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卡丁车场建设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卡丁车场的分类和场地建设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卡丁车场的设计、鉴定检验和注册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册日期的应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的协议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9196 卡丁车分类与注册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卡丁车场 karting circuit
设有封闭环型跑道及相应的设施,用作卡丁车比赛、卡丁车训练和卡丁车普及活动的专用场所。
3.2 跑道 track
起点与终点在同一地点,供卡丁车行驶而专门建造的封闭环形道路。
4•
卡丁车场的分类
根据场地功能的不同,卡丁车场分为室外竞赛型卡丁车场、室外普及型卡丁车场和室内卡丁车场三类。
5•
场地要求
5.1 通用要求
卡丁车场的布局、跑道、附属设施和相关建设都要符合安全要求。用于经营的卡丁车场,在经营期间,其噪声应符合环境保护国家标准的规定。卡丁车场上使用的卡丁车应符合 GB 19196 的规定。
5.1• 5.2•
跑道的要求
跑道的长度、直线路段宽度和弯道宽度的规定
跑道的长度、直线路段宽度和弯道宽度要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 1 跑道的长度、直线路段宽度和弯道宽度的规定 单位为米 场地类型 长度 直线路段宽度 弯道宽度 适用于有变速箱的卡丁车 室外竞赛型卡 丁车场 不大于 不小于 2500 1200 1700 800 1700 500 1500 400 13 6 13 7 10 6 10 5 15 10 15 10 15 10 15 6 适用于无变速箱的卡丁车 不大于 不小于 不大于 不小于 不大于 不小于 室外普及型卡丁车场 室内卡丁车场
5.2.2 直线路段最大长度的规定
跑道的发车线与终点线设在直线路段的中间位置。跑道直线路段的最大长度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 直线路段最大长度的规定 单位为米 室外卡丁车场 适用与有变速箱的卡丁车 适用与无变速箱的卡丁车 跑道总长度大于 500 跑道总长度小于 500 不限 ≤ 170 ≤ 70 ≤ 40 室内卡丁车场 5.2.3• 5.2.3.1•
跑道路面的要求 材料
室外卡丁车场的跑道路面材料应为同一改性沥青,室内卡丁车也可以使用混凝土或其他硬质材料建造。
5.2.3.2•
跑道路面的质量 跑道路面要符合下面的质量要求:
a•
压实度:表层压实度不小于 94% (核子仪测定) b• 平整度:沥青碎石路面面层平整度(最大间隙)不大于 5mm ;沥青贯入路面面层屋平整度(最大间隙)不大于 10mm ;水泥混凝土路面沥青铺装面层平整度(最大间隙)不大于 5mm 。
c• 路面抗滑性能:新铺路面的路面摩擦系数不小于 0.65 ,使用一年后的摩擦系数不小于 0.43 (摆式仪 测量)。 5.2.3.3•
路面坡度 室外卡丁车场跑道的纵坡度不大于 5% ,设置有起终点的直线路段最大纵坡度为 1% 。在跑道直线路段,跑道横断面是单斜面时,跑道两侧边缘之间的最大横坡度为 1% 。在弯道路段,弯道内边缘至外边缘的横坡度应不大于 3% ,特殊情况下不要超出 10% 。直线路段坡面与弯道路段坡面应自然平顺连接。
室内卡丁车场跑道的纵坡度和横坡度为 0 % ± 0.2% 。特殊情况纵坡度不要大于 10% 。其坡面与平面的连接应平顺连接。
5.2.3.4•
室外跑道的边缘线和界限石 室外跑道的边缘(跑道的进出口除外)要用防滑的白漆或黄漆画出 100mm 的连续线。在车辆运动轨迹与跑道边缘相切的路段,应设有混凝土界限石。界限石的内缘与跑道外缘应光滑连接。界限石铺设牢固,并用沥青 或水泥粘合。混凝土界限石的参数见附录 A.
