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应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 的铺面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乙方租用出租铺面的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乙方可将铺面作 用途,但不能将铺面全部或部分转租与他人。
第四条 甲方保证第三条所列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 出租铺面的租金第一年按每年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第二年租金不变;第三年起按每年租金增长10%;乙方每月前 日缴纳下月租金。乙方可以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甲方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 账号
第六条 按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铺面,甲方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一)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
(四)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乙方迁离并收回出租房屋,乙方预交款项有结余的,有一搭当将余款退还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甲方同意续租,应重新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手续,甲方不同意续租,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店内硬件设施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通过相应的法律手段进行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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