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职责
第一条 总则
1、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结合集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安全管理和公司“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理念,特制定本规定。
2、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在总经理领导下的安全监督管理决策机构,并通过安委会办公室对公司的各单位的安全工作,实行全面监督管理。
3、公司各部门执行国家、省、市的安全,执行集团“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的岗位、谁负责;谁违章、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管理,并受集团安全管理委员会的监督和领导。
4、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强化公司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确保公司各单位“安全、稳定、长期、满负荷、优质”的生产,为实行公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提供坚实安全保证。
第二条 组织机构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结构:
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
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委员: 职工代表
2、安全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是安委会办公室。各单位指定专门人员担任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工作,业务上接受安委会办公室的管理。
3、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部,联系电话:
第三条 职责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职责:
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
1、认真贯彻执行生产方针、、法令和上级指示,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企业的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亲自主持重要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单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各安全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5、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二、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职责 :
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集团生产安全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各单位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监督制订、修订各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监督各单位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特殊作业的执行。
4、监督各单位开展各种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监督各单位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监督各单位对报集团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集团主管部门报告。
7、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三、安保职责 :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委员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
1. 负责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架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 负责编制、完善安全管理计划、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并推进其实施和进行考核。
3.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事故应急演练,建立安全管理档案,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4. 负责遵守新、改、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原则和安全生产 “五同时”原则。
5. 负责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确保安全投入资金及时到位,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防护水平。
6. 负责对各类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第一责任人要对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7、负责指挥生产过程中,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生产要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立即下达停产处理和人员撤离指令,并立即通知站领导和安全管理员,不得违章指挥。
8、负责组织、参加安全检查工作,对出现的安全交接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9、负责对生产现场发生的工伤事故组织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对有关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委员职责:
1、协助本单位领导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向员工传达公司相关会议精神及规章制度。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员工进行学习。监督、指导员工按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3、对公司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努力改善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坚决制止违规操作、违规指挥,并向公司安委会汇报。
4、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及劳动纪律检查工作。
5、协助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总结工作。
6、做好本单位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佩戴的管理工作,做好职业病的预防工作。
第四条 工作方法
安全管理委员会执行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听取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
遇特殊情况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召集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章 附则
1、本职责于2016年1月4日起生效。
2、本职责的解释权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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