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荷及负荷等级
主要用电负荷
充电站主要用电负荷包括充电机、监控装置、通风装置、站内其他动力设备及照明等。
负荷等级
根据GB 50052-2009和《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电监安全[2008]23号)中对电力用户性质划分的有关规定,按照充电站在经济社会中占有的重要程度,划分为下列两类电力用户:
a) 在政治上具有重大影响,或中断供电将对社会公共交通产生较大影响,在一定范围内造成社会公共次序严重混乱、造成企事业单位较大经济损失的充电站属二级电力用户;
b) 不属于二级电力用户的其他充电站为三级电力用户。
充电桩为三级电力用户。
供电电源要求
属于二级电力用户的充电站宜由两回路中压供电电源供电,两回路中压供电电源宜引自不同变电站,也可引自同一变电站的不同母线段。每回供电线路应能满足100%用电负
荷的供电要求。
属于三级电力用户的充电站由单回路中压供电电源供电。
充电站应采用10(20)kV电压等级供电。
交流充电桩应采用380V或220 V电压等级供电。
直流充电桩应采用380 V电压等级供电。
主要电气设备选择
一般规定
主要电气设备应选用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电气和电子设备应具有3C认证标志。
变压器
变压器应采用节能环保型变压器。
在满足消防条件下,宜优先选用油浸式变压器。
单台变压器的额定容量不宜大于1600 kVA。
装有两台及以上变压器的二级电力用户充电站,当其中任意一台变压器退出运行后,
剩余的变压器容量应能满足全部二级用电负荷的用电。
变压器宜选用整流变压器。绕组结线宜采用D d0 yn11。也可采用Y d11 yn0。
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采用移相式变压器。
属于三级电力用户的充电站,可选用两台绕组结线分别为D yn11和Y yn0的配电变压器,以减小谐波对公用电网的影响。
开关柜
宜选用小型化、无油化、紧凑式、免维修或少维护的电气设备。
高压配电装置宜采用组合电器开关柜。当单台油浸式变压器额定容量为630 kVA及以下、干式变压器额定容量为800 kVA及以下,变压器回路宜采用负荷开关-熔断器型式。当单台油浸式变压器额定容量为630 kVA以上、干式变压器额定容量为800 kVA以上,变压器回路应选用带保护功能的断路器单元。
低压开关柜宜采用金属封闭抽出式开关柜。
充电机和充电桩选择
一般规定
充电站内的充电机宜选用室内型,以改善充电机的工作条件,减小外部环境对充电机的影响,便于运行维护。
充电机应采用“一机一车”充电方式,即一台充电机在同一时间内,仅对同一辆电动汽车进行充电。不应采用主从充电模式。
充电机应采用电缆下进线方式。
室外充电桩应采用电缆下进线方式。
室内充电桩应根据现场的情况,选用落地式或壁挂式。落地式充电桩宜采用电缆下进线方式。壁挂式充电桩可采用下进线方式,也可采用侧进线方式。
技术参数
充电机技术参数应符合SZDB/Z 29.3-2010。
充电桩技术参数应符合SZDB/Z 29.5-2010。
充电机容量的计算
c) 充电机容量的计算如下:
I n单台充电机输出容量为:PUd) 单台充电机输入容量为:
SP ηcos
式中:P—单台充电机的输出功率;
S--单台充电机的输入容量;
cos--充电机功率因数,取0.9;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充电机效率,取0.9;
e) 充电站内充电机输入总容量为:
SKS1S2Sn
PPP1K(2n) cos1coscos122nn
式中:P1、P2、…Pn--各台充电机的输出功率;
SΣ--充电机的输入总容量;
cos12N、cos…cos--各台充电机的功率因数,取0.9;
η1、η2…ηN--各台充电装置的效率,取0.9;
K--充电机同时工作系数,取0.8。
充电站配电系统
10(20)kV宜采用单母线接线或单母线分段接线;380 V宜采用单母线或单母线分段接线。
向同一台充电机供电的两回低压线路应分别接入变压器两个低压移相绕组。其他三相用电设尽量均衡分配在低压侧两个绕组中,照明等单相用电设备应接于星形结线的绕组侧,各单相负荷应尽量平衡设置。
接于变压器星形绕组的低压配电系统采用TN-S接地系统,接于整流变压器三角形绕组的低压配电系统采用IT接地系统。
两台及以上变压器低压进线和联络断路器之间应设置机械闭锁和电气联锁装置。
低压进线断路器宜具有短路瞬时、短路短延时、长延时三段保护功能,并具有接地保护功能。低压进线断路器宜设置分励脱扣装置,不宜设置失(低)压脱扣装置。
充电站内容量较大或重要的用电设备,宜采用放射式供电。
低压配电设备及线路的保护应满足GB 50054-1995的规定。
充电桩配电系统
充电桩接地系统宜采用TN-S。
向充电桩供电的电源侧低压断路器宜具有短路保护和剩余电流保护功能,其剩余电流保护额定动作电流为30 mA, 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
成组布置的充电桩宜采用链式供电。交流充电桩的配电系统应尽量做到三相负荷平衡、各相负荷矩相等。
充电桩负荷应纳入配电站变压器计算负荷中。
在已建成的建筑物、居住小区等场所停车场设置充电桩时,应对现有配电站配电设施进行校验。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改造措施。
配电线路
中低压配电线路和控制线路宜采用铜芯导体。
中压电缆线路宜选用交联聚乙烯绝缘类型,充电站内的低压电缆线路宜选用交联聚乙烯绝缘或聚氯乙烯绝缘类型,照明及插座线路宜选用聚氯乙烯绝缘护套电线。
移动式电气设备等经常弯移或有较高柔软性要求的回路,应使用橡皮绝缘等电缆。
低压电缆中性线截面应与相线截面相同。
低压直流供电回路,宜选用两芯电缆;也可选用两根单芯电缆。
用于三相负荷的电力电缆,其外护套宜采用钢带铠装类。用于单相负荷及直流负荷的电缆,其外护套不应采用导磁性材料作为铠装。
低压电缆截面应满足最大电流工作时,导体能够满足载流量的要求,并应校验线路允许电压降,以满足电气装置的正常工作状态。
为便于低压供电线路引入和引出充电桩,低压线路的截面不宜大于120 mm2。
向充电桩供电的低压电缆总长度应满足电缆线路正常泄露电流不使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发生误动作。
线路敷设
充电站站内的中压供电线路应采用电缆进线方式,中压电缆在站内的敷设路径尽量避免通过充电区等有振动和压力的场所。如无法避开时,应采取穿保护管等措施。
变压器二次侧至低压开关柜之间宜采用密集型母线槽连接。
低压开关柜至室内充电机之间的电缆线路宜采用沿室内电缆沟敷设。
室外敷设的电缆线路宜采用穿保护管埋地敷设,保护管应满足抗压要求和耐环境腐蚀要求。
直流单芯电缆不宜单根穿钢管,当需要单根穿管时,应采用非导磁管材,也可采用经过磁路分隔处理的钢管。
在配电室内电气设备、母线槽的正上方,不宜布置灯具和明敷线路。
埋地敷设的地下电力管线严禁平行敷设于现有地下管道的正上方或正下方。各电力管线、电力管线与其他市政管线之间的平行或交叉距离,应满足GB 50289-1998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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