5.2.4•
弯道 跑道上要设一定的弯道,总数一半以上的弯道,其半径要有所变化。通过弯道时的设计车速超过 80km/h ,
弯道的半径要加大或保持一个恒定的半径;以较低速度通过的弯道,其半径要相应的减小,弯道转弯角度应根据跑道的布局、限定的最大转弯速度和弯道半径综合考虑。弯道半径按式( 1 )计算:R= v 2 /K ……………………………(1)
式中:R----- 弯道半径,单位为米( m );v----- 设定的车辆最大转弯速度,单位为米每秒( m/s )
K----- 系数。单位为米每秒平方( m/s )( K 值的取值范围: 5 < K < 45 )。
系数 K 的数值,应根据卡丁车在跑道上的最大速度、运动轨迹、跑道的宽度、弯道的转弯角度、运动体的总质量、路面摩擦系数等参数综合确定。 室外的卡丁车场的发车线到第一个弯道的距离小于 80m 时,第一个弯道的宽度应不小于 12m 。第一个弯道的转弯角度不允许小于 45 o 。终点线前离终点线最近的那个弯道不准是死弯。
5.3•
辅路 为使卡丁车安全的进出跑道,室外卡丁车的跑道外侧要设置一条与跑道进出口连接的辅路,其宽度不小于
2.5m 。室外普及型场地的铺路的长度不小于 20m ,室外竞赛型场地的辅路长度不小于 30m 。辅路的进口要设在跑道限制速度的区段内,出口设在跑道直线路段的外侧。除跑道进出口区段外,辅路内边缘与跑道外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小于 4m 。
5.4•
工作区 室外竞赛型卡丁车场在辅路外侧要建有竞赛封闭区、发车准备区和车辆维修区(布局见附录 B )。辅路与竞赛封闭区的进口、发车准备区的出口连成一体。场地应用柏油或混凝土建造。比赛封闭区和发车准备区要用高度不小于 2.2m 的金属安全网封闭。室外普及型场地在辅路外侧应建有 150m 以上的停、发车准备区。
5.5•
公用设施:根据需要应设厕所、洗手间、停车场、维修车间、灭火设备、车库、看台等设施。 附属设施的要求 5.6•
5.6.1 告示牌:要设立标有卡丁车使用须知与场地平面示意图等内容的场地告示牌。并放置在便于观众观看的明显位置。
5.6.2•
医疗设施:卡丁车场应设有医务室。卡丁车场要与所在地附近有一定医疗条件的医院建立有效的联 系,以备意外事故发生后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护。室外竞赛型卡丁车场应配备胜任抢救工作的人员和车辆。 5.6.3•
室外卡丁车场信号灯设施 室外竞赛型卡丁车场在卡丁车顺行方向发车线前方 10m~ 15m 处设置两组红绿信号灯。信号灯组离地面高
2m~ 2.5m 。信号灯垂直设置时,红灯在上,绿灯在下。信号灯组支柱离塞道边缘不少于 5m ,并加装安全防护装置。信号灯组控制器要设置在跑道发车线外侧的一端。室外普及型场地如需要设置信号灯也应遵守上述规定。
5.6.4•
广告牌设置要求 室外卡丁车场周边大型广告牌是固定的,并且安装牢固。广告牌的结构不应干扰车手的视线,不要因广告板的反光造成车手视觉障碍和由于广告牌的错误位置而产生对跑道路线的错觉。广告牌的支柱如在安全防护网以内时,其支柱距跑道边缘不允许少于 10m ,广告牌下沿距地面高度不小于 2m 。设置在场地区域内的临时广告牌,总高度不要超过 0.5m ,不要占用跑道安全区,不要遮挡场地工作人员的视线。
室内卡丁车场地广告牌应使用轻薄材料制作且安装牢固,广告灯箱亮度不要造成眩目,灯箱下沿距地面高度不小于 2m ,安装在支柱上的广告灯箱宽度不要宽于支柱宽度。不允许用玻璃制作灯箱广告面板。在跑道上方,不允许悬挂装饰和宣传广告物品。
5.7 室外卡丁车场跑道区域的安全防护
