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共同富裕”思想
【摘要】“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通过辛勤劳动和相互帮助最终达到丰衣足食的生活水平,这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国人多地广,邓小平说:“共同富裕不是同时富裕,而是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的帮助后富的,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关键词】共同富裕;基本内容;实现手段
【正文】
邓小平同志所说的“共同富裕”很容易让人产生同等、同时富裕的观念,其实不然。邓小平同志所说的“共同富裕”是先富和共富思想的统一。
(一)共同富裕思想的内涵
以往人们常常把它看成是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解释,而忽视概念本身包含的对社会生产力的说明。一些学者根据邓小平同志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提出了应该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结合上赋予共同富裕以科学的内涵。有学者认为,在“共同富裕”这个概念中,“富裕”反映了社会对财富的拥有,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共同”则反映了社会成员对财富的占有方式,是社会生产关系性质的集中体现。共同富裕包涵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两方面特质,就从质的方面确定了共同富裕的社会理想地位,使之成为社会主义的目标。而“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则是达到目标的前提和手段。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结合上赋予共同富裕以科学的内涵,是对传统共同富裕论
的创新。
关于共同富裕的本质涵义,有的论者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认为:一个经济增长原则,一个社会公正原则,这两个方面的统一,就是共同富裕。而“经济增长与社会公正”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即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实现社会公正;在逐步实现社会公正的过程中,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发展与公正是具体的历史统一,它们的实现是渐进的历史过程。
也有的学者认为,把共同富裕的本质涵义,限制在经济范畴之内是不彻底的。他们指出:共同富裕不仅仅是经济的概念,而是指经济与政治的互动而产生的平等,是指经济关系的平等及其决定的政治、社会关系和个人发展的平等的总合。它具有非常广泛的内涵。
(二)共同富裕的本质
有的学者对“社会主义目标和方向”作出新的界定,认为不能把共同富裕仅仅看成是终极目标和方向,还应是现实的经济过程;共同富裕不是静态的概念,而是发展变化的动态概念。共同富裕决非是一次性完成的事情,而是一个从低层次向高层次演进、发展的过程。众多学者的意见也如邓小平同志所言: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坚持社会主义、防止两极分化,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牢固的政治保障。
(三)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
邓小平所说:允许部分地区和个人先富,带动多数人和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个“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富”的战略构想,是邓小平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创新”,是共同富裕思想的核心内容,是党和国家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的一项“大政策”。
有些学者将这个战略构想,归纳为四个层次的内容:一项大政策(顺应经济发展规律,允许一部分人和地区先富裕,先发展);一个总目标(实现共同富裕);一条主渠道(先富起来的地区和人帮助后富起来的地区和个人,先富带后富,最终共同富);一个大原则(把握适当的力度和时机,解决发展的不平衡和调节贫富悬殊问题)。
“先富、共富”的战略构想,具有丰富的理论内涵,综合一些学者的观点,主要有:
1.共同富裕不等于同步富裕和同等富裕,它的实现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历史过程
有的学者指出,共同富裕不是均等富裕,它是在实施过程中,以差距为主要特征,具有差异伴随性。共同富裕与同步富裕有着根本的区别。同步富裕是平均主义思潮的表现,追求它只能导致共同贫穷。从我国经济、社会状况分析认为,我国生产力水平还比较落后,社会经济发展还不平衡,按劳分配制度还不完善,剥削阶级思想影响还存在,因而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
2.先富是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共同富裕是部分先富的必然结果
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多种分配方式导致的社会成员收入差距,共同富裕必须通过部分先富起来这种不平衡的过程来实现。有的学者从先富政策的意义来分析,认为部分先富存在着带动共富的作用和效应;示范作用和效应;帮带作用和效应;激励作用和效应,还有先富的经济作用和效应。
3.先富与共富是辩证统一关系
部分先富与共同富裕之间的关系,是实现富裕的道路和目标之间的关系。部分先富是
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共同富裕则是社会主义本质和目标之一,是部分先富的必然结果。没有目标,部分先富就会失去方向和归宿;没有道路,共同富裕的目标就成为空中楼阁。
