罚; 3) 降级; 4) 辞退。 第七条 奖励细则
(一)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8)员工当月出勤没有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的给于当月调休假1天;
(二)公司制度中涉及的其他奖项
1)年终奖
依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及员工的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2)优秀员工奖:
每年1月进行优秀员工评选,绩效考核等级为优秀、良好的员工可考虑确定为优秀员工。
3)公司特别奖项:
对公司有巨大贡献的个别员工给予的一次性的特别奖励: ①、创新奖
员工在工作方法、工作思路或开拓业务等方面有较大的突破和创新,对改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或管理水平有突出贡献,由部门申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并计入员工档案。
②、优秀建议奖
对公司的发展或管理问题提出好的建议并被采纳,或十分关心公司发展经常提出建议的员工,经评审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并计入员工档案。
③、伯乐奖
公司鼓励员工推荐公司急需的人才,被推荐者经面试合格被聘用并顺利转正后,推荐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100元;
对下属积极培养并使其迅速成长为公司优秀人才的上级,由部门申报经评审给予一次性奖励并计入员工档案。
4)专属奖金:
针对特定岗位设置的奖金。 5)其他奖励规定。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处罚的细则 1)每月迟到30分以上按小时工资扣罚;
2)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3)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4)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5)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20元;(请假除外)
6) 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7) 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8) 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9)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0)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第九条 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本制度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上海梵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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