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澉浦镇荆山里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景投公司〔2020〕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已列入2020年镇级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经研究,原则同意由你单位委托编制的澉浦镇荆山里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澉浦镇荆山里建设工程。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工程是南北湖风景区发展的重要拓展区,承担着景区旅游接待、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功能。项目建成后能够进一步提升景区服务业发展水平;能够推进“南北湖 五味村”精品旅游线路发展,有利于推进南北湖未来城开发建设。因此,该项目的建设十分必要。
同时,项目在规划、供地、资金及配套设施等方面是可行的。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位于海盐县澉浦镇荆山东侧,澉浦大道南侧,新建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农耕展示工程、荆山里大田景观工程,具体如下:
(一)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及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约7585平方米,同步建设园林景观等相关设施,项目投资额4656.14万元。
(二)农耕展示工程及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135平方米,同步建设园林景观等相关设施,项目投资额1270.33万元。
(三)荆山里大田景观工程,包括荆山地块约90000平方米的大田植物种植、栈道、景观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投资额1445.17万元。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8531.78万元,项目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
五、项目业主
海盐县南北湖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六、建设工期
17个月。
请据此按照项目成熟度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批。 此复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4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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