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响应文件
1) 企业简介(包括主要产品和产品生产事业发展史); 2)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包括国内外认证机构颁发);
3) 投标产品的技术水平及性能状况(包括设计技术特点、结构性能特点、关键技术措施、主要加工工艺及流程展示);
4) 设备性能试验条件(包括试验、检验条件及能力状况表,主要检测设备,装配测试、工程检验、安
装调试、运行监测、维修保养等方面的要求); 5) 投标产品结构性能特点(文字叙述加图示);
6) 投标《产品材料配置表》(请按产品机构/部件分别按型式、品牌、产地、材质、等级、制造工艺、
使用寿命等分别列明细表);
7) 投标《产品技术性能参数对照表》(表内必须注明设备名称、型号、规格、配套厂家、招标要求技
术参数、投标响应技术参数,其它投标方需列明的参数,并加盖投标方公章); 8) 投标产品性能曲线图(用中文注明横、纵坐标示意的内容);
9) 投标产品外形尺寸图(包括单体和组合体外形尺寸,现场安装尺寸示意图等); 10) 投标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包括权威机构及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11) 投标产品制造及验收标准(包括设计及制造过程标准及规范,零件材料规范等); 12) 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组织、售后服务人员清单及联系办法、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内容、
质保期满后3年内的维修保养计划、用户培训方案等);
13) 投标产品业绩(包括至今完成同类项目成功业绩表、用户证明及反馈意见等); 14) 投标方自身需递交的文件。
15)招标范围投标设备必须符合本标书的技术、商务要求,满足本工程设计图纸要求,满足
广州市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技术标准和规范。
16) 设备应符合下列标准规范的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相应的全国行业标准或者国际通用标准设计制造。适用标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清单所列标准: (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 GB 7251.1-2005 (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92 (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9-2006 (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2006 (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50150-2006 (6)《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4-95
(7)《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第1部分:额定电压1kV(Um=1.2kV)和3kV(Um=3.6kV)电缆》 GB/T 12706.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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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第2部分:额定电压6kV(Um=7.2kV)到30kV(Um=36kV)电缆》 GB/T 12706.2-2008 (9)《电流互感器》 GB1208-2006 (10)《包装贮运图示标志》 GB191-2008 17)动力照明配电箱(柜)技术要求 17-1基本要求
动力、照明配电箱(柜)为封闭式成套设备,其功能为向车间及区间动力、照明用电设备提供电源或提供电源及其控制。为保证工厂各种用电设备安全、连续正常使用,要求提供的动力照明配电箱(柜)满足其环境条件、技术先进、生产工艺成熟可靠、结构紧凑、便于安装和维护。 17-2、电气参数 接地系统:TN-S
