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 文浙江省信息产业厅
件
浙财建字〔2006〕104号
关于印发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财政局、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宁波市不发),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2005〕1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01〕2号)、《浙江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
单位关于加快我省信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浙信办〔2005〕38号)的精神,为推进我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快速发展,促进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数字浙江”建设,省财政在原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基础上设立了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软件产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为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我们制定了《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06年该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时间截止9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知我们。
二○○六年八月七日
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更好地支持我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数字浙江”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以补助或奖励的方式,主要用于支持:
1.软件及信息服务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项目。重点扶持企业高新技术研发与关键技术手段的配备、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的技术攻关及对外技术合作等项目。
2.具有高技术优势的软件开发与产业化项目。重点扶持具有或争创自主知识产权的共性基础软件、软件出口与外包,以及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提升工艺和产品技术水平或替代进口设备、材料研发与生产相配套的嵌入式软件、重点行业应用软件等项目。
3.数字内容产品开发与服务项目。重点扶持为公共管理和服务提供的重大数据库开发、网络增值服务等项目。
4.信息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重点扶持信息服务公共技术支撑平台、第三方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服务平台、
面向区域或行业的信息技术服务平台的开发、建设等项目。
5.信息技术推广应用试点、示范项目。 第三条 专项资金安排的原则
1.鼓励创新。通过专项资金的支持,提高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解决产品生产和产业链中关键技术“瓶颈”问题,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提高竞争力。
2. 扶优扶强。重点扶持骨干、优势企业的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知名品牌的企业和产品,形成良好的产业生态链。
3.政府引导。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形成有利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壮大的环境。
4.公平竞争。规范项目申报、评审和项目管理,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条件下择优选择,提高项目资金安排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第四条 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浙江省行政辖区内(宁波地区除外)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软件和信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从事软件开发、信息服务等业务所必需的技术装备、专业技术人员、质量保证手段和专门场所。
3.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有严格的内部财务
管理制度、良好的业绩和社会信用。
4.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第五条 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导向;
2.符合第二条规定的重大技术方向,项目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方案切实可行,具备较好的实施基础;
3.项目资金来源可靠,自筹资金落实;
4.市场前景广阔,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六条 符合申请专项资金条件的项目,按以下程序申报:
1.省级以下的项目实施单位,向当地财政、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经当地财政、信息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于每年6月底前联合行文上报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
2.省级单位可向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于每年6月底前上报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
申请报告须附以下有效材料(按A4型纸张尺寸制作,装订成册):
(1)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格式见附1);
(2)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见附2);
(3)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地税、国税登记证复印件; (4)有银行贷款的项目,需提供相关银行贷款合同和贷款承诺书等凭证;
(5)省级以上部门(含省级)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及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6)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第七条 当年已列入国家或省有关财政资金扶持计划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同年度,一个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得到专项资金补助的单位,在该项目尚未完成前,不得申报新的专项资金项目。
第八条 专项资金项目的审定与下达
1.省信息产业厅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初选,并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在此基础上,按照专项资金安排的原则,由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共同审定补助项目和补助(或奖励)的具体资金数额,并联合行文下发各有关市、县(市)财政部门、信息产业部门和省级有关主管部门。预算指标下达给各有关市、县(市)财政部门和省级有关主管部门。
2.市、县(市)财政部门和省级有关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项目进度将专项资金及时拨付给项目单位。
第九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1.各级财政、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规定使用
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严禁截留、挪用或转作他用。
2.项目单位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实行专款专用,控制开支范围,努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3.专项资金的使用,应接受财政、信息产业、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4.使用专项资金的项目完工后,项目单位应及时将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效果、项目决算等情况予以总结(编写提纲见附3),并报送同级财政和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各市、县(市)财政部门和信息产业部门对完工项目总结材料审核后,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有关情况汇总上报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
5.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将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跟踪问效。对违反本办法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将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或违规使用专项资金情节严重的,省财政厅将责令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追回补助资金,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印发的《浙江省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浙财建字〔2001〕55号)和《浙江省软件产业发展计
划项目监督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浙信信〔2002〕9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1:
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样表)
申请单位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万元
一、单位基本情况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企业经济法人代表 注册资本金 性质 固定资产总资产 总额 二、单位人员构成情况 职工总 数 三、单位经营情况 企业年份 营业收入 上 年 度 利 润 总 额 上交 税金 软件和信息服务总收入 软件和信息服务总收入占营业收入(%) 资产负债 率(%) 研发 人员数 本科人数 硕士以上 人数 研 发资 金 投 入 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与出口(万美元) 本年度(截至申报期) 四、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ISO9001认证 CMM认证情况 系统集成资质 认证情况 软件企业 认定情况 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情况 软件产品 登记数(个) □已通过 □正申报 □未进行 □级 □正申报 □未进行 □级 □正申报 □未进行 □已通过 □正申报 □未进行 □国家级 □省级 □正申报 □未进行 通过时间 通过时间 通过时间 通过时间 通过时间 高新技术产品 认定数量(个) 五、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 称 项目起止 时 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负责人 项目 系电话 负责人联 项目类型 项 目 内 容 实施 内容 概 要 描 述 主要 目标 技术 路线 现有 基础 创新点 六、项目投资计划 其 中 项目总投资 企业自筹 银行贷款 专项资金 七、项目实施预计效益 政配套资金 申请省级财政 申请当地财其他资金 项目经济效益 实施第一年 实施第二年 实施第三年 年新增销售收入 年新增利税 年新增利润 年新增出口创汇 市场前景分析 社会效益分析 八、审核意见 当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当地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注明配套资金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上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上级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注:省级项目仅需在省级主管部门栏中填写
附2:
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盖章): 合作单位(盖章): 项目起止时间: 申请日期:
浙江省信息产业厅 浙江省财政厅
编制
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写提纲) 一、申请单位、合作单位简介
1.基本情况 2.技术能力 3.财务状况 4.获奖情况
二、项目的必要性及市场前景
1.国内外技术发展现状及趋势 2.国内外市场需求分析 3.项目现有基础及竞争力分析 三、项目概况
1.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2.项目主要技术指标 3.项目技术路线 4.项目创新点
5.项目完成后的主要技术成果 四、项目投资
1.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2.资金主要用途
3.申请专项资金使用明细
五、项目的风险分析
1.政策风险 2.技术风险 3.人力风险 4.资金风险 5.其他风险 六、项目的组织实施
1.项目进度安排
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人员情况 3.项目保障措施 七、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
1.经济效益分析 2.社会效益分析 八、附件
附3:
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总结报告
(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补助资金文号: 承担单位(盖章): 合作单位(盖章):
浙江省信息产业厅 浙江省财政厅
编制
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总结报告
(编写提纲一、项目简介
1.项目概要
2.项目成果获奖情况 3.项目承担、合作单位介绍 二、项目工作总结
1.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2.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3.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4.项目应用效果 三、项目技术总结
1.技术路线 2.技术创新点
四、项目资金落实和使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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