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意榕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1年最新版_图文.

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1年最新版_图文.

来源:意榕旅游网


编号:XK06-015

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

实施细则

2011年1月19日公布 2011年3月1日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目 录

1 总则 (1

2 工作机构 (4

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5

4 许可程序 (5

4.1 申请和受理 (5

4.2 企业实地核查 (6

4.3 产品抽样与检验 (6

4.4 审定与发证 (7

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 (7

5 审查要求 (7

5.1 企业生产制冷设备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 (7

5.2 企业生产制冷设备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12

5.3 制冷设备产品出厂检验项目 (22

5.4 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25

5.5 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 (25

6 证书和标志 (33

6.1 证书 (33

6.2 标志 (34

7 委托加工备案程序 (35

8 监督检查 (35

9 收费 (36

10 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 (36

11 附则 (36

附件1 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能力表 (37

附件2 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42

附件3 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 (60

附件4 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 (61

附件5 检验报告 (62

附件6 本细则与旧版细则主要内容对照表 (67

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1 总则

1.1为了做好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管理条例》(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30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制冷设备产品划分为19个产品单元、55个产品品种。(详见表1。

表1 制冷设备产品单元、产品品种、产品型式及容量范围

序号 产品小类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产品型式 容量范围⑥

一 冷水(热泵

机组

[名义制冷

(热量>

24.36kW(2.1

万大卡/小

时]

1户用蒸气压缩循环冷水

(热泵机组[名义制冷

(热量≤50kW]

1.1户用蒸气压缩循环冷水

(热泵机组④

风冷式

水冷式

冷量范围

2工商业用蒸气压缩循环

冷水(热泵机组[名义制

冷(热量>50kW]

2.1容积式风冷冷水(热泵机

组④

往复活塞式

螺杆式

涡旋式

冷量范围

2.2容积式水冷冷水机组④冷量范围

2.3离心式冷水机组④冷量范围

3 热泵热水机 3.1热泵热水机

一次加热式

循环加热式

热量范围

4 水源热泵机组 4.1水源热泵机组

冷热风型

冷热水型

冷量范围

5 溴化锂吸收式冷(温

水机组

5.1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

(温水机组

冷量范围

5.2蒸气、热水型溴化锂吸收

式冷水机组

蒸气型

热水型

冷量范围

5.3户用及类似用途的吸收式

冷(热水机

冷量范围

二 制冷空调设

[名义制冷

(热量>

24.36kW(2.1

万大卡/小

时]

6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6.1风冷单元式空气调节机④冷量范围

6.2水冷单元式空气调节机④冷量范围

6.3计算机和数据处理机房用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冷量范围

6.4低温单元式空调机 冷量范围

6.5洁净手术室用空气调节机

组(直接蒸发式机组

冷量范围

6.6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

组④

冷量范围

6.7除湿机

除湿量范

6.8全新风除湿机 除湿量范围

7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 7.1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

冷量范围

8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8.1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④冷量范围 9汽车用空调器①9.1汽车用空调器 冷量范围

三 制冷空调末

端设备及配

套辅机

10风机盘管机组

10.1风机盘管机组 风量范围

10.2柜式风机盘管机组 风量范围

11组合式空调机组

11.1组合式空调机组 风量范围

11.2洁净手术室用空气调节

机组(冷水式机组

风量范围 12暖风机 12.1暖风机 风量范围

13暖通、制冷空调用通风

13.1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用双

进风离心通风机

风量范围

13.2前向多翼离心通风机 风量范围

13.3暖通、制冷空调用轴流

通风机

风量范围

13.4屋顶通风机 风量范围

14制冷用阀门

14.1制冷用热力膨胀阀 容量范围

14.2制冷用电磁阀 通径范围

14.3小型制冷系统用两位三

通电磁阀

通径范围

14.4热泵用四通电磁换向阀 容量范围

14.5制冷装置用截止阀 通径范围

14.6制冷空调用直动式电子

膨胀阀

通径范围

14.7空调与冷冻设备用制冷

剂截止阀

通径范围 15制冷用换热器

15.1氟利昂制冷装置用水冷

冷凝器②

换热量范

换热面积

范围

15.2氟利昂制冷装置用吊顶

式空气冷却器

换热量范

换热面积

范围

15.3氟利昂制冷装置用干式蒸发器 换热量范围

换热面积范围

15.4氟利昂制冷装置用翅片式换热器 换热量范围

换热面积范围

四 制冷压缩机

及压缩冷凝

机组

16制冷压缩机(输入功率

>5kW

16.1全封闭活塞式制冷压缩

功率范围

16.2半封闭活塞式制冷压缩

功率范围

16.3开启活塞式制冷压缩机 功率范围

16.4全封闭涡旋式制冷压缩

功率范围

16.5全封闭螺杆式制冷压缩

功率范围

16.6半封闭螺杆式制冷压缩

功率范围

16.7开启螺杆式制冷压缩机 功率范围

16.8汽车空调用制冷压缩机③冷量范围

17容积式制冷压缩冷凝

机组

17.1容积式制冷压缩冷凝机

高温型

中温型

低温型

冷量范围

五 冷冻冷藏设

18食品冷柜(额定总有效

容积>500L

18.1食品冷柜(非陈列式 容积范围

18.2非零售用餐饮陈列柜 容积范围

18.3自携封闭式陈列柜 容积范围

18.4自携敞开式陈列柜 容积范围

18.5远置式陈列柜 容积范围

19组合冷库用隔热夹芯

19.1组合冷库用隔热夹芯板 厚度范围

注:①汽车用空调器无“制冷量>24.36kW[2.1万大卡/小时]”的;

②属特种设备的壳管式换热器不包括在本细则规定的取证范围内;

③汽车空调用制冷压缩机无“输入功率>5kW”的;

④国家实行能效效率标识管理的产品;

⑤所有涉及到室内机、室外机的产品,均指对整机发证,如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等;

⑥“容量范围”按照企业实际生产能力明确;

⑦蒸发冷却式冷水机组按风冷冷水(热泵机组取证。

1.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制冷设备产品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制冷设备产品。

1.4本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产业一经修订,企业应当及时执行,本实施细则将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变化、国家产业的调整,动态修订。

1.5本实施细则中有关要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将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2 工作机构

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制冷设备产品生产

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委托承担有关技术性和事务性的工作。

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制冷设备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组织起草制冷设备产品实施细则;跟踪相关制冷设备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产品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产品实施细则的宣贯;组织对制冷设备产品申请企业的实地核查;审查、汇总申请取证企业的有关材料。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制冷设备审查部

地 址:安徽合肥江西路888号

邮政编码:230031

电 话:0551-*******

传 真:0551-*******

电子信箱:*******************

联 系 人:马广玉 李 江

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续监督和管理工作。

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

2.4 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指定的检验机构承担,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围见附件1。根据工作需要,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对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进行动态调整。

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3.1 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申报的产品;

3.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见附件2;

3.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见5.2、附件2;

3.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见附件2;

3.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见附件2;

3.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见5.1、附件2;

3.7 符合国家产业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法律、行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4 许可程序

4.1 申请和受理

4.1.1 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4.1.1.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产品类别”栏填写制冷设备,“产品名称”栏填写制冷设备;“产品单元”栏填写表1所列的产品单元;“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栏中的产品品种填写表1所列的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按表1规定填写产品型式和容量范围,企业申请的产品型式和容量范围应与其生产设备及检测设备的能力相一致。

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应分别提

交填写完整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4.1.1.2 营业执照复印件。

4.1.1.3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增项或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

4.1.1.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第2号令,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定,涉及到电镀、喷涂工艺的,应提供环保达标证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或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加盖企业公章。如企业将其外包,则不需提供。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及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4.1.2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4.1.3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审查部。

4.1.4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生产许可受理决定之日起,企业可以试生产申请取证产品。企业试生产期间,必须在每一产品品种中至少提取一台,经承担制冷设备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依据本实施细则的规定检验合格,并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标明“试制品”后,方可销售。对国家质检总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企业从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之日起不得继续试生产该产品。

4.2 企业实地核查

4.2.1 审查部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应制定核查计划,提前5日通知企业,同时将核查计划抄送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

4.2.2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核查计划派出观察员,了解审查组工作情况及企业存在的问题,观察员应当由行政人员担任。

4.2.3 审查组由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成员不得全部来自同一单位,应当由不同单位人员共同组成。

4.2.4 审查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

5.4进行实地核查,并做好记录。核查时间一般为1~3天。审查组对企业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4.2.5审查组在实地核查结束时将《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见附件3和《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项汇总表》(见附件4复印件一份交企业,一份交观察员,由观察员报企业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

4.2.6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但存在轻微缺陷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督促企业按照《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4.2.7 审查部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

4.2.8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实地核查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实地核查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

4.2.9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2.10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审查工作终止。

4.3 产品抽样与检验

4.3.1 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审查组根据《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规则》(见

5.5.1抽封样品,填写《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见 5.5.1一式四份,并告知企业所有承担该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

4.3.2经实地核查合格,需要送样检验的,应当告知企业在封存样品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检验机构不得将检验任务分包、转包。

需要现场检验的,由企业自主选择的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验,检验机构不得使用机构外人员实施现场检验。

4.3.3 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企业样品之日起30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格式见附

件5一式四份(企业、审查部、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和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各一份。产品检验时间不计入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许可期限。

4.3.4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不再进行产品抽样和检验。

4.3.5 实地核查合格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产品抽样和检验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产品抽样和检验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

4.3.6 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4 审定与发证

4.4.1 审查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的申请材料、现场核查文书、抽样单、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并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40日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全国许可