额定电压:220V AC,380V AC; 额定频率:50Hz; 防护等级:IP40 17-3、技术要求 (1)保护
动力照明配电箱(柜)内的断路器应根据设计要求,满足瞬时短路、过载保护,漏电保护等功能的要求;
电动机回路需满足断路器、接触器之间的二类保护配合要求。 (2)控制
根据设计要求设置就地控制、远程手动或BAS控制(留有接口),以实现设备的就地及远程控制。对于专用消防风机设备、应急照明等设置就地控制、FAS控制(留有接口,并按图纸要求配置DC24V中间继电器)、预留漏电报警监控模块位和消防电源监控模块。 (3)动力照明配电箱(柜)箱体材料采用优质冷扎钢板,骨架应采用国产名牌敷铝锌板。 (4)采用钢板箱体时要求:组装牢固,钢板厚度及机械强度应符合标准的要求。箱体的钢板厚度要求≥1.5mm,柜体的钢板厚度要求≥2.0mm。动力照明配电箱(柜)箱体表面应采用环氧树脂粉末静电喷涂工艺,内部构件均应热镀锌,以保证具有良好的防腐能力。 (5) 室外配电箱在室外腐蚀、潮湿环境中连续运行,配电箱(柜)需采用双层门设置,外层门除门锁外,不得有其他元件,壳体均应采用防水、防尘、防腐、全绝缘的聚碳酸脂工程材料材质制成,防腐性能应能达到10%酸或10%碱溶液以上,材料的温度稳定性范围不小于-40℃~+90℃。
(6)各类动力照明配电箱(柜)外形尺寸根据设计要求,按照现场的实际位置,并应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做到统一美观。
(7) 室内配电箱(柜)均加锁,除有特殊要求或设计图纸要求外,将按钮、指示灯、转换开关设备标签等元件装在箱门面板上,箱(柜)的颜色要和土建装修相协调,具体颜色在设计联络时确定。
(8)动力照明配电箱(柜)进出线满足采用电缆上进上出或电缆上进下出线方式要求,电缆出口应满足图纸中所标注的电缆型号。敲落孔的规格、数量按系统图设定。敲落孔的方式在设计联络时确定。
(9)电缆入口、盖板等应设计成在电缆正确安装好后,能够达到规定的防触电措施和防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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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要求。
(10)箱(柜)内所有元器件布置要方便操作、检修。箱(柜)内全部低压电器元件应符合中国国家现行标准(GB)。所有低压电器元件含断路器、接触器、控制继电器、转换开关、按钮、指示灯等,其型号,规格及安装方式须具有互换性。箱内元器件可采用导轨或固定安装型式,安装应牢固,在额定极限短路电流电动力作用下不应松动、移位、变形等。 (11)配电箱由箱门、箱体、低压元器件(断路器、接触器、继电器等)、消防电源监控模块、火灾漏电系统模块、电表及接线端子等构成。箱体制作应结构合理,安全可靠。箱内元件安装板可适当调整位置。
(12)在箱内或箱柜门上粘贴牢固的不退色的系统图及必要的二次接线图。
(13)箱体设置可靠的接地汇流排和接线端子带防松动的坚固螺栓用来连接接地导体。接地汇流排和接线端子置于箱体底部,过门接地线应满足经常开关门的要求。 (14)配电箱留10﹪~15﹪的元器件空间以备元件件用。
(15)配电箱(柜)的生产厂家必须是持有国家相关机关颁发的此类型配电柜的生产许可证及CCC认证的专业生产此类产品的厂家。
17-4、动力照明配电箱(柜)内主要元器件及零部件 1)主要元器件品牌要求
(1)塑壳式断路器:应选择长征长九牌、天正牌、常熟牌、环宇、德力西、良信、正泰产品。 (2)微型断路器:应选择长征长九牌、天正牌、常熟牌、环宇、德力西、良信、正泰产品。 (3)双电源互投切换装置(ATS):应选择泰永牌、天正牌、德力西、环宇、良信、亚派、正泰产品。
为便于开关电器的上下级保护配合和方便管理,动力照明配电箱(柜)内的塑壳断路器、微型断路器、接触器、热继电器应选用同一品牌体系的产品。 2)低压交流塑壳式断路器
塑壳式断路器应符合下列主要技术要求:
(1) 满足系统电压、电流、频率以及分断能力的性能水平要求,限流等级三级,机械寿命大于20000次,工作环境温度-5℃―+40℃。 (2)分断能力:要求大于等于35kA;
(3)除电动机保护外,提供电子脱扣器或热磁脱扣器。均提供二段保护(长延时、瞬动),其中电子脱扣长延时0.8-1Ir可调,短路瞬动值视设定值的大小为固定值或5-10Ir可调。壳体结构应为模块化结构设计、安装拆卸方便,并可在不拆卸塑壳断路器的情况下加装各种附件(如分励脱扣器、辅助触头、报警触头)而无需改变断路器结构和动力照明配电箱(柜)。 3)低压交流微型断路器
