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实施本程序的相关要求,对原料、半成品、成品标识其所处的生产状态和质量状态,使其与其他的物品有所区别。在有追溯要求时,应生产信息和质量信息应可追溯性。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物料从购进到产品交付的各个阶段的产品标识。 3术语和定义 3.1可追溯性
追溯所考虑对象的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处位置的能力。 4职责
4.1仓库负责建立适宜的分区并标识;负责对库存的材料等物资进行标识。
4.2生产班组负责半成品、成品的标识。 4.3 质检员负责对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 5工作流程及要求 5.1 总则
标识可用标签、工艺流程卡、标识牌、进销存卡等多种方式。完整的标识应包括以下信息: a物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存放区域、质量状态、进料日期; b 半成品/成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班组、数量、质量状态、生产日期。 标识的信息应完整、清晰。 5.2标识方式
5.2.1区域标识,可包括但不限于:
a仓库:待检区、不合格品区、各细分类区;
b车间:备料区、不合格品区、成品区、各生产加工区; 5.3.2产品质量状态标识,可包括但不限于: a待检(也可以空白表示)
b合格 c待维修 d报废 5.3进料的标识和追溯
LOGO XXXXXX集团有限公司 XXX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编号QP11 版本 2018-A01 5.3.1物料检验合格后,转入合格区域前,应进行标识。见5.1条款。 5.2.1仓管员填写该物料《入库单》和《进销存卡》,并登记台帐。
5.3.2 对让步接收的进货产品,仓库作好记录该产品的流向和数量,同时在《进销存卡》及《出库单》上标注“让步接收”标识以备追溯。
5.3.3 客户提供物料,应同时标注“顾客提供”标识以备追溯。
5.3.4生技部领用时仓库负责记录产品标签,仓管员填写《出库单》并登记台帐。对拆散原包装发放的物料,应增加《材料标签》在发放的材料上。标签内容件5.1条款。 5.4生产过程的标识和追溯
5.4.1生产过程无组装过程的产品用《生产流程卡》标识,每批次产品使用一张流程卡随加工工序流转。填写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加工工序、生产单(订单号)、数量、操作者、检验员及生产日期。生产完成入库后,《生产流程卡》交回生技部办公室存档备查。
5.4.2 生产过程为分散性生产的产品,每桶产品使用一张《产品标签》。标签内容见条款5.1要求。
添加新的标签时,原标签应清除或完全被覆盖。不得同时出现多张标签。
5.4.3产品未标识质量状态记录的,严禁转入下工序。无法鉴别的,由质检员检验后判定。 5.5最终产品的标识及追溯
5.5.1成品标识通常采用标记、挂标签、随行文件等方式进行标识。
5.5.2每件产品的包装上应有该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生产批次、检验状态等。 5.5.3当客户要求标识格式时,除按客户要求标识外。可用本公司标签对一个批次的产品整体进行标识。已交付顾客的产品发现问题要追回时,业务人员核实产品的生产日期或批次后收回产品,并作好状态标识。 5.6可追溯性管理
5.6.1通常情况下,产品按生产日期结合生产记录、检验记录进行追溯。
5.6.2追溯性,应建立生产批号,除产品上应标识批号外,从生产领料开始直至交付到客户,相关记录均必须填写生产批号。相关记录应按规定存档。
5.6.3追溯的产品按生产批号,结合产品生产记录、质量检验记录、出入仓库单据等进行追溯。 6记录
6.1《产品标签》 6.2《物料标签》 6.3《生产流程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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