证审查中心。

4.4.2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0日内完成上报材料的审查,并报国家质检总局。

4.4.3国家质检总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符合发证条件的,国家质检总局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企业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听取申请人的意见。

4.4.4 国家质检总局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20日内,将获证企业名单以公告、网络(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产品质量监督”页面“生产许可”栏目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

4.5.1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以下统称所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可以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不能以所属单位名义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

4.5.2 各所属单位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均可以与集团公司一起提出办理生产许可证申请。

4.5.3 其他经济联合体及所属单位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参照集团公司程序执行。

5 审查要求

5.1 企业生产制冷设备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

表2 企业生产制冷设备产品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

产品品种产品标准相关标准

1.1户用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JB 86-1997《容积式和离心式冷水(热泵

机组安全要求》

GB 19577-2004《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

效率等级》

GB/T 18430.2-2008《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

机组第2部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冷水(热

泵机组》

GB/T 7778-2008《制冷剂

编号方法和安全性分类》

GB/T16630-1996《冷冻

机油》

GB/T 10870-2001《容积

式和离心式冷水(热泵

机组性能试验方法》

JB/T 7249-1994《制冷设

备术语》

JB/T 4330-1999《制冷和

空调设备噪声的测定》

GB 9237-2001《制冷和供

热用机械制冷系统安

全要求》

2.1容积式风冷冷水(热泵机组JB 86-1997《容积式和离心式冷水(热泵机组安全要求》

GB 19577-2004《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GB/T 18430.1-2007《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第1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冷水(热泵机组》

2.2容积式水冷冷水机组2.3离心式冷水机组

3.1热泵热水机JB 86-1997《容积式和离心式冷水(热泵机组安全要求》

GB/T 21362-2008《商业或工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热水机》

4.1水源热泵机组GB 4706.1-199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

GB 4706.32-199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

GB/T 19409-2003《水源热泵机组》

5.1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 GB 18361-2001《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

组安全要求》

GB/T 18362-2008《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

(温水机组》GB/T 7778-2008《制冷剂

编号方法和安全性分类》

GB/T16630-1996《冷冻

机油》

JB/T 7249-1994《制冷设

备术语》

JB/T 4330-1999《制冷和

空调设备噪声的测定》

GB 9237-2001《制冷和供

热用机械制冷系统安

全要求》

5.2蒸气、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GB 18361-2001《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安全要求》

GB/T 18431-2001《蒸气和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

5.3户用及类似用途的吸收式冷(热水机GB 18361-2001《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安全要求》

GB 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 4706.32-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

GB/T 20107-2006《户用及类似用途的吸收式冷(热水机》

6.1风冷单元式空气调节机JB 8655-1997《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安全要GB/T 7778-2008《制冷剂

6.2水冷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求》

GB 19576-200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

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GB/T 17758-1999《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编号方法和安全性分类》

GB/T16630-1996《冷冻

机油》

JB/T7249-1994《制冷设

备术语》

JB/T4330-1999《制冷和

空调设备噪声的测定》

GB 9237-2001《制冷和供

热用机械制冷系统安

全要求》

6.3计算机和数据处理机房用单元式空气调节机JB 8655-1997《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安全要求》

GB 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 4706.32-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 GB/T 19413-2003《计算机和数据处理机房用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6.4低温单元式空调机JB 8655-1997《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安全要求》

GB 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 4706.32-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 GB/T 20108-2006《低温单元式空调机》

6.5洁净手术室用空气调节机组(直接蒸发式机组 JB 8655-1997《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安全要求》

GB/T 19569-2004《洁净手术室用空气调节机组》

6.6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GB 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 4706.32-199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

GB 19576-200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GB/T 18836-2002《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

6.7除湿机JB 8655-1997《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安全要求》GB 4706.32-199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

GB/T 19411-2003《除湿机》

6.8全新风除湿机JB 8655-1997《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安全要求》GB 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 4706.32-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

GB/T 20109-2006《全新风除湿机》

7.1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

JB 8655-1997《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安全要求》 GB/T 18837-2002《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 GB 214-2008《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8.1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GB 4706.32-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 JB 8655-1997《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安全要求》 GB 19576-200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GB/T 20738-2006《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9.1汽车用空调器 GB/T 21361-2008《汽车用空调器》

10.1风机盘管机组 GB/T 19232-2003《风机盘管机组》 JB/T 7249-1994《制冷设备 术语》

JB/T 4330-1999《制冷和

空调设备噪声的测定》

GB 9237-2001《制冷和供

热用机械制冷系统 安全要求》 10.2柜式风机盘管机组 JB/T 9066-1999《柜式风机盘管机组》

11.1组合式空调机组 GB/T 14294-2008《组合式空调机组》

11.2洁净手术室用空气调节

机组(冷水式机组 GB 101-19《空气处理机组 安全要求》

GB/T 19569-2004《洁净手术室用空气调节机

组》 12.1暖风机

GB 101-19《空气处理机组 安全要求》 JB/T 7225-1994《暖风机》

13.1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用双进风离心通风机 GB 10080-2001《空调用通风机安全要求》 JB/T 7221-199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用双进风离心风机》

GB/T 1236-2000《工业通风机用标准化风道进行性能试验》

13.2前向多翼离心通风机 GB 10080-2001《空调用通风机安全要求》 JB/T 9068-1999《前向多翼离心通风机》 13.3暖通、制冷空调用轴流通风机

GB 10080-2001《空调用通风机安全要求》 JB/T 11-1992《暖通空调用轴流风机》 13.4屋顶通风机 JB/T 9069-2000《屋顶通风机》 14.1制冷用热力膨胀阀 JB/T 38-1991《制冷用热力膨胀阀》 GB/T 7778-2008《制冷剂编号方法和安全性分类》 JB/T7249-1994《制冷设备 术语》

14.2制冷用电磁阀

JB/T 4119-1991《制冷用电磁阀》

14.3小型制冷系统用两位三通电磁阀

JB/T 7223-1994《小型制冷系统用两位三通电磁阀》

14.4热泵用四通电磁换向阀 JB/T 7230-1994《热泵用四通电磁换向阀》 14.5制冷装置用截止阀 JB/T 7245-1994《制冷装置用截止阀》 14.6制冷空调用直动式电子膨胀阀

JB/ T10212-2000《制冷空调用直动式电子膨胀阀》

14.7空调与冷冻设备用制冷剂截止阀

JB/T108-2006《空调与冷冻设备用制冷剂截止阀》

15.1氟利昂制冷装置用水冷冷凝器

JB/T7659.2-1995《氟利昂制冷装置用水冷冷凝器》

JB/T 4750-2003《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

15.2氟利昂制冷装置用吊顶式空气冷却器

JB/T7659.3-1995《氟利昂制冷装置用吊顶式空气冷却器》

15.3氟利昂制冷装置用干式蒸发器 JB/T 7659.4-1995《氟利昂制冷装置用干式蒸发器》

15.4氟利昂制冷装置用翅片式换热器JB/T 7659.5-1995《氟利昂制冷装置用翅片式换热器》

16.1全封闭活塞式制冷压缩

机 GB 4706.17-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

全电动机-压缩机的特殊要求》

GB/T 10079-2001《活塞式单级制冷压缩机》GB/T 7778-2008《制冷剂编号方法和安全性分类》GB/T 16630-1996《冷冻机油》

GB/T 5773-2004《容积式制冷剂压缩机性能试验方法》

JB/T 7249-1994《制冷设备术语》

JB/T 4330-1999《制冷和空调设备噪声的测定》GB 9237-2001《制冷和供热用机械制冷系统安全要求》

16.2半封闭活塞式制冷压缩机

16.3开启活塞式制冷压缩机

16.4全封闭涡旋式制冷压缩机GB 4706.17-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动机-压缩机的特殊要求》

GB/T 18429-2001《全封闭涡旋式制冷压缩机》

16.5全封闭螺杆式制冷压缩

GB/T 19410-2008《螺杆式制冷压缩机》

16.6半封闭螺杆式制冷压缩

16.7开启螺杆式制冷压缩机

16.8汽车空调用制冷压缩机GB/T 21360-2008《汽车空调用制冷剂压缩机》

17.1容积式制冷压缩冷凝机组 GB/T 21363-2008《容积式制冷压缩冷凝机组》

GB/T 7778-2008《制冷剂

编号方法和安全性分类》

GB/T 16630-1996《冷冻

机油》

JB/T 7249-1994《制冷设

备术语》

JB/T 4330-1999《制冷和

空调设备噪声的测定》

GB 9237-2001《制冷和供

热用机械制冷系统安

全要求》

18.1食品冷柜(非陈列式 GB 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 4706.13-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

全制冷器具、冰淇淋机和机的特殊要求》

JB/T 7244-1994《食品冷柜》

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SB 10424-200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自携或远置冷凝机组或压缩机的商用制冷器

具的特殊要求》

GB/T 7778-2008《制冷剂

编号方法和安全性分类》

GB/T 16630-1996《冷冻

机油》

JB/T 7249-1994《制冷设

备术语》

JB/T 4330-1999《制冷和

空调设备噪声的测定》

18.2非零售用餐饮陈列柜

JB/T 7244-1994《食品冷柜》

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SB 10424-200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自携或远置冷凝机组或压缩机的商用制冷器具的特殊要求》

18.3自携式封闭式陈列柜 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SB 10424-200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自携或远置冷凝机组或压缩机的商用制冷器具的特殊要求》