5.7.1 安全区
5.7.1 .1 跑道两侧要设有安全区,安全区宜用草皮覆盖,不要使用易碎的石块、岩屑。跑道与安全区接壤处连接要平滑不应用阶梯差,跑道直线路段两侧安全区的最小宽度为 3m ,弯道外侧的安全区不小于 1m 。(设有界限石的跑道路段,其安全区测量起点为界限石外侧)。
5.7.1 .2 安全区内有排水沟时,排水沟表面要用光滑的栅栏覆盖,并与地表面平滑连接。 5.7.2 缓冲区
5.7.2 .1 在安全区内的外侧应同时设有缓冲区,其缓冲区的大小和形状,要根据弯道的转弯角度、弯道的半径、卡丁车在通过该弯道时的运动轨迹和运动速度来设定。
5.7.2 .2 缓冲区的形状和理论面积的计算方法见附录 C
5.7.2 .3 场地的安全制动距离达不到计算要求时,要在该弯道前 10m 开始至弯道终端后 15m ,
沿弯道外侧在缓冲区设置连续的防护轮胎墙。其防护墙内缘线的位置要能够达到安全制动距离计算数值的
80% 。 5.7.2 .4 缓冲区向上坡度不大于 10% ,向下的坡度不大于 1% 。
5.7.2 .5 弯道外侧如果没有足够的缓冲空间,防护墙内缘线的位置又达不到安全制动距离计算数值的 80% 时,要在跑道安全区外侧边缘与防护墙之间设置 5mx 5m 、厚度为 0.3m 的松散卵石床。卵石床表面应在跑道同处一水平面或略高于跑道路面呈缓坡状。卵石床外缘高出跑道平面不应大于 0.1m ,卵石直径为 5mm ~ 15mm ,无砂。
5.7.3 跑道之间的安全隔离墙
5.7.3 .1 供卡丁车相向行驶的两条并行跑道的直线路段,其跑道边缘最小间距室外普及型车场为 10m ,室外竞赛型车场为 15m 。如两跑道边缘间距小于上述数值时,应在两跑道之间设置一条持续的安全隔离墙。其材料可使用海绵包或轮胎。隔离墙在直线路段应放置在两跑道边缘间距的中心线上,室外普及型车场的设置要求见图 1 ,室外竞赛型车场的设置要求见图 2 。
图 1 室外普及型场地并行跑道直线路段隔离墙设置示意图
图 2 室外竞赛型场地并行跑道直线路段隔离墙设置示意图 5.7.3 .2 跑道的弯道段,应在两跑道之间设置一条持续的安全隔离墙。两弯道段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弯道内侧的安全区不少于 3m b )弯道外侧有符合 5.7.2 条规定的缓冲区;c )卡丁车相向行驶的弯道之间的缓冲区不得共用
5.7.4 跑道区域的安全防护
5.7.4 .1 跑道区域,为全封闭区域,要用安全网将跑道区域与建筑物和观众隔离
5.7.4 .2 跑道直线路段的一侧建有高 2m 以上的固定建筑物,且建筑物周围不是观众通道时,室外普及型卡丁车场跑道边缘,距固定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不小于 6m ;室外竞赛型卡丁车场跑道边缘距固定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不小于 10m ,并应使轮胎墙作为防护线(其设置见图 3 )。跑道直线路段的一侧建有高 2m 以下的固定建筑物、障碍物或为观众通道、观众区时,要使用安全网进行隔离。室外普及型场地的安全网距跑道边缘的最小距离为 6m (其设置见图 4 ),室外竞赛型场地的安全网距跑道边缘的最小距离为 10m (设置见图
5 )。在弯道路段,弯道内侧的安全网距弯道内边缘的最小距离为 6m ;弯道外侧的防护要符合 5.7.2 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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