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康泉新城幼儿园党风廉政建设
责
任
书
责任领导:会计 姓名:张卓
责任人: 出纳 姓名:董茜
责任期限: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根据朝阳区教委落实“两个责任”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责任书。
1. 康泉新城幼儿园根据工作分工,出纳董茜对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
(1)认真学习上级传达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要求,并严格执行;
(2)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加强学习,正确理解财会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内涵及实质;
(3)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如实地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
整地提供会计信息,决不弄虚作假,把好经济业务的第一道关;
(4)保守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资金活动情况,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5)做到廉洁奉公,无私无畏、立场坚定地经受考验,讲求道德自律,提倡奉献精神;
2. 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工作职能,出纳董茜在工作中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
(1)监督审核班级教师上交的幼儿考勤记录;
(2)监督审核教师上交的退费材料,规范与班级教师交接幼儿退费材料的交接工作流程;
(3)监督审核教职工的提交的报销凭证,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不予报销;
(4)监督审核结账票据,审核凭证及其附件是否齐全;
对未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依据《朝阳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区分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责任领导 责 任 人
(签字) (签字)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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