GB/T 21001.2-2007《冷藏陈列柜 第2部分:分类、要求和试验条件》

18.4自携敞开式陈列柜

18.5远置式陈列柜

19.1组合冷库用隔热夹芯板

JB/T 6527-2006《组合冷库用隔热夹芯板》

注:①标准一经修订,企业应当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新标准组织生产,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应当按照新标准要求进行。

②食品冷柜(非陈列式中GB 4706.1-1998 、GB 4706.13-2008适用于户用,GB 4706.1-2005、SB 10424-2007适用于商用,如产品适用于户用和商用,则GB 4706.1-1998 、GB 4706.13-2008、GB 4706.1-2005、SB 10424-2007均需适用。

5.2 企业生产制冷设备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表3 企业生产制冷设备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生产设备

检验设备

检验项目 检验设备

1户用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

1.1户用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

换热器生产设备

(换热器自制,具体见本表15、焊接设备、切割机、真空泵、装配线、制冷剂充注和回收装置、板金加工设备(板金自制、工装、夹具和台具等。

泄露电流 泄漏电流仪 电气强度

电气强度测试仪 接地电阻

接地电阻仪

气密性试验

灵敏度为5×10-6Pa·m 3

/s(泄漏量为7.5g/a的制冷剂检漏仪

压力试验 压力试验装置 运转试验 在线运转设备 制冷量 产品性能测试装置(符合GB/T 18430.2-2008和GB/T 10870-2001标准要求

制热量 制冷消耗总功率 制热消耗总功率 水压力损失

2工商业用蒸气压缩循环冷

2.1容积式风冷冷水(热泵机组

2.2容积式水冷冷水换热器生产设备(换热器自制,具体见本表15、焊

气密性试验

灵敏度为1×10-5(MPa·cm 3/s 的制冷剂检漏仪

产品单元产品品种生产设备

检验设备

检验项目检验设备

水(热泵机组机组

2.3离心式冷水机组

接设备、切割机、

真空泵、装配线、

制冷剂充注和回

收装置、工装、夹

具和台具等。

真空试验真空试验装置

压力试验压力试验装置

绝缘电阻绝缘电阻仪或兆欧表

耐电压电气强度测试仪

运转在线运转设备

制冷量产品性能测试装置(符

合GB/T 18430.1-2007

和GB/T 10870-2001标

准要求

制热量

消耗电功率

水压力损失

3 热泵热水机3.1 热泵热水机

换热器生产设备

(换热器自制,具

体见本表15、焊

接设备、切割机、

真空泵、装配线、

制冷剂充注和回

收装置、工装、夹

具和台具等。

泄露电流泄漏电流仪

电气强度电气强度测试仪

接地电阻接地电阻仪

防触电保护试验指、针、销等

气密性试验

灵敏度为1×

10-6Pa·m3/s(泄漏量为

7.5g/a的制冷剂检漏

液压试验液压试验装置

制热量产品性能测试装置(符

合GB/T 21362-2008和

GB/T 10870-2001标准

要求

制热消耗功率

4 水源热泵机组 4.1水源热泵机组

换热器生产设备

(换热器自制,具

体见本表15、焊

接设备、切割机、

真空泵、装配线、

制冷剂充注和回

收装置、工装、夹

具和台具等。

泄露电流泄漏电流仪

电气强度电气强度测试仪

接地电阻接地电阻仪

制冷系统密封

制冷剂检漏仪(名义制

冷量≤28kW的机组,灵

敏度为1×10-6Pa·m3/s;

名义制冷量>28kW的

机组,灵敏度为1×

10-5Pa·m3/s

运转在线运转设备

制冷量

产品性能测试装置(符

合GB/T 19409-2003标

准要求

制冷消耗功率

热泵制热量

热泵制热量消耗

功率

5 溴化锂

吸收式冷(温水机组5.1直燃型溴化锂吸

收式冷(温水机组

焊接设备、卷板

机、折弯机、弯管

机、机加工设备、

切割设备、胀管

机、真空泵、装配

线、钣金表面处理

本体气密性氦检装置

水耐压性液压试验装置

绝缘电阻绝缘电阻仪或兆欧表

耐电压强度耐电压测试仪

燃料管路耐压、密

闭性

液压密闭试验装置

检验项目检验设备

设备(酸洗磷化或抛丸、喷涂设备、制冷剂充注和回收装置、工装、夹具和台具等。燃烧热备性能燃烧热备试验装置

安全保护器件动作

产品性能测试装置(符

合GB/T 18362-2008标

准要求

制冷量

供热量

热源消耗量

电力消耗

水侧压力损失

5.2蒸气、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焊接设备、卷板

机、折弯机、弯管

机、机加工设备、

切割设备、胀管

机、真空泵、装配

线、钣金表面处理

设备(酸洗磷化或

抛丸、喷涂设备、

制冷剂充注和回

收装置、工装、夹

具和台具等。

气密性试验

灵敏度≥1×

10-6Pa·m3/s的氦检装置

液压试验液压试验装置

绝缘电阻绝缘电阻仪

耐电压耐电压测试仪

安全保护元器件

产品性能测试装置(符

合GB/T 18431-2001标

准要求

制冷量

热源耗量

消耗电功率

水侧压力损失

5.3户用及类似用途的吸收式冷(热水机焊接设备、卷板

机、折弯机、弯管

机、机加工设备、

切割设备、胀管

机、真空泵、装配

线、钣金表面处理

设备(酸洗磷化或

抛丸、喷涂设备、

制冷剂充注和回

收装置、工装、夹

具和台具等。

真空侧泄漏率氦质谱仪、真空泵

水侧耐压及密封性液压试验装置

防触电保护试验指、针、销等

绝缘电阻绝缘电阻仪

接地电阻接地电阻仪

燃气型的燃烧器

具安全性

燃烧热备试验装置

安全保护器件动作

产品性能测试装置(符

合GB/T 20107-2006标

准要求

名义制冷量

名义制热量

热源消耗量

电力消耗量

6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6.1风冷单元式空气

调节机

6.2水冷单元式空气

调节机

6.5洁净手术室用空

气调节机组(直接蒸

发式机组

换热器生产设备

(换热器自制,具

体见本表15、焊

接设备、切割机、

真空泵、装配线、

制冷剂充注和回

收装置、工装、夹

具和台具等。

绝缘电阻绝缘电阻仪

介电强度电气强度测试仪

泄露电流泄漏电流仪

接地电阻接地电阻仪

防触电保护试验指、针、销等

制冷系统密封

制冷剂检漏仪(名义制

冷量≤28kW的空调机,

灵敏度为1×

10-6Pa·m3/s;名义制冷

量>28kW的空调机,灵

敏度为1×10-5Pa·m3/s

运转在线运转设备

检验项目 检验设备

制冷量 产品性能测试装置(符合GB/T 17758-1999标准附录A 要求 制冷消耗功率 制热量 制热消耗功率 6.3计算机和数据处

理机房用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换热器生产设备(换热器自制,具体见本表15、焊接设备、切割机、

真空泵、装配线、制冷剂充注和回收装置、工装、夹具和台具等。 绝缘电阻 绝缘电阻仪 耐电压 耐电压测试仪 泄露电流

泄漏电流仪 接地电阻 接地电阻仪

制冷系统密封

制冷剂检漏仪(名义制冷量≤28kW 的空调机,灵敏度为1×10-6Pa ·m 3/s ;名义制冷量>28kW 的空调机,灵敏度为1×10-5Pa ·m 3/s 运转

在线运转设备 制冷量 产品性能测试装置(符合GB/T 17758-1999标准附录A 要求 制冷消耗电功率 6.4低温单元式空调机

换热器生产设备(换热器自制,具体见15、焊接设备、切割机、真空泵、装配线、制冷剂充注和回收装置、工装、夹具和台具等。

绝缘电阻 绝缘电阻仪 介电强度 电气强度测试仪 泄露电流

泄漏电流仪 接地电阻 接地电阻仪 防触电保护

试验指、针、销等 制冷系统密封

制冷剂检漏仪(名义制冷量≤28kW 的空调机,灵敏度为1×10-6Pa ·m 3/s ;名义制冷量>28kW 的空调机,灵敏度为1×10-5Pa ·m 3/s 运转 在线运转设备 制冷量 产品性能测试装置(符合GB/T 17758-1999标准附录A 要求 制冷消耗功率

6.6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

换热器生产设备

(换热器自制,具

体见本表15、焊接设备、切割机、真空泵、装配线、

制冷剂充注和回收装置、工装、夹具和台具等。

电气强度

电气强度测试仪 泄露电流

泄漏电流仪 接地电阻

接地电阻仪

制冷系统密封 制冷剂检漏仪(名义制冷量≤28kW 的空调机,灵敏度为1×10-6Pa ·m 3/s ;名义制冷量>28kW 的空调机,灵敏度为1×10-5Pa ·m 3/s

检验项目 检验设备

运转 在线运转设备

制冷量 产品性能测试装置(符合GB/T 17758-1999标准附录A 要求 制冷消耗功率 热泵制热量 热泵制热消耗功率 6.7除湿机

6.8全新风除湿机

换热器生产设备

(换热器自制,具体见本表15、焊接设备、切割机、真空泵、装配线、

制冷剂充注和回收装置、工装、夹具和台具等。

绝缘电阻 绝缘电阻仪 电气强度(全新风除湿机无此项 电气强度测试仪 泄露电流 泄漏电流仪 接地电阻

接地电阻仪 防触电保护措施

试验指、针、销等 制冷系统密封

制冷剂检漏仪(名义除湿量≤15kg/h 的除湿机,灵敏度为1×10-6Pa ·m 3/s ;名义除湿量>15kg/h 的除湿机,灵敏度为1×10-5Pa ·m 3/s 运转 在线运转设备