应满足系统电压、电流、频率以及分断能力的性能水平要求,微型断路器分断能力≥6kA, 限流等级三级,机械寿命大于20000次,工作环境温度-5℃―+40℃。断路器应为模块化结构设计、安装方便,并可在不拆卸塑壳断路器的情况下加装各种附件(如分励脱扣器、辅助触头、报警触头)而无需改变断路器结构和动力照明配电箱(柜)。漏电开关:为保持工作稳定性,减小占位,采用过载,短路保护及漏电一体的漏电开关并具备漏电故障脱扣指示功能。
4)双电源互投切换装置(ATSE)
根据图纸设计要求配备,产品需满足GB/T14048.11-2002《自动转换开关电器》标准。 (1)作为交流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的进线电源,可自动和手动切换,其开关本体转换时间≤4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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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防护等级IP40;
(3)转换条件:失压、任意一相断相必须转换; (4)提供3C认证及EMC电磁兼容性认证报告;
(5)ATS的电气和机械性能应符合IEC60947-6-1、GB/T14048.11的要求,并满足系统电压、电流、频率以及分断能力的性能水平要求;ATS的短路电流耐受能力在5kA以上,短路接通能力在15kA以上;
(6)操作机构具有可靠的电气与机械联锁并可挂锁锁定,以防止同时接通常用电源与备用电源。门与观察板移动时不会引起联锁机构失灵;
(7)ATS所接负载的使用类别为AC-33iB,同时应确保两路电源能带负载转换; (8)机械寿命不少于6000次,电气操作寿命不少于1500次; (9)额定冲击耐受电压Uimp大于等于8000V; (10)额定绝缘电压Ui大于等于690V;
(11)触头不能因为长时间不用而出现表面氧化;
(12)ATSE能够自动和手动操作;ATSE应自带手动操作手柄,采用三段式具有检修0位的双电源切换开关,以便于检修和应急时使用;
(13)ATSE的控制器单元要求由ATS的原厂家提供以确保安全;控制器应为工业级智能型产品; (14)ATSE应确保二路低压电源的带负荷切换;控制器可对两路电源转换的电压范围、延迟时间等参数现场可调。 5)交流接触器
(1)主电路的额定绝缘电压(Ui)、额定工作电流(Ie)、约定发热电流(Ith)以及在相应工作制、相应使用类别下的额定工作电流(Ie)和额定工作功率(Pe)应满足相应的规程规范规定。 (2)交流接触器额定工作电压380V,额定频率50HZ,作为接通和开断电路,起动控制三相电动机之控制元件。
(3)接触器吸合线圈的消耗功率应满足相应的规程规范要求。
(4)接触器的吸合线圈在其额定控制电源电压Us的80%~110%范围内能正常工作。 (5)交流接触器结构均为封闭式,交流接触器结构型式应具以下特点: ◆磁系统的安排应在更换线圈时勿需拆卸基座端及接线 ◆灭弧系统为封闭式灭弧室,保证电弧不会喷出。
◆接触器上具有4对辅助触头,辅助触头应能根据需要改变其常开常闭型式。
(6)交流接触器采用新型阻燃材料,额定绝缘电压不小于690V,线圈电压220V,耐温250℃,线圈用漆包线耐温要求180℃。
(7)机械联锁模块应带有辅助触头,在组成可逆接触器时可方便的提供电气联锁。接触器主触头的材料应采用银镍合金,接触器机械寿命1000万次以上,电气寿命100万次以上。 6)热继电器
(1)热继电器产品应符合GB14048标准。
(2)热继电器额定绝缘电压不小于690V,AC50HZ。
(3)热继电器用于电机的过载和断相保护,其整定电流应为连续可调,具有手动和自动复位按纽,测试按钮及脱扣指示,温度补偿等。接线端子应有覆盖罩。 (4)热继电器应具有在电气上相互绝缘的一常开和一常闭触头。 (5)热继电器安装方式:应能与接触器接插安装或独立安装。 7)转换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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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于程序选择的转换开关应为防弧旋转定位式,触头盒应配备防护罩,转换开关应具有三个及以上的定位位置,其定位位置在开关面板上应有中文标志。
(2)转换开关采用双断型触头最大额定工作电流 10A 高分断容量控制箱面板上安装。 (3)额定工作电压 AC,0.4KV,额定工作频率50HZ。 8)配电箱(柜)内其它元器件技术要求:
(1)箱内导线、导线颜色、指示灯、按钮、插接件、走线槽等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指示灯、按钮、插接件等应采用国产优质品牌,如上海二工、上海天逸、上海艾达等。