“先富、共富”的构想具有多角度、多方面、更深刻的内涵。从马克思哲学角度看,部分先富政策反映了事物发展的不平衡规律;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视角看,部分先富政策符合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原则及商品经济内在的规律;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看,部分先富政策既体现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又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论、目的论和发展方法论的统一。
(四)实现共同富裕与防止两极分化
防止两极分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便成为社会热点了。
1. 先富政策造成的“贫富差距”会不会导致两极分化
现阶段贫富差距不能称之为两极分化,先富政策不会导致两极分化。有论者指出:“贫富差距”与“两极分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极分化”从来不是一个纯经济的等同于“贫富分化”的概念,而是指阶级、阶层的分化,不涉及贫和富的绝对标准问题。从社会制度和现行经济体制角度分析,认为两极分化是私有制的产物,特别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产物。
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消灭了剥削制度,实行按劳分配原则,不存在产生两极分化的经济基础。同时,我们鼓励先富起来,一不是以生产资料在少数人手中的积累为基础;二不是少数人的富有以多数人的贫穷为前提。所产生的差别是全体社会成
员在富裕的道路上,有先有后,有快有慢的差别,而决不是少数人变成剥削者,大多数人陷于贫困的两极分化。
也有的学者认为,根据唯物辩证法,贫富差距和两极分化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在我国目前贫富差距的总态势中已经包含了两极分化的萌芽,其中表现在:现在的制度是允许一定范围内剥削存在,生产资料的私有在一定范围内成为合法,已经允许个人资本等生产要素参加收益分配;还有少数靠侵吞财产和偷税漏税、行贿受贿非法手段牟取暴利的暴富户。因此,有的学者指出:控制收入差距,不使过大乃至悬殊到足以蜕变出资本主义因素来,就成了防止两极分化的组成部分。
2. 如何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
第一,实现共同富裕必须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基础,以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作为先决条件。江泽民同志在《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若干重大关系》一文中指出:“只有确保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才能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他又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讲话中指出:在收入分配中,必须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原则,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把国家、企业、个人三者的利益结合起来。我们知道公有制决定了劳动者之间完全平等的地位和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公有制使国民经济稳定协调发展成为现实;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制度,使劳动者都有劳动的权利、条件和发展的机会,都能够富裕起来。
第二,实现共同富裕,防止两极分化必须以完善政府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和体系为根本保证。江泽民同志指出:“要把调节个人收入分配、防止两极分化,作为全局性的大事来抓。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有针对性措施,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保障低收入音的基本生活。”
政府有效的宏观调节政策,一方面,通过完善税制,健全和完善市场规则,改革分配制度和打击非法收入等措施,对高收入加以调节;另一方面,通过建立系统而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低收入层的扶贫与扶持工作保证落实。然而社会中的众多呼声要求必须进一步强调必须建立形成政治、法律、道德、行政、思想、舆沦等多方位的共富保障体系。
从根本上讲,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防止两极分化的最现实的选择。 李安义、李英田独辟蹊径,从政治经济学理论角度进行分析,提出新的观点。他们认为,资本主义产生两极分化的原因是资本积累,要实现共同富裕,防止两极分化。就要通过社会主义制度对雇佣劳动的作用,改变资本积累的性质,避免资本在个人手中无限制集中。他们提出:通过社会制度,完成对雇佣劳动方式转变,实现雇佣关系的横向流动。改变雇佣关系的定向流动为不定向流动。这样使得每一个人不成为固定的“劳”方或“资”方,以实现社会地位的平等。雇佣劳动横向流动通过两种方式实现:一是积累限制;二是资本的普遍化。
【参考文献】
张伯汉:《全面理解和把握邓小平波浪式共同富裕的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中国现代化》 陕西人民出版1995年版
武 晟:《论邓小平以共同富裕为取向的社会主义公正观》,《邓小平理论研究》 吾喜杂志 1997年5月
李安义、车英田:《“共同富裕”不仅仅是一个经济概念——再谈“共同富裕”内涵及实现方式》,《理论探讨》1996年6月
梁国英:《坚持共同富裕的发展观》,《人民日报》1995年6月22日
侯远长:《邓小平发展思想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1997年版
金喜在、齐晓安:《实现共同富裕应注意的几个理论问题》,《新长征》1994年6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