名义除湿量 产品性能测试装置(符合GB/T19411-2003和GB/T17758-1999标准附录A 要求 输入功率 7多联式

空调(热

泵机组

7.1多联式空调(热

泵机组

换热器生产设备

(换热器自制,具体见本表15、焊接设备、切割机、

真空泵、装配线、制冷剂充注和回收装置、工装、夹

具和台具等。

绝缘电阻 绝缘电阻仪 介电强度 电气强度测试仪 泄露电流

泄漏电流仪 接地电阻

接地电阻仪 防触电保护

试验指、针、销等 制冷系统密封

制冷剂检漏仪(制冷量≤28kW 的机组,灵敏度为1×10-6Pa ·m 3/s ;制冷量>28kW 的机组,灵敏度为1×10-5Pa ·m 3/s 运转

在线运转设备 制冷量

产品性能测试装置(符合GB/T 17758-1999标准附录A 要求 制冷消耗功率 制热量 制热消耗功率

8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8.1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换热器生产设备(换热器自制,具体见15、焊接设备、切割机、真空

制冷系统密封性能 制冷剂检漏仪 运转 在线运转设备 绝缘电阻

绝缘电阻仪

检验项目检验设备

泵、装配线、制冷剂充注和回收装置、工装、夹具和台具等。耐电压耐电压测试仪

制冷量

产品性能测试装置(符

合GB/T 17758-1999标

准附录A要求

制冷消耗功率

热泵制热量

热泵制热消耗功

9汽车用空调器9.1汽车用空调器

换热器生产设备

(换热器自制,具

体见本表15、装

配线、工装、夹具

和台具等。

绝缘电阻

绝缘电阻仪/500V兆欧

电气强度电气强度测试仪

接地电阻接地电阻仪

密封性能

可测试部件泄漏率为

14g/a的制冷剂检漏仪

运转在线运转设备

制冷量

焓差试验室(符合

GB/T21361-2008标准附

录A要求;对无焓差试

验室的生产企业,应按

产品标准要求提供基本

型号的型式试验报告。

送风量

压缩机驱动功率

10风机盘管机组10.1风机盘管机组

焊接设备、装配

线、剪板机、折弯

机、换热器生产设

备(换热器自制,

具体见本表15、

工装等。

密封性试验

耐压检漏设备

耐压性试验

启动和运转试验启动和运转设备

绝缘电阻试验(冷

500V绝缘电阻计

电气强度试验电气强度测试仪

风量试验焓差试验室(风机盘管

机组符合GB/T

19232-2003标准附录A

要求;对无焓差试验室

的生产企业,除具备标

准规定测量风量、输入

功率的装置外,还应对

所申报取证产品品种中

的每一型号的产品,按

产品标准的要求提供型

式试验报告。

输入功率试验

供冷量试验

供热量试验

10.2柜式风机盘管机

焊接设备、装配

线、剪板机、折弯

机、换热器生产设

备(换热器自制,

具体见本表15、

工装等。

绝缘电阻试验

500V、100MΩ的绝缘电

阻仪

绝缘介电强度试验电气强度测试仪

启动、运转试验启动和运转设备

耐压与密封性检查耐压检漏设备

风量、静压试验风室或风管(符合GB/T

1236-2000标准要求

输入电功率试验

检验项目检验设备

11组合式空调机组11.1组合式空调机组

11.2洁净手术室用空

气调节机组(冷水式

机组

剪板机、折弯机、

切割机、发泡设

备、焊接设备、装

配线等。

安全要求

泄露电流仪、绝缘电阻

仪、电气强度测试仪、

接地电阻仪

启动与运转启动和运转设备

盘管耐压性能耐压检漏设备

风量、全压/机外

静压

符合标准要求的风室或

风管

输入功率

漏风率漏风率测试装置

12暖风机12.1暖风机剪板机、折弯机、

弯管机、焊接设

备、装配线等。

启动、运转启动和运转设备

检漏耐压检漏设备

绝缘电阻绝缘电阻仪

泄露电流泄露电流仪

风量热工性能试验装置(符

合JB/T7225-1994标准

要求

供热量

输入功率和电流

13暖通、制冷空调用通风机13.1单元式空气调节

机用双进风离心通风

13.2前向多翼离心通

风机

13.3暖通、制冷空调

用轴流通风机

13.4屋顶通风机

剪板机、折弯机、

焊接设备、工装、

夹具等。

振动测振仪

转动件的平衡试验静、动平衡仪

风量

风室或风管(符合GB/T

1236-2000标准要求

全压或静压

轴功率(输入功

转速转速计或测速仪

叶轮超速(屋顶通

风机有此项

超速试验装置

14制冷用阀门14.1制冷用热力膨胀阀

车床、钻床、清洗

机、工装、夹具、

焊接设备、装配线

等。

气密性气密性试验台

环境耐热恒温水箱

外平衡管内泄露

外平衡管内泄漏试验装

出厂静止过热度

调定

出厂静止过热度调定试

验装置

名义容量容量试验装置

14.2制冷用电磁阀

车床、钻床、清洗

机、工装、夹具、

焊接设备、装配线

等。

绝缘电阻绝缘电阻仪

电气强度电气强度测试仪

气密性气密性试验台

液压强度液压强度试验装置

线圈允许温度绕组温升仪或电桥等

泄漏量泄漏量试验装置

最大开阀压差最大开阀压差试验台

最小开阀压差最小开阀压差试验台

检验项目检验设备容量容量试验装置

14.3小型制冷系统用两位三通电磁阀车床、钻床、清洗

机、工装、夹具、

焊接设备、装配线

等。

气密性气密性试验台

最大开阀压力差最大开阀压差试验台

泄漏量泄漏量试验装置

绝缘电阻绝缘电阻仪

电气强度电气强度测试仪

液压强度液压强度试验装置

线圈温度绕组温升仪或电桥等

容量容量试验装置

14.4热泵用四通电磁换向阀车床、钻床、清洗

机、工装、夹具、

焊接设备、装配线

等。

气密性气密性试验台

绝缘电阻绝缘电阻仪

耐电压电气强度测试仪

线圈温升绕组温升仪或电桥等

液压强度液压强度试验装置

耐低温

高低温箱

耐高温

容量容量试验装置

14.5制冷装置用截止阀

14.7空调与冷冻设备用制冷剂截止阀车床、钻床、清洗

机、工装、夹具、

焊接设备、装配线

等。

气密性试验/密封

气密性试验装置

强度试验/耐压强

耐压强度试验装置

流通能力流通能力试验装置

14.6制冷空调用直动式电子膨胀阀车床、钻床、清洗

机、工装、夹具、

焊接设备、装配线

等。

泄漏量泄漏试验台

最大开阀压差最大开阀压差试验台

气密性气密性试验台

绝缘电阻绝缘电阻仪

电气强度电气强度测试仪

容量容量试验装置

强度试验强度试验装置

线圈允许温升绕组温升仪或电桥等

15制冷用换热器15.1氟利昂制冷装置

用水冷冷凝器

剪板机、折弯机、

弯管机、焊接设

耐压试验耐压试验装置

气密性试验气密性试验装置

检验项目检验设备

15.3氟利昂制冷装置用干式蒸发器备、装配生产线

等。

制冷量

氟利昂制冷装置用水冷

冷凝器产品符合JB/T

7659.2-1995相应标准

的产品性能试验装置,

氟利昂制冷装置用干式

蒸发器产品符合JB/T

7659.4-1995相应标准

的产品性能试验装置;