(2)箱电配电母线及导线材料应选用优质电解铜,其统一纯度达到99。93﹪以上。箱内母线加绝缘套管,且母线部分须有防止人体接触的保护措施。
(3)箱内配电母线及导线必须满足回路额定电流的要求,导线应为阻燃型耐热多股绝缘软芯铜线,箱内配电用导线规格根据开关整定容量确定。但箱内配电用导线规格不得小于2.5㎜2。多股线要有压接端头,并搪锡处理。
(4)途径可动部分的导线须采用柔软连接方式,绝缘导线的额定电压均为AC1000V。 (5)箱内配电母线和导线的颜色应符合GB2681-《电工成套装置中的导线颜色》的规定。 (6)箱内配电母线必须标注相序。
(7)接线端子应适合连接硬、软铜导线,并保证维持适合于电器元件和电路的额定电流、短路电流强度所需要的接触压力,端子应有与外接导线进行连接的紧固件如弹簧压片、紧固螺钉,应有自锁结构及防丢失功能,并满足导体在额定电流及短路电流时的接触压力及电流通过能力,端子的接触电阻小于0.8欧姆。
(8)接线端子的配置要满足系统图中标注的一次回路电缆规格,保证能够接线。 (9)接线端子外壳材料应为阻燃无卤材料。
(10)外接导线端子应能适用于连接随额定电流而定的最小至最大截面积的铜导线和电缆。接线用的有效空间允许连接规定材料的外接导线和线芯分开的多芯电缆,导线不应承受影响其寿命的应力。
(11)强弱电回路电线电缆应分别成束分开敷设,强弱电端子排应分开排列。 (12)配电箱内应留有25﹪的备用接线端子。 17-5 保护性接地
(1)要设有独立的PE接地保护系统,PE端子的材料采用铜排,要能与配电箱柜的本体、螺钉可靠连接; PE排和N排要求分设在配电箱的2侧。
(2)PE排和N排端子数量的配置要满足配电箱出线回路的要求。
(3)动力照明配电箱(柜)金属外壳等外露导体部件通过直接的、相互有效连接,或通过由保护导体完成的相互有效连接确保保护电路的连续性。
(4)保护导体应能承受装置的运输、安装时所受的机械应力和在单相接地短路事故中所产生的应力和热应力,其保护电路的连续性不能破坏。
(5)保护接地端子设置在容易接近之处,当罩壳或任何其它可拆卸的部件移去时,其位置应能保证电路与接地极或保护导体之间的连接。 (6)保护接地端子的标志应能清楚而永久性地识别。
(7)装有电器的可开启的柜门,应用软导线、铜编织带可靠接地。
17-6 动力照明配电箱(柜)的面板上应设有红灯和绿灯,并分别表示断路器/接触器的合、分闸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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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照明配电箱(柜)的面板上设置必要的测量表计; 17-7 动力照明配电箱(柜)箱门、喷漆及颜色
除区间箱外的动力照明配电箱(柜)箱门应开启灵活,开启角度不小于90°。紧固连接应牢固、可靠,所有紧固件均应有防腐镀层或涂层,紧固连接有防松脱措施。 所有动力照明配电箱(柜)的颜色在设计联络期间决定。 17-8 动力照明配电箱(柜)体铭牌
每套设备必须有持久明晰的铭牌(中文书写),标明以下内容: (1)设备名称、型号;
(2)主要参数(额定电流、额定电压); (3)制造厂商名称和商标; (4)出厂日期及编号。 18)、供货范围
本项目的供货范围:按设计要求设置的动力及照明配电箱及相应的备品备件(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测试设备)。 18-1 设备清单
动力及照明配电箱数量及配电柜内元器件配置、配电回路数均以招标文件所附施工图纸为准。 18-2 专用工具
投标人应提供设备安装专用工具和其它专用测试设备,并附相应的设备清单。 18-3主要部件及原料产址、动力及照明配电箱样本。
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报出其合同设备的主要部件及原料产地,并提供本单位投标设备最新动力及照明配电箱样本。 18-4 图纸及技术文件
投标人在交货时应提供以下文件:
供货产品的设计说明及图纸(含:工艺装配图、电气原理图、内部接线图)、技术手册(描述货物的技术参数、技术性能)、操作手册; 供货产品的安装、维护使用说明书; 产品出厂及型式试验报告;
主要另部件、材料进货和入厂检验报告、货物采用的相关标准等; 产品合格证;
型式试验报告,记录、设计说明一式6份,其余资料每台一式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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