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工作职责
教代会是学校搞好民主管理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监督权利的机构,其职责是:
1、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预算和提高教师素质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有关问题做出决议。
2、审议通过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奖惩办法及各项规章制度。
3、审议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方案和事项,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4、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人的工作情况。
5、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行政指挥系统的权威。
6、民主选举教工代表,定期召开教工代表大会。
7、密切联系群众,促进安定团结。
8、受理教职工群众和教职工代表的建议和申诉,支持他们行使正当的民主权利。
9、做好教代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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