对无产品性能试验装置

的生产企业,应按产品

标准要求提供相应的型

式试验报告。

15.2氟利昂制冷装置用吊顶式空气冷却器15.4氟利昂制冷装置用翅片式换热器剪板机、折弯机、

弯管机、冲片设

备、胀管设备、焊

接设备、装配生产

线等。

气压试验气压试验装置

绝缘电阻

绝缘电阻仪或500V兆

欧表

电气强度电气强度测试仪

制冷量

氟利昂制冷装置用吊顶

式空气冷却器产品符合

JB/T 7659.3-1995相应

标准的产品性能试验装

置,氟利昂制冷装置用

翅片式换热器产品符合

JB/T 7659.5-1995相应

标准的产品性能试验装

置;对无产品性能试验

装置的生产企业,应按

产品标准要求提供相应

的型式试验报告。

16制冷压缩机16.1全封闭活塞式制

冷压缩机

16.2半封闭活塞式制

冷压缩机

16.3开启活塞式制冷

压缩机

清洗设备、烘干设

备、工装、夹具、

台具、装配线等。

压缩机气密试验气密试验装置

电气强度(全封和

半封

电气强度测试仪

防触电保护试验指、针、销等

清洁度分析天平、烘干箱

残余水分含量(全

封和半封

含水量测试仪

噪音声级计

制冷量及性能系

数试验

产品性能测试装置(符

合GB/T 5773-2004标

准要求

16.4全封闭涡旋式制

冷压缩机

清洗设备、烘干设

备、工装、夹具、

电气强度电气强度测试仪

壳体气密性试验气密性试验装置

检验项目检验设备

台具、装配线等。防触电保护试验指、针、销等

噪音声级计

输入功率产品性能测试装置(符

合GB/T 5773-2004标准

要求

制冷量试验

16.5全封闭螺杆式制

冷压缩机

16.6半封闭螺杆式制冷压缩机

16.7开启螺杆式制冷压缩机 清洗设备、烘干设

备、工装、夹具、

台具、装配线等。

气密性试验气密性试验装置

运转试验在线运转试验台

绝缘电阻试验绝缘电阻仪或兆欧表

强度试验强度试验装置

噪音声级计

名义工况制冷量

和性能系数试验

产品性能测试装置(符

合GB/T 5773-2004标

准要求

16.8汽车空调用制冷压缩机清洗设备、烘干设

备、工装、夹具、

台具、装配线等。

密封性能密封性能试验设备

制冷量、(轴输

入功率、制冷系数

产品性能测试装置(符

合GB/T 5773-2004标准

要求

17容积式制冷压缩冷凝机组17.1容积式制冷压缩

冷凝机组

换热器生产设备

(换热器自制,具

体见本表15、弯

管机、焊接设备、

装配线等。

制冷系统密封性

密封性能试验装置或制

冷剂检漏仪

绝缘电阻绝缘电阻计

电器强度电气强度测试仪

制冷量产品性能试验装置(符

合GB/T 21363-2008标

准要求

输入功率

18食品冷柜18.1食品冷柜(非陈

列式

18.2非零售用餐饮陈

列柜

弯管机、焊接设

备、发泡设备、装

配线、工装、模具

等。

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仪

泄露电流泄漏电流仪

电气强度(冷态电气强度测试仪

制冷系统密封性

密封性能试验装置或检

漏仪

防触电保护试验指、针、销等

冷却速度

产品性能试验装置(符

合JB/T 7244-1994标准

要求

冷冻能力

储藏温度

耗电量

18.3自携封闭式陈列

弯管机、焊接设

备、发泡设备、装

防触电保护试验指、针、销等

内部布线绝缘耐压测试仪

检验项目检验设备

18.4自携敞开式陈列柜

18.5远置式陈列柜配线、工装、模具

等。

电源连接及外部

软线

游标卡尺拉力计等

外部导线用接线

端子

爬电距离测试卡扭矩

螺丝刀等

泄漏电流泄露电流仪

电气强度电气强度测试仪

接地措施接地电阻仪

温度(自携式

产品性能试验装置(符

合GB/T 21001.2-2007

标准要求

除霜(自携式

直接电能消耗(远

置式

19组合冷库用隔热夹芯板19.1组合冷库用隔热

夹芯板

压筋成型设备(剪

板机、折边机、

发泡设备、夹具、

模条等。

尺寸公差

钢卷尺,钢直尺和外卡

钳或游标卡尺,塞尺

注: ①当企业的相关零部件为自制或外购时,“生产设备”一栏中所规定的设备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企业配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可与上述设备名称不同,但应满足上

述设备的功能要求。

②所有涉及到视检的检验项目,此处均未列出,但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不检。

5.3 制冷设备产品出厂检验项目

表4-1 制冷设备产品出厂检验项目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标准号 条款号

1户用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 1.1户用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

GB/T

18430.2-2008

7.1

2工商业用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 2.1容积式风冷冷水(热泵机组

GB/T

18430.1-2007

7.2 2.2容积式水冷冷水机组

2.3离心式冷水机组

3 热泵热水机 3.1热泵热水机 GB/T 21362-2008 7.2

4 水源热泵机组 4.1水源热泵机组 GB/T 19409-2003 7.1

5 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 5.1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 GB/T 18362-2008 7.1 5.2蒸气、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 GB/T 18431-2001 7.1 5.3户用及类似用途的吸收式冷(热水机 GB/T 20107-200

6 7.2.1

6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6.1风冷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GB/T 17758-1999 7.1 6.2水冷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标准号 条款号

6.3计算机和数据处理机房用单元式空气

调节机

GB/T 19413-2003 7.1

6.4低温单元式空调机 GB/T 20108-2006

7.1

6.5洁净手术室用空气调节机组(直接蒸

发式机组

GB/T 19569-2004 7.1

6.6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 GB/T 18836-2002 8.1

6.7除湿机 GB/T 19411-2003

7.2.2

6.8全新风除湿机 GB/T 20109-2006

7.2

7多联式空调(热泵

机组

7.1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 GB/T 18837-2002 7.1

8屋顶式空气调节机

8.1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GB/T 20738-2006 7.3

9汽车用空调器 9.1汽车用空调器 GB/T 21361-2008 7.1

10风机盘管机组

10.1风机盘管机组 GB/T 19232-2003 7.2

10.2柜式风机盘管机组 JB/T 9066-1999 6.2

11组合式空调机组 11.1组合式空调机组 GB/T 14294-2008 8.2

11.2洁净手术室用空气调节机组(冷水式

机组

GB/T 19569-2004 7.1

12暖风机 12.1暖风机 JB/T 7225-1994 7.1

13暖通、制冷空调用通风机 13.1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用双进风离心通

风机

JB/T 7221-1994 7.2 13.2前向多翼离心通风机 JB/T 9068-1999 6.2 13.3暖通、制冷空调用轴流通风机 JB/T 11-1992 7.3 13.4屋顶通风机 JB/T 9069-2000 6.2

14制冷用阀门 14.1制冷用热力膨胀阀 JB/T 38-1991 7.1 14.2制冷用电磁阀 JB/T 4119-1991 7.1 14.3小型制冷系统用两位三通电磁阀 JB/T 7223-1994 7.3 14.4热泵用四通电磁换向阀 JB/T 7230-1994 7.2,7.3 14.5制冷装置用截止阀 JB/T 7245-1994 6.1 14.6制冷空调用直动式电子膨胀阀 JB/T 10212-2000 7.1 14.7空调与冷冻设备用制冷剂截止阀 JB/T 108-2006 7.3

15制冷用换热器 15.1氟利昂制冷装置用水冷冷凝器 JB/T 7659.2-1995 6.2.2,6.3 15.2氟利昂制冷装置用吊顶式空气冷却

JB/T 7659.3-1995 7.2.2,7.3 15.3氟利昂制冷装置用干式蒸发器 JB/T 7659.4-1995 6.2.2,6.3 15.4氟利昂制冷装置用翅片式换热器 JB/T 7659.5-1995 7.2.2,7.3

16制冷压缩机 16.1全封闭活塞式制冷压缩机

GB/T 10079-2001 7.3 16.2半封闭活塞式制冷压缩机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标准号 条款号

16.3开启活塞式制冷压缩机

16.4全封闭涡旋式制冷压缩机 GB/T 18429-2001 7.1

16.5全封闭螺杆式制冷压缩机

GB/T 19410-2008 7.2,7.3

16.6半封闭螺杆式制冷压缩机

16.7开启螺杆式制冷压缩机

16.8汽车空调用制冷压缩机 GB/T 21360-2008 7.1

17容积式制冷压缩冷

凝机组

17.1容积式制冷压缩冷凝机组 GB/T 21363-2008 7.1

18食品冷柜 18.1食品冷柜(非陈列式

JB/T 7244-1994 7.2

18.2非零售用餐饮陈列柜

18.3自携封闭式陈列柜 GB 4706.1-2005

SB 10424-2007

GB/T

21001.2-2007

详见表4-2 18.4自携敞开式陈列柜

18.5远置式陈列柜

19组合冷库用隔热夹

芯板

19.1组合冷库用隔热夹芯板 JB/T 6527-2006 5.2.1 注:组合式空调机组产品的绝缘电阻和泄漏电流可仅做冷态测试。

表4-2 自携封闭式陈列柜、自携敞开式陈列柜、远置式陈列柜出厂检验项目

项目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名称 标准相关条款

安全要求 1.标志

GB 4706.1-2005

SB 10424-2007

第7章

2.防触电保护

GB 4706.1-2005

SB 10424-2007

第8章

3.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GB 4706.1-2005

SB 10424-2007

第20章

4.内部布线

GB 4706.1-2005

SB 10424-2007

第23章

5.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线

GB 4706.1-2005

SB 10424-2007

第25章

6.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GB 4706.1-2005

SB 10424-2007

第26章

7.接地措施

GB 4706.1-2005

SB 10424-2007

第27章

GB 4706.1-2005 附录A 8.泄漏电流

GB 4706.1-2005

SB 10424-2007

第13章或第16章 9.电气强度 GB 4706.1-2005 附录A

项目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名称 标准相关条款

10.功能试验 GB 4706.1-2005 附录A

性能 11.外观要求 GB/T 21001.2-2007

4.1

视检 12.资料文件及附件配件 GB/T 21001.2-2007

7.2 7.3

视检 13.密封试验 GB/T 21001.2-2007

4.1

5.2.1 14.温度a GB/T 21001.2-2007

4.2.2

5.3.3 15.除霜a GB/T 21001.2-2007

4.2.3

5.3.3.3 1

6.直接电能消耗b GB/T 21001.2-2007

4.2.5

5.3.5

注:a 仅适用于自携式冷藏陈列柜

b 仅适用于远置式冷藏陈列柜

5.4 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附件2。

5.5 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

5.5.1 抽样规则及抽样单

按产品品种抽样检验。每个产品品种至少准备1台样品待抽检。制冷压缩机、换热器等需要做清洁度检验的产品抽2台样品;制冷用阀门抽3台样品;夹芯板抽4块尺寸为2400mm×250mm×100mm 的样品。如有模块机应加抽1套。

在企业成品库或生产线末端经出厂检验合格等待入库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样。

采取封条封样:使用加盖公章或封样专用章的封条将样品或其包装箱(盒整体封样,加封封条时要求以不易受环境和运输影响而破损脱落和包装箱(盒不可被打开及样机不可被改动为原则。

