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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促进农牧民共同富裕

来源:意榕旅游网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促进农牧民共同富裕

作者:暂无

来源:《实践·思想理论版》 2018年第4期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鄂尔多斯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重点要把握好工作主线、主要路径和振兴主体三个关键。

坚持以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工作主线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坚持把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工作主线,以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为抓手,加快推进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

调优农牧业供给结构。一是调优产品结构。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等标准化生产技术,实现农牧业生产标准化;建立健全农畜产品安全监管、追溯体系;加大农畜产品品牌培育和创新力度,建设区域公用品牌,实现农牧业经营品牌化;分行业、有重点、有计划推进“三品一标”认证等特色农畜产品生产,实现农牧业产品特色化。二是调绿生产方式。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积极推进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实现绿色发展,以质取胜。三是调新产业业态。加强农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推动农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和主食加工协调发展。

大力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推进农牧业与休闲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生、电子商务等深度融合,发展观光农牧业、体验农牧业、创意农牧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四是调活经营体系。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牧户,培育各类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推进农牧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培育一批服务型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探索建立“公司+支部+合作组织+农牧户”经营方式,发展多样化的联合和合作。发挥好国有农字号企业作用,支持和鼓励其主动参与农牧业生产经营和社会化服务。

补齐农牧业发展短板。一是补齐科技服务短板。加强农村牧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基层农牧业科技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加快建立政府购买农牧业公共服务机制,健全完善农牧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二是补齐农村牧区信息化和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建设适应农村牧区电商发展的信息化和仓储物流体系,支持邮政、快递等企业将服务网点延伸到苏木乡镇和嘎查村。三是补齐生产设施短板。继续推进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高效节水灌溉等项目建设,加强田水林路机电配套和饲草料储备库建设,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牧业。

深化农村牧区各项改革。一是加快推进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确权登记工作,力争2018年底全面完成。二是积极推进农村牧区承包地“三权分置”。探索实行统一连片流转和按户连片耕种等土地草原集中方式,推动土地草原承包权和经营权直接分离,实现土地草原要素集聚和规模连片经营。三是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争取纳入国家或自治区试点,在学习借鉴试点地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做好农村牧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经济组织组建、搭建农村牧区经营权流转交易平台等工作。

坚持把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作为实现乡村振兴的主要路径。逐步推动城乡在建设规划、人口转移、产业发展、公共服务、要素配置等方面统筹融合,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转移人口市民化,维护进城落户农牧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

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提高小城镇承载能力,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发挥其承载农产品加工、物流和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作用。突出民族特色、创意文化、休闲旅游、产村融合等元素,推进特色村镇建设。

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衡供给。持续推进农村牧区公路、供水、电网、供气、广播电视、快递物流、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施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加快补齐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强化农村牧区基础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不断满足农牧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推进工农互促发展。探索建立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和所在地乡镇一体化管理机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为园区配套服务的生产、服务设施,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搭建运输、劳务、保洁公司等平台,促进农牧民就地就近就业。鼓励工业企业在项目所在地从事农牧业经营和服务。

推进城乡要素合理配置。推动落实国家关于支持农村牧区创业创新的市场准入、财政税收、金融服务等优惠政策,建立农牧业农村牧区发展用地保障机制,吸引各类要素融合到乡村发展中。依托优美环境和宜人生态,吸引城市居民到特色镇(农牧业产业园区)创新创业、休闲度假、养生居住。

坚持以农牧民群众为振兴主体

坚持农牧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切实发挥农牧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农牧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牧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牧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大力开展农牧民教育培训,提升农牧民自身发展能力。广泛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坚定农村牧区文化自信,提高农牧民思想素质。开展大规模、持续性乡村振兴专题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农牧民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实施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程,增强创新创业、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能力;加大农村牧区普法力度,提高农牧民法治素养;对农村牧区实用人才、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农村牧区基层干部等骨干力量进行系统培训,提升带动农牧民群众发展产业、治理乡村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农牧民组织化水平。实施农村牧区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注重吸引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职,选优配强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完善部门包村、干部驻村、结对帮扶制度,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夯实农牧民共同富裕基础。一是通过财政补贴、创新土地收益分配机制、村企共建等多渠道筹集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二是通过村庄整治、小流域治理、矿区复垦等为集体经济组织增加耕地和建设用地。探索为集体经济组织安排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牧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等建设。三是通过开展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乡村旅游、为产业园区(工业项目)配套服务、城镇投资置业、物业服务,发展混合经营等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增强集体经济活力。

建立多元化增收机制,提升农牧民幸福感获得感。一是保障转移性收入。贯彻落实好国家、自治区各项强农富农惠农政策,完善地方性补贴政策,健全农村牧区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农牧业补贴效能和精准性。二是增加工资性收入。搭建城乡互动创业就业平台,拓展农牧民创业就业渠道。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鼓励在乡村兴办环境友好型企业,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提供更多就业岗位。三是增加财产性收入。加快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牧民房屋使用权,进一步增加财产性收入。四是增加经营性收入。通过提高农畜产品品质和附加值、扶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提高组织化规模化经营水平、促进农畜产品营销等,提高农牧民经营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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