抽样产品应按规定要求填写抽样单,并经抽封样人员签字及申请取证企业代表签字盖章。

表5 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

企业情况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盖章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抽样情况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型号规格 执行标准 抽样数量 产品编号 抽样基数 生产日期 抽样地点 抽样日期

封样方式

抽样人员签字

审查组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代表签字

备注

说明 请企业在封样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

注:以集团公司形式申请的企业,如集团公司不生产,集团公司可不盖章,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必须盖章。

5.5.2 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5.5.2.1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详见表6:

表6 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序号 产品品种 检验项目 检验依据 不合格 项目 分类

1.1 户用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

泵机组

耐电压、接地装置、绝缘电阻、

制冷量、 制冷消耗总功率、制

冷性能系数、制热量、制热消

耗总功率、能源效率等级

GB/T 18430.2-2008

GB 86-1997

GB 19577-2004

A

铭牌内容、工作标志、水侧压

力损失

B

2.1 2.2 2.3 容积式风冷冷水(热泵机组

容积式水冷冷水机组

离心式冷水机组

绝缘电阻、耐电压、接地装置、

制冷量、机组消耗总电功率、

性能系数、热泵制热量、能源

效率等级

GB/T 18430.1-2007

JB 86-1997

GB 19577-2004

A

铭牌内容、工作情况标志、水

侧压力损失

B

3.1 热泵热水机 耐电压、接地装置、制热量、

制热消耗功率、制热性能系数 GB/T 21362-2008

JB 86-1997

A

铭牌内容、运行状态标志、水

侧压力损失

B

4.1 水源热泵机组 电气强度、接地电阻、制冷量、

制冷消耗功率、能效比、热泵

制热量、热泵制热消耗功率、

性能系数

GB/T 19409-2003

GB 4706.1-1992

GB 4706.32-1996

A

铭牌内容、运行状态标志、水

系统压力损失

B

5.1 5.2 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

水机组

蒸气、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

冷水机组

绝缘电阻、耐电压、制冷量、

电力消耗/热源消耗量、供热

量、性能系数

GB/T 18431-2001

GB/T18362-2008

GB 18361-2001

A

铭牌内容、运行状态标志和安

全标示(直燃机、水侧压力损

B

5.3 户用及类似用途的吸收式冷

(热水机

绝缘电阻、接地电阻、防触电

保护、名义制冷量、名义制热

量、电力消耗/热源消耗量、性

能系数

GB/T 20107-2006

GB 18361-2001

GB 4706.1-1998

GB 4706.32-2004

A

标牌内容、运行状态标志和安

全标识、水侧压力损失

B

序号 产品品种 检验项目 检验依据 不合格 项目 分类

6.1 6.2 风冷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水冷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防触电保护、耐电压、绝缘电阻、

接地电阻、制冷量、制冷消耗功

率、能效比、制热量、制热消耗

功率、性能系数、能源效率等级

GB/T 17758-1999

JB 8655-1997

GB 19576-2004

A

铭牌内容、运行状态标志 B

6.3 计算机和数据处理机房用单元

式空气调节机

绝缘电阻、耐电压、接地电阻、

制冷量、制冷消耗功率、能效

比、再加热量、加湿量

GB/T 19413-2003

JB 8655-1997

GB 4706.1-1998

GB 4706.32-2004

A

铭牌内容、运行状态标志 B

6.4 低温单元式空调机 绝缘电阻、介电强度、接地电

阻、防触电保护、制冷量、制

冷消耗功率、能效比、低温工

GB/T 20108-2006

JB 8655-1997

A 铭牌内容、运行状态标志 B

6.5 洁净手术室用空气调节机组

(直接蒸发式机组

绝缘电阻、介电强度、接地电

阻、防触电保护、制冷量、制

冷消耗功率、制热量、制热消

耗功率、性能系数、漏风率

GB/T 19569-2004

JB 8655-1997

A

铭牌内容、运行状态标志 B

6.6 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

电气强度、接地电阻、防触电

保护、制冷量、制冷消耗功率、

能效比、热泵制热量、性能系

数、能源效率等级

GB/T 18836-2002

GB 4706.1-1998

GB 4706.32-1996

GB 19576-2004

A

铭牌内容、运行状态标志 B

6.7 除湿机 绝缘电阻、电气强度、接地电

阻、防触电保护、名义除湿量、

输入功率、单位输入功率除湿

GB/T 19411-2003

JB 8655-1997

GB 4706.32-1996

A 铭牌内容、工作状况标志 B

6.8 全新风除湿机 绝缘电阻、接地电阻、防触电

保护、名义除湿量、输入功率、

单位输入功率除湿量

GB/T 20109-2006

JB 8655-1997

GB 4706.1-1998

GB 4706.32-2004

A 铭牌内容、工作状况标志 B

7.1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 绝缘电阻、介电强度、接地电

阻、防触电保护、制冷量、制

冷消耗功率、能效、制热量、

制热消耗功率、能源效率等级

GB/T 18837-2002

JB 8655-1997

GB 214-2008

A 铭牌内容、运行状况标志 B

序号 产品品种 检验项目 检验依据 项目

分类

8.1 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绝缘电阻、耐电压、制冷量、

制冷消耗总功率、制冷性能系

数、制热量、制热消耗总功率、

能源效率等级

GB/T 20738-2006

GB 4706.32-2004

JB 8655-1997

GB 19576-2004

A 铭牌内容、工作标志 B

9.1 汽车用空调器 制冷量、压缩机驱动功率、送

风量

GB/T 21361-2008

A 铭牌内容、运行状态标志 B

10.1 风机盘管机组 绝缘电阻(冷态、电气强度、

接地电阻、风量、输入功率、

供冷量、供热量、噪声 GB/T 19232-2003

A 外观检查、标志、水阻 B

10.2 柜式风机盘管机组 绝缘电阻、介电强度、风量、

静压、供冷量、供热量、输入

电功率、噪声 JB/T9066-1999

A

标牌内容、工作情况标记、水

阻力

B

11.1 组合式空调机组 绝缘电阻(冷态、电气强度、

接地电阻、风量、机外静压、

输入功率、供冷量、供热量、

漏风率、机组噪声

GB/T 14294-2008

A 外观、铭牌、工作状况标志 B

11.2 洁净手术室用空气调节机组

(冷水式机组

绝缘电阻、电气强度、接地装

置、防触电保护、风量、全压、

输入功率、供冷量、供热量、

漏风率、噪声

GB/T 19569-2004

GB 101-19

A

铭牌内容、运行状态标志 B

12.1 暖风机 绝缘电阻、风量、输入功率、

供热量、噪声 JB/T 7225-1994

GB 101-19

A 标牌内容、工作情况标志、风

机进口防护罩(离心式暖风机

B

13.1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用双进风

离心通风机

绝缘介电强度、防触电保护、风

量、全压/静压、输入功率、噪声 JB/T 7221-1994

GB 10080-2001

A

铭牌内容、工作情况标志 B

序号 产品品种 检验项目 检验依据 项目

分类

13.2 前向多翼离心通风机 绝缘介电强度、防触电保护、风量、全压/静压、输入功率、噪

JB/T 9068-1999

GB 10080-2001

A 铭牌内容、工作情况标志 B

13.3 暖通、制冷空调用轴流通风

绝缘介电强度、防触电保护、空

气动力性能、噪声、输入功率 JB/T 11-1992

GB 10080-2001

A

铭牌、工作情况标志 B

13.4 屋顶通风机 接地保护装置、防触电保护、风

量、静压、噪声、输入功率 JB/T 9069-2000

A 转向箭头、铭牌内容 B

14.1 制冷用热力膨胀阀 液压强度试验、气密性、膨胀

阀环境耐热试验、外平衡管内

泄漏、名义容量 JB/T 38-1991

A 合格证、说明书、防尘保护 B

14.2 制冷用电磁阀 绝缘电阻、电气强度、液压强

度、气密性、泄漏量、最大开

阀压差、最小开阀压差、容量

JB/T 4119-1991

A 合格证、说明书、防尘保护 B

14.3 小型制冷系统用两位三通电

磁阀

绝缘电阻、电气强度、液压强

度、气密性、最大开阀压力差、

泄漏量、名义容量 JB/T 7223-1994

A

合格证、说明书 B

14.4 热泵用四通电磁换向阀 绝缘电阻、耐电压、气密性、

最大换向压力差、最小换向压

力差、泄漏量、名义容量、液

压强度

JB/T 7230-1994

A 合格证、说明书 B

14.5 14.7 制冷装置用截止阀

空调与冷冻设备用制冷剂截

止阀

强度、气密性、流通能力

制冷装置用截止

阀:

JB/T 7245-1994

空调与冷冻设备用

制冷剂截止阀:

JB/T 108-2006

A

合格证、说明书 B

14.6 制冷空调用直动式电子膨胀

绝缘电阻、电气强度、泄漏量、

最大开阀压差、气密性、容量、

强度试验

JB/T 10212-2000 A

序号 产品品种 检验项目 检验依据 项目

分类

合格证、说明书、防尘保护 B

15.1 氟利昂制冷装置用水冷冷凝

换热量、传热系数、水压损失、

清洁度、耐压试验、气密性试

验 JB/T 7659.2-1995

A

标牌内容、出厂文件 B

15.2 氟利昂制冷装置用吊顶式空

气冷却器

绝缘电阻、电气强度、总制冷

量、传热系数、风量、全压、

输入功率、气压试验、清洁度 JB/T 7659.3-1995

A

标牌、随带文件 B

15.3 氟利昂制冷装置用干式蒸发

制冷换热量、制冷传热系数、制热

换热量、制热传热系数、水压损失、

清洁度、耐压和气密性试验 JB/T 7659.4-1995

A

标牌、出厂文件 B

15.4 氟利昂制冷装置用翅片式换

热器

绝缘电阻(带电机、电气强度

(带电机、制冷量/排热量、

传热系数、风量、出风静压、

输入功率(带电机、气压试验

JB/T 7659.5-1995

A

标牌、随带文件 B

16.1 16.2 16.3 全封闭活塞式制冷压缩机

半封闭活塞式制冷压缩机

开启活塞式制冷压缩机

冷态电气强度(半封、全封、

冷态绝缘电阻(半封、全封、

防触电保护、制冷量、性能系

数、清洁度

GB/T 10079-2001

GB 4706.17-2004

A

铭牌内容、合格证 B

16.4 全封闭涡旋式制冷压缩机 电气强度、防触电保护、绝缘电阻、制冷量、输入功率、性

能系数、内部杂质含量、气密

GB/T 18429-2001

GB 4706.17-2004

A 铭牌内容、接线标志 B

16.5 16.6 16.7 全封闭螺杆式制冷压缩机

半封闭螺杆式制冷压缩机

开启螺杆式制冷压缩机

绝缘电阻、制冷量、性能系数

GB/T 19410-2008

A

运行状态标志、铭牌内容、合

格证

B

16.8 汽车空调用制冷压缩机 电磁离合器静脱离扭矩、绝缘

电阻、电气强度、制冷量、(轴

输入功率、密封性能、内部清

洁度、内部含水量

GB/T 21360-2008

A 铭牌内容、外观质量 B

序号 产品品种 检验项目 检验依据 项目

分类

17.1 容积式制冷压缩冷凝机组 绝缘电阻、电气强度、接地电阻、制冷系统密封性能、制冷

量、输入功率 GB/T 21363-2008

A 铭牌内容、工作标志、合格证 B

18.1 18.2 食品冷柜(非陈列式

非零售用餐饮陈列柜

对触及带电部位的防护、输入

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

和电气强度、耐湿性、泄漏电

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

结构、内部布线、电源线和外

部软线、外部导线用联接端子、

接地措施、电气间隙、爬电距

离和固体绝缘、制冷密封性能、

储藏温度

食品冷柜(非陈列

式:

JB/T 7244-1994

GB 4706.1-1998

GB 4706.13-2008

GB 4706.1-2005

SB 10424-2007

非零售用餐饮陈列

柜:

JB/T 7244-1994

GB 4706.1-2005

SB 10424-2007

A

总有效容积、耗电量、冷冻能

力、外观要求、标牌和电路图

B

18.3 18.4 18.5 自携封闭式陈列柜②

自携敞开式陈列柜②

远置式陈列柜②

对触及带电部位的防护、输入

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

和电气强度、耐湿性、泄漏电

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

结构、内部布线、电源线和外

部软线、外部导线用联接端子、

接地措施、电气间隙、爬电距

离和固体绝缘、温度试验

GB/T 21001.2-2007

GB 4706.1-2005

SB 10424-2007

A

标志和说明、总展示面积、净

容积、排热率①、电能消耗

B

19.1 组合冷库用隔热夹芯板 密度、压缩强度、导热系数、

粘结强度、抗弯承载能力、尺

寸偏差 JB/T 6527-2006

A 标志、外观表面 B

注:

①排热率仅涉及远置式陈列柜产品;

②采用标准GB/T 21001.2-2007的自携式封闭式陈列柜、自携敞开式陈列柜、远置式陈列柜产品,其实测总展示面积、净容积、电能消耗、排热率(远置式陈列柜均应等于或优于标称值。

5.5.2.2 检验项目判定规则

对表6中规定的检验项目划分为A、B类,其中A类所检项目中任一项不合格时,即判定样品为不合格;B类所检项目超过两项不合格时(对于只有两个检验项目的B类项目,两项都不合格时,

即判定样品为不合格。

5.5.2.3 除5.5.2.4规定的样机外,样机应由企业寄送至企业自主选择的许可证检验机构,由检验机构验收确认后方可进行检验。送检单位应提供受检产品与检测设备连接的相关部件(如风管、连接管等。

5.5.2.4当样机体积较大,重量较大,不便于运输时,允许企业自主选择许可证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验。具体包括:工商业用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水冷:制冷量>1000kW 风冷:制冷量>150kW、水源热泵机组(制冷量>1000kW、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机房空调制冷量>60kW,其他单元机制冷量>90kW、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制冷量>60kW、组合式空调机组(风量>10000m3/h、制冷压缩机(制冷量>30kW。同次申请取证的如有上述范围之外的样机时,可以一并进行现场检验。

6 证书和标志

6.1 证书

6.1.1 生产许可证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生产许可证证书载明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产品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其中,生产许可证副本中载明产品明细,包括产品单元、产品品种、产品型式(如有和容量范围。举例如下:

6.1.1.1 划分产品型式的发证方式:

1.工商业用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

(1容积式风冷冷水(热泵机组(螺杆式

容量范围: 26kW≤制冷量≤660kW

6.1.1.2 不划分产品型式的发证方式:

1.风机盘管机组

(1风机盘管机组

容量范围:340m3/h≤风量≤2380m3/h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证证书还载明与其一起申请办理的所属单位的名称、生产地址和产品名称。

6.1.2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生产的,应当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

6.1.3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后需要增加产品单元、产品品种、产品型式或容量范围时,应按本实施细则4.1的规定提出申请。增加产品单元、产品品种、产品型式或容量范围时均应进行企业实地核查和产品抽样与检验,实地核查内容为二、四、五、六、七章。符合条件的,换发生产许可证证书,但有效期不变。

6.1.4 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当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品标准及技术要求发生较大改变时,企业应及时执行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要求。

6.1.5 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较大变化的(包括生产地址迁移、生产线重大技术改造等,企业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

审查部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重新组织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

6.1.6 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名称发生变化而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未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当在变更名称后1个月内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生产许可证名称变更申请。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受理企业名称变更材料之日起5日内将上述材料上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的书面审核,报送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国家质检总局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对于符合变更条件的,颁发新证书,但有效期不变。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6.1.7 企业应当妥善保管生产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证书遗失或者毁损,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补领生产许可证申请。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受理企业补领生产许可证材料之日起5日内将上述材料上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的书面审核,报送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国家质检总局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补领的决定。对于符合条件的,颁发新证书,但有效期不变。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6.1.8集团公司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新增所属单位需要与集团公司一起办理生产许可证

的,新增所属单位审查合格后,换发生产许可证证书,但有效期不变。

6.2 标志

6.2.1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自准予许可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对于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产品,可以只在室外机上标注;对于制冷用阀门可以只在包装上标注;对于自制的翅片式或套管式换热器可以与整机一起标注。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企业产品生产许可”拼音Qiyechanpin Shengchanxuke的缩写“QS”和“生产许可”中文字样组成。QS标志由企业自行印(贴,标志的式样、尺寸及颜色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附件6,可以按照规定放大或者缩小。

生产许可证编号为:XK06-015-×××××。其中,XK代表许可,前两位(06代表行业编号,中间三位(015代表产品编号,后五位 (×××××代表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

6.2.2 具有法人资格的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单独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应当标注所属单位的名称、住所和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所属单位和集团公司一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应当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分别标注集团公司和所属单位的名称、住所,以及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或者仅标注集团公司的名称、住所和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6.2.3 委托加工企业必须按照备案的标注方式,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进行标注。

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或者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委托企业不具有其委托加工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以及被委托

企业的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7 委托加工备案程序

7.1 委托企业申请备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7.1.1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委托加工备案的产品;

7.1.2 申请委托加工备案产品涉及产业的,应符合产业有关要求;

7.1.3 已签订了有效委托加工合同并公证,且委托加工合同必须明确委托企业负责全部产品销售。

7.2 被委托企业申请备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7.2.1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委托加工备案产品;

7.2.2 已获得生产许可证;

7.2.3 已签订了有效委托加工合同并公证,且委托加工合同必须明确委托企业负责全部产品销售。

7.3 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共同向双方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提出备案申请,并提交以下备案申请材料:

7.3.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一式二份;

7.3.2 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3.3 被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3.4 公证的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

7.4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自收到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之日起5日内,进行必要的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8 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抽查、日常监督检查、企业年度自查等措施和方式,对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后的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状况的监督,检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8.1企业生产的产品单元和规格型号是否超出生产许可证证书中所列产品明细的产品生产范围。

8.2企业是否具备本实施细则要求的必备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有关设备是否按期检定/校准。

8.3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对进厂的原辅材料、零部件实施进货验收,并具有相关记录。

8.4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注加印(贴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8.5企业是否建立了原材料购买、使用台帐和产品生产、销售台帐,企业生产过程记录是否健全。

8.6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委托加工行为,委托加工行为是否按照规定向当地省级质量技术

监督局进行了备案。

8.7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后名称、住所、生产地点是否发生了改变,是否增加了生产线,如果发生改变,企业是否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并及时提出换证申请。

8.8企业是否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要求及时提交年度自查报告,年度自查报告内容是否完整、真实。

8.9 企业是否对实地核查过程中发现的轻微缺陷项目进行了整改。

8.10检查企业在生产中涉及使用国家有强制管理或认证规定的特定原材料、零部件,如特种设备(壳管式换热器、高压发生器、贮液罐、油分离器、阀门、非金属垫片等、列入国家强制认证目录的产品(小功率电动机、压缩机、交流接触器等、列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产品(制冷压缩机、风机、制冷用阀门、制冷用换热器、铜管材等,其供方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

8.11检查企业是否存在使用禁用CFCs制冷剂(如R11、R12等的现象。

9 收费

9.1 审查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69号,生产许可证审查费为每家企业申请一个产品单元收费2200元,一家企业同时申请两个以上产品单元的,每增加一个产品单元,按2200元的20%收费。审查费由企业在申请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付。

9.2 产品检验费:由企业按照《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收费标准

(第六批备案的函》(国质检科[2008]481号规定的标准向检验机构交付。

9.3 费用的收缴方式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69号规定执行。

9.4 所属单位和集团公司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凡经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的所属单位以及集团公司应当分别缴纳审查费和产品检验费。

9.5 委托加工备案不得向企业收费。

10 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

10.1 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保守秘密,诚实守信;

10.2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10.3 服务企业,高效快捷,谦虚谨慎、文明待人;

10.4 作风正派,清正廉洁,自警自省,慎权慎欲。

11 附则

11.1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11.2 本实施细则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11.3 本实施细则自 年 月 日起实施,原实施细则废止。

附件1

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围

(1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 址:合肥江西路888号

邮政编码:230031

电 话:0551-*******

传 真:0551-*******

联 系 人:曲本连 陈 璞

电子信箱:**********************

(2国家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 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内

邮政编码:100013

电 话:010-********,5172

传 真:010-********

联 系 人:曹 阳

电子信箱:*************

(3广州威凯检测技术研究院(国家日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 址: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开泰大道天泰一路3号

邮政编码:510663

电 话:020-********

传 真:020-********

联 系 人:陈伟升

电子信箱:**************.cn

(4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

地 址:杭州市天目山路222号省质检局大院4号楼

邮政编码:310013

电 话:0571-********,85020576,85127994

传 真:0571-********,85020577

联 系 人:顾 航 张 辉 徐建楚

电子信箱:************************@163.com

(5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 址:南京市光华东街5号

邮政编码:210007

电 话:025-********,84470272

传 真:025-********

联 系 人:陈向阳 郭艳萍

电子信箱:***************

(6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 址:济南市山大北路81号

邮政编码:250100

电 话:0531-********,88118773

传 真:0531-********,701996

联 系 人:王 锋 赵 静

电子信箱:***********************@163.com

(7国家商用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大街99号华商科技大厦后院小二楼2楼 邮政编码:100069

电 话:010-********,138********

传 真:010-********

联 系 人:刘小朋 肖 杨

电子信箱:**************************************.cn

各检验机构制冷设备产品许可证检验产品范围表

39

40

注:√ 表示该检验机构具有该许可证产品的检验资格,— 表示该检验机构不具有该许可证产品的检验资格。

41

附件2

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

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实地核查结论的判定原则

1、本办法进行判定核查结论的内容:一、质量管理职责,二、生产资源提供,三、人力资源要求,四、技术文件管理,五、过程质量管理,六、产品质量检验,七、安全防护及行业特殊要求共7章245款。

2、项目结论的判定:

(1否决项目结论分为“符合”和“不符合”(否决项目条款在本办法中标注*,否决项目为

2.1生产设施、2.2设备工装的2.2.1款、2.3测量设备的2.

3.1款、6.3出厂检验、7.3行业特殊要求的7.3.1、7.3.4和7.3.5共7款;

(2非否决项目结论分为“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非否决项目条款在本办法中不标注*。非否决项目共38款。

3、核查结论的确定原则:否决项目全部符合,非否决项目中轻微缺陷不超过8款(其中增加产品单元、产品品种、产品型式或容量范围时不超过6款,且无不符合项,核查结论为合格。否则核查结论为不合格。

4、审查组依据本办法对企业实地核查后,填写《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和《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项汇总表》。

一、质量管理职责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1.1 组织

机构

企业应有负责质量工作的领导,

应设置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负

责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

1.是否有文件明确指定领导层中一人负责质

量工作。

2.是否设置了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1.2 管理

职责

应规定各有关部门、人员的质量

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1.是否规定与产品质量有关的部门、人员的

质量职责。

2.有关部门、人员的权限和相互关系是否明

确。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1.3 有效

实施

在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中应

有相应的考核办法并严格实施,

并记录规定的考核结果。

1.是否有相应的考核办法。

2.是否严格实施考核并记录。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二、生产资源提供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2.1* 生产

设施

企业必须具备满足生产和检验所

需要的合法工作场所和设施,且

维护完好。

1.是否具备满足申请取证产品的生产和检验设施

及合法场所。涉及到电镀、喷涂工艺的应有相对

的工作区。

2.生产和检验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转。

3. 生产和检验设施是否进行了维护和保养。

☐ 符合

☐ 不符合

44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2.2 设备

工装

1*.企业必须具有本实施细则

5.2中规定的必备生产设备和工

艺装备,其性能和精度应能满足

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

1.是否具有本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必备生产设备和

工艺装备,必要时应核查其购销合同、等凭

证及设备编号。

2.设备工装性能和精度是否满足加工要求。

3.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是否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 符合

☐ 不符合

2.企业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应

维护保养完好。

1.检查设备维护和保养计划及实施的记录。

2.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的实际状态是否完好。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2.3 测量

设备

1*.企业必须具有本实施细则

5.2中规定的检验、试验和计量

设备,其性能和精度应能满足生

产合格产品的要求。

1.是否有本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检验、试验和计量

设备,必要时应核查其购销合同、等凭证及

设备编号。

2. 设备性能、准确度能满足生产需要。

3.是否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 符合

☐ 不符合

2.企业的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

应在检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

用。

1. 是否有周期检定计划。

2. 在用的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是否在检定有效

期内并有标识,检定/校准证书、校验记录是否齐

全。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45

三、人力资源要求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3.1 企业

领导

企业领导应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

知识,并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

识。

1.是否有基本的质量管理常识。

⑴了解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和《工

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对企业的要求

(如企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等。

⑵了解企业领导在质量管理中的职责与作用。

2.是否有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

⑴了解产品标准、主要性能指标等。

⑵了解产品生产工艺流程、检验要求。

⑶了解哪些制冷剂为禁用制冷剂。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3.2 技术

人员

企业技术人员应掌握专业技术知

识,并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

1.是否熟悉自己的岗位职责。

2.是否掌握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

3.是否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

4.特种设备设计人员应有相关资质。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3.3 检验

人员

检验人员应熟悉产品检验规定,

具有与工作相适应的质量管理知

识和检验技能。

1.是否熟悉自己的岗位职责。

2.是否掌握产品标准和检验要求。

3.是否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

4.是否能熟练准确地按规定进行检验。

(重点抽查试压、检漏、焊接、安检、抽真空

灌氟等关键重要环节检验人员和出厂检验人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3.4 生产

人员

生产人员应能看懂相关技术文件

(图纸和工艺文件等,并能熟练

地操作设备。

1.是否熟悉自己的岗位职责。

2.是否能看懂相关图纸和工艺文件。

3.是否能熟练地进行生产操作。

(重点抽查焊接、抽真空、灌氟等关键工序、

特殊工序操作工人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46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3.5 人员

培训

企业应对与产品质量相关的人员

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1. 与产品质量相关的人员是否进行了培训、

有效性考核及评价,并保持有关记录。

2.法律法规有规定的岗位(如电焊工,叉车、

行车的操作人员,电工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四、技术文件管理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4.1 技术

标准

1.企业应具备和贯彻《实施细则》

5.1中规定的产品标准和相关标

准。

1.是否有《实施细则》中所列的与申证产品有

关的标准。

2.是否为现行有效标准并贯彻执行。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2.如有需要,企业制定的产品标

准应不低于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

业标准的要求,并经当地标准化

部门备案。

1.企业制定的产品标准是否经当地标准化部

门备案。

2.企业产品标准主要技术和性能指标不应低

于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 此项不适用

4.2 技术

文件

1.技术文件应具有正确性,且签

署、更改手续正规完备。

1.技术文件(如设计文件和工艺文件等的技

术要求和数据等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要

求。

2.技术文件签署、更改手续是否正规完备。

(重点检查总装图、部件图、关键零件图、关

键/特殊工序的工艺文件,如冷凝器、蒸发器

图纸和试压,检漏,焊接,安检,抽真空灌氟,

发泡,风机动平衡等。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47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2.技术文件应具有完整性,文件

必须齐全配套。

1.申请取证产品的技术文件是否完整、齐全

(包括设计文件的图样目录、零部件明细表、

总装图、部件图、零件图、技术要求等。

2. 申请取证产品的工艺文件是否完整、齐全

(包括工艺过程卡、工序卡、作业指导书等。

3. 申请取证产品的检验规程是否完整、齐全

(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各检验过程的检

验、验证标准或规程等。

(重点检查总装图、部件图、关键零件图、关

键/特殊工序的工艺文件,如冷凝器、蒸发器

图纸和试压,检漏,焊接,安检,抽真空灌氟,

发泡,风机动平衡等。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3.技术文件应和实际生产相一

致,各车间、部门使用的文件必

须完全一致。

1.技术文件是否与实际生产和产品统一一致。

2.各车间、部门使用的文件是否一致。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4.3 文件

管理

1.企业应制定技术文件管理制

度,文件的发布应经过正式批准,

使用部门可随时获得文件的有效

版本,文件的修改应符合规定要

求。

1.是否制定了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2.发布的文件是否经正式批准。

3.使用部门是否能随时获得文件的有效版本。

4.文件的修改是否符合规定。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2.企业应有部门或专(兼职人

员负责技术文件管理。

是否有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技术文件管

理。

☐ 符合

☐ 轻微缺陷

☐ 